第二百八十二章 《苏州白龙庙风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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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王文龙又写了这群税监被送入衙门中的情况,当听说衙门直接把人放出来,而且还去报复那对老小。
原本大家喜悦的情绪再次受到压抑,一篇文章将白龙庙事件的始末说得清清楚楚,最后王文龙还介绍了相关的法律条陈。
古代的中国有自己的一套法律,在历史中被称为“中华法系”,不光被中原王朝所使用,在此时期还成为了越南朝鲜等受儒家影响深刻的地区的立法思维。
“中华法系”的主要特点就是“礼法合一”,以儒家主张的纲常礼教作为法律的指导原则和定罪量刑的基本依据。
其中一些原则颇为特别,比如“矜老恤幼原则”,对于年老和幼年的罪犯加以减刑,对于老少的受害者加以特别关爱。又比如“同居相隐不为罪”原则,认为亲朋互相隐罪的判罚程度应该比只因为利益而互相隐罪的其他关系要低一层次。
这些法律深受儒家的三纲五常标准影响,比如“同居相隐”等原则在后世的法律体系中明显不适用,但矜老恤幼等保护弱势群体的量刑原则却是超脱时代的观念。
白龙庙事件在中华法系思想之中是绝对站不住脚的,首先就是违反“矜老恤幼”的要求,对于相关判罚,王文龙能找出许多成例,正好最近万历皇帝也专门针对税监出过上谕,要他们不要骚扰穷苦百姓。
文章最后又介绍了几件近期在苏松常镇等地发生的税监冲突,以及苏州府学之中生员们对此的抗议,还引用了魏大中情绪激烈的文疏。
这篇文章念完之后众人已经议论纷纷。
刚才和史有富介绍情况的那青年忍不住评论说道:“什么皇榜收税,明摆着是狗仗人势!”
史有富也是听了一肚子的气,他颇为认同说道:“没错,就是狗仗人势,没听文章里介绍的吗,几月前圣上在处理云南之事时已经下令说皇榜收税不应该收孤老弱者的钱,他们却偏偏要去刁难这对老小,还扛什么皇榜?利用皇榜来压百姓是真。”
“呵呵,不收老小的钱收谁的钱?难道他们有胆子去收城里大老爷的钱?”
“这群天杀的税监,个个都是该死!”
“县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织工抓到了人,他们没过一天就给放了,老小受了报复,他们也不帮人主持公道。”
“这世道,我看是完了!”
众人议论纷纷,群情汹涌,看的台上的弹词先生和他的徒弟都有些害怕。
这先生怕受税监太监的骚扰,甚至之前熟悉今日播报内容之时,看到这篇报道都有心不念,但是苏州旬报那边下了要求要他们一定按照报纸内容念诵不然就不给钱,所以活报员们都不得已而为之。
那弹词先生念完这篇文章之后连广告都忘记了念,连忙翻到下一版念起小说内容,希望能用小说吸引走听众的注意力,但是下边的听众们却早就议论起来,哪怕是《狄公案》也没办法影响他们的激愤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