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溺婴现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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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哥。”李国仙担心的说。

李国仙安慰说道:“王大哥,你也不要生气了,哪怕你再心善这事情也不是几个人能够改变的。”

海瑞到浙江当官时也专门出过《禁约》告民,将百姓容易犯的律法写清楚,其中还要明文写出“禁止溺女伤自己骨肉”,因为很多百姓甚至不以为这是犯罪。

历史上几十年后冯梦龙到寿宁当官也专门写过《禁溺女告示》。

“五两银子……”

对于溺婴这种情况,此时人虽然觉得婴儿可怜,但是也不好多说什么。

此时高僧云栖祩宏所著的《自知录》中就劝信众:“见溺儿者,劝免收养,一命为五十善;劝彼人勿溺,一命为三十善;收养无主遗弃婴孩,一命为二十五善。”“父母无罪杀儿,是杀天下人民也,故成重过。”

李国仙低声说道:“王大哥不要哀伤了,自古女孩就是如此可怜。”

“孩子是男是女?”

明代福建、江南、江西的溺女现象一直非常严重,主要原因是这时人的生产力太低。

陈会财故左右而言他:“老爷,您别问了。”

“我家已连来两个女儿了,这是第三个,若不要溺死她,让魂魄知惧不敢复来,日后女子还不是源源不绝?我错哪了?”

除了地方官想方设法的劝婴儿活下来,乐于行善积德的士大夫们也多为捐奉之举。

王文龙前世虽然在资料上看到过溺婴的事情,但第一次亲身接触还是被这时代的愚昧和残忍所震惊。

陈会财眼睛稍稍一转,“自是夭折了。”

王金贵和账房都跑过来,闻言惊讶地看向王文龙。

李国仙说:“自古以来都是这样,还有什么其他办法?”

“因为女子干不动重活,养大以后又要嫁到别人家去,于自己家中别无好处,所以穷苦人家自然不喜欢女子。”

见陈会财不说话,王文龙直接叫道:“账房过来,把本月工钱给他,结完钱带他去见官!”

……

这时人需要交人头税,家中多一个人就要多交一份。

甚至此时僧道也试图用宗教的办法劝诫百姓不要溺婴。

王文龙哪里还看不懂是什么意思,虽然听过古代逆婴的事件,但是来到这个时代这么久,他还是第一次亲身经历这样的事情。

甚至陈会财这样连溺死三个女婴的情况都不少见,有些更丧心病狂的人家,生的女孩多了,甚至因为迷信会用更残忍的火烧仗毙等办法残杀,以为如此能够吓唬女婴不再投胎到他们家来。

听着他的话,王文龙越来越惊讶。

虽然他已经让人把陈会财赶走,但想要进一步抓陈会财见官却难度太大。

女性的地位低下根本原因是因为在需要体力劳动的农业时代女性在生产生活之中的贡献不大。

他冷冷问:“你一个月开银多少?”

多种因素综合之下溺女之风便即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