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冲突(2/2)
看到这边要打架,周围围了一圈儿人,这些人很有眼力见儿的给叶晨跟胡克腾出了场子,这时就见胡克摆出了掼跤的起手式。
叶晨对于摔跤简直不要太熟悉,因为在四合院世界的时候,他哥们儿李奎勇就是这其中的翘楚,几兄弟没事儿的时候,就喜欢在院子里抱着来几下。他嗤笑了一声,连话都懒得跟这家伙说,直接就上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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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胡克摆出一副摔跤的架势,实际上他会个屁啊,完全就是银样镴枪头,就是个摆设,他找机会挥拳对着叶晨袭来,叶晨侧身躲过,然后一记手刀,恰到好处的轻轻劈在了对方的喉结上,伸出手臂,对着对方的脑袋就是一下,只听“蓬”的一声,这货直接失去了行动能力。
打着摔跤的名号下黑手,叶晨也不会惯着这货,上手就是马伽术的招数,快速有效的把对方给放翻在地上,捂着自己的喉咙,“荷荷”用力的倒着气儿。
叶晨对着在一旁看热闹的刘士宽吹了声口哨,然后说道:
“你这狗腿子不怎么中用啊,该你了,来,让我验验你的成色。”
刘士宽在叶晨跟胡克动手的时候,他就已经抽出了腰间的武装带,寻思着找机会递给胡克,结果没想到这货不争气,还没等自己把家伙什儿递出去呢,就已经被叶晨给放躺下了,没办法,他只能操着武装带自己上了。
刘士宽抡起武装带就朝着叶晨劈头盖脸的抡了过去,他特意把带铁的这一头留在外面,这玩意儿刮在脸上,直接就是一个血口子,用心不可谓不歹毒,然而他低估了叶晨的实力。
叶晨三两下就避开了武装带,近身来到了刘士宽的跟前,抓住他的手臂,一招分筋错骨,就让他手臂脱臼了,然后夺过了武装带,对着刘士宽的手臂,屁股就狂抽了过去,抽的刘士宽“哇哇”叫唤。
叶晨一边抽,一边对着刘士宽开口说道:
“孙贼,玩儿阴的是吧?怎么着,想给我脸上留个口子,破个相,这样你就有机会了?做你的春秋大梦。”
周围都是返城的知青,他们都把刚才的一幕看在了眼里,此时也都七嘴八舌的谴责刘士宽的下作。叶晨最后把武装带摔在了刘士宽的身上,然后说道:
“你该庆幸我这些年不爱惹事儿,变老实了,换以前,呵呵,有个跟你长得连相的,我直接把他当成公猪给劁了,让他彻底没了烦恼根。”
热闹看完了,史晓娜跑到了叶晨面前,看着他冻红了的脸蛋和双手,用自己抱了半天热水杯的棉手闷子,捂在他脸上,关心的问道:
“树茂,暖和吧?”
“还行!”叶晨看向史晓娜笑着回道。
看到这一幕,现场心塞的有两个人,第一个自然是狼狈的刘士宽,此时他恨得是咬牙切齿;至于另一个,则是舔狗牛挺贵了,一直以来,史晓娜对自己的态度,始终都是不冷不热的,结果对待叶晨却这么亲昵,这让他在心中暗恨不已。
正在这时,火车进站了,叶晨拽着史晓娜,捡起了自己刚才扔在地上的行李直接上了火车。等到他跟史晓娜上车在自己的座位上安顿好,靠着车窗坐下,这才看到刘士宽跟胡克这对难兄难弟正龇牙咧嘴的从月台上爬起来。
胡克晃了晃脑袋,上前搀着刘士宽问道:
“六哥,没事儿吧你?”
胡克好死不死的搀在了刘士宽耷拉着的那条手臂上,疼得刘士宽“嘶”的倒吸了一口凉气,用另一只手拍了下胡克说道:
“你特么轻点儿,我这只胳膊掉环儿了,疼死我了!!!”
