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打脸贺涵(1/2)
审判长也有些无语的看着被告席的律师李尔,由于他跟李尔的父亲是大学校友,他平日在工作中对于自己的这个子侄辈多有关照。
要不然你见过哪个被告可以无视法院开庭的时间,“闲庭信步”的走进法庭,真当是你家后花园呢?又有哪个辩方律师敢无视法庭的纪律,不给自己的手机静音?早就被法警给轰出去了好吗?
自从知道起舟作为原告律师参与进这起离婚诉讼,审判长就对李尔能否胜诉持悲观态度了,然而他没想到自己的这位子侄简直就是狗肉上不了宴席,被起舟的一番犀利言辞给怼没电不说,还无视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屡屡露出破绽,被原告律师攻击,即便是他想要偏帮都做不到,更何况起舟还是魔都十大金牌律师中的南波万。
审判长还是有着自己的职业操守的,说到底法庭上还是凭着自己的实力说话,要是拼背景管用的话,那李尔早就出人投地了。然而老同学的面子多少还是要看一点的,只见审判长对着下面说道:
“暂时休庭十分钟。”
休庭后,李尔匆匆朝着外面走去,贺涵已经带着收集来的最新证据,等在了法庭的走廊,罗子君跟唐晶也跟着一起出去了。
这时审判长也走了下来,把起舟律师给叫到了一边,然后说道:
“起舟啊,李尔是我的后辈,他爸爸是我大学同学,他初出茅庐,行事有些没分寸,还望你不要太跟他计较,就当是卖我面子了。。”
起舟轻笑了一声,然后对着审判长说道:
“审判长,不得不说你的这个后辈,还真是有些稚嫩啊,不过一些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的,毕竟我也要为我的当事人负责。”
“这是自然。”
十分钟后重新开庭,李尔对着审判长开口说道:
“尊敬的审判长,我这里刚收到一份收集来的最新证据,请允许我把他展示出来。”
这时就见原告律师起舟轻笑了两声,然后说道:
“被告律师,我刚才说的话你是没大听清吗?你还没说出没在举证期内提供证据的理由,以及这份证据究竟是由谁提供的,总不能随意的拿出一份资料,就让法庭承认其合法性吧?”
审判长轻咳了两声,然后对着李尔说道:
“被告律师,请你解释一下证据的出处,以后超期提供证据的理由,至于证据有没有合法性,法庭会根据你提供的出处进行确认。”
起舟从审判长口中,得知了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他也没有太过在意,毕竟他久经庭审,什么样的鸟都见过,而且从不打无准备之仗。通过跟自己的当事人叶晨提前准备的这些材料跟报备到法庭的证据,他有十足的把握打赢这场官司,所以也就没有太过计较。
李尔望向审判长的眼神充满了感激,因为他是真的被起舟给逼到了墙角,手足无措,只见他开口说道:
“我手中的这份证据,是由晨星的合伙人兼魔都分公司经理贺涵提供的,他是原告陈俊生的顶头上司,这是陈俊生一年以来的出差记录,因为收集信息多花了一些时间,所以超出了举证期,还望法庭能够批准,承认这份证据的合法性。”
原告席上,起舟眼神有些古怪的看了眼叶晨,因为在开庭前当事人叶晨就对他说过,自己的顶头上司很可能会出来背刺他,没想到一切都让他说中了。起舟凑到叶晨跟前,小声问道:
“你上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泄露商业秘密罪了,你有什么想法可以跟我说一声,打这种官司我是行家。”
叶晨莞尔一笑,只见他小声对着起舟律师说道:
“我知道,我还知道前阵子炒作我跟公司同事暧昧的舆论,这个人就是幕后黑手,不过仅用这些事情去治他的罪,不会把他给打痛,既然如此,就莫不如不动手。起律师,放心吧,这场官司过后,以后少不得要多麻烦你,毕竟我还要追究那些炒作我负面新闻的大V法律责任的。”
最后经过审判长,审判员和陪审员的一致商议,他们在原告律师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还是同意启用了这份证据,这时就见被告律师李尔,拿着手中的证据侃侃而谈道:
“尊敬的审判长,这是原告陈俊生过去三年里加班和出差的天数表,平均每年出差二百零五天,剩下的一百多天里,不加班晚归的天数有不到二十天。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他过去并没有,将来也不大可能尽到一个父亲对孩子的教养责任,更何况,他还有大部分时间花在了婚外恋情上。”
“反对,反对辩方律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我的当事人进行主观臆测。”
“反对有效!”
李尔坐下后,给罗子君使了个眼神,然后小声说道:
“接下来靠你了。”
罗子君深吸了一口气,因为卖惨实在不是她的强项,她也不可能把平日里对待叶晨和唐晶时娇滴滴的模样表现出来。罗子君手指用力的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疼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然后说道:
“我,我已经找到工作了,这对于我来说并不容易,虽然我挣得钱没有陈俊生多,可是养育孩子需要的物质基础……养育孩子不仅仅需要物质基础,更需要的是责任心,我一定是有办法养活我的儿子的,孩子从小生下来就是我一个人带大的!”
审判长看了看原被告双方,然后对着原告律师起舟问道:
“起律师,你对辩方律师提供的证据怎么看?”
这时就见起舟笑了笑,然后对着审判席说道: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陪审员,其实被告律师还是没有做足功课啊。是,我的当事人全年有大半年的时间都在出差,可是他雇佣了保姆接送孩子上下学,而且不论每天出差或是在外应酬,他每天八点都会准时用视频会议,在网上辅导孩子功课,关于这方面的视频存档,我已经在举证期提供给法庭了。
而被告律师口中尽职尽责的母亲呢?她每天在家里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全年只有不超过八十天的时间,是陪着孩子一起共进晚餐的,剩下的时间不是在购物,就是拿着我当事人辛苦赚来的钱,在外面花天酒地的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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