还没等刘士宽跟胡克爬上火车,这趟车就已经开了,刘士宽龇牙咧嘴的看着开走的火车,用力把行李摔在了地上,对着胡克恨恨说道:
“给我想辙找着他们家,这哑巴亏我不能就这么白白的吃了。”
胡克看着刘士宽凄惨的模样,赶忙对他说道:
“六哥,你就放心吧,好找,我认识他们学校的人。咱们花点钱,找马三儿雇辆车回去吧,这是年前最后一班车了。”
……………………………………
叶晨魂穿的杨树茂,住在九道湾胡同,位于东城区北新桥街道。在历史上,四九城的九道湾胡同可不仅北新桥这一条。
根据一九五八年出版的《北京市街巷名称录》中,有六处九道湾,第一处在东四瓦岔胡同、北新桥;第二处在西单南长街迤西。第三处在前门西河沿三府菜园;第四处在在前门香炉营四条,此巷己堵死;第五处在崇文关王庙街、磁器口大街;第六处在宣武鹞儿胡同、校尉营。
后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改造,到了现在,九道湾胡同仅保留东城区北新桥的九道湾胡同,大弯小弯共十九道,分为东、西、南、北、中巷五条胡同。其他的则是已经改名、改造、拆除或是并入其他胡同。
一九六五年整顿街巷名称时,将东大坑、九道湾、梁家胡同并入,更名为百代胡同,后于一九九零年至二零零三年拆除;原九道湾南段,在一九六五年与竹头胡同合并定名磁器口东二巷,不过一九七七年打通天坛东路时,中间为新辟崇文门外大街南段割断,西段只有六、八、十号三个门牌,现已拆除。
叶晨,史晓娜,牛挺贵,谢老转和傅荷铭这几个人都是从九道湾出来的,上学的时候也都在一所学校,甚至是下乡插队也都在太山屯,几人嘻嘻哈哈的打闹着进了胡同。
这时候谢老转眼睛尖,突然看到了熟人,大声伸手招呼道:
“哟,菲姐!”
叶晨回头看去,发现一个打扮的非常时髦的女人,正朝着他们走来,这个人叫叶菲,只见她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羊绒大衣,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下身则是穿着一条绿色的碳绒裤子,脚踩一双擦的锃亮的黑色皮鞋,整个人精致得很。
这身装束绝对是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的,这也恰恰说明了叶菲的家庭条件非常优越,她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思想非常开明。叶晨魂穿的杨树茂跟叶菲从小生活在一条胡同里,杨树茂常常为叶菲出头,跟别人打架,这让叶菲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他。
叶菲看到叶晨笑了笑,然后开口问候道:
“茂弟弟,回来了?你先去我家等我一会儿,我去趟小街药店,一会儿有事儿找你。”
叶晨答应了一声,叶菲朝着胡同外走去,这一幕被史晓娜看在眼里,心里跟恰了柠檬一般,她负气的来到了叶晨面前,夺过了自己的帆布兜,头也不回的朝着自家的方向走去。
叶晨只是笑了笑,他理解史晓娜的行为。如果说叶菲是一朵盛开的花朵,此时的史晓娜只能算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她这是看到叶菲跟自己亲近吃醋了。不过这种事情越解释越说不清,只会越描越黑,叶晨选择了冷处理,跟着谢老转和牛挺贵,朝着自家方向拐去。
傅荷铭从小就跟史晓娜玩在一起,自然知道自己闺蜜不快的原因,只见她开口说道:
“你吃什么飞醋啊?这是杨树茂她三姐的同学,比咱们大三岁呢。”
史晓娜撇了撇嘴,然后对着傅荷铭说道:
“你看她打扮的那样,就不像咱们胡同里的人!”
傅荷铭推了推鼻梁上滑落的眼镜,然后说道:
“她爸妈虽然说是外地来的,可她确实是咱们胡同里出生的啊。”
“反正我不喜欢她!”史晓娜撅着嘴说道。
只能说女人的第六感实在是太厉害了,史晓娜只是一打眼,就看出来叶菲对待自己这些人,跟对待叶晨的态度大不相同,而一个女人莫名的对待一个男人好,要么就是贪图利益,要么就是喜欢这个人。叶晨家里穷的叮当响,他在家又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那伙的,那叶菲这么对他,只能是对这个人有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