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去派出所作证(1/2)

“是我报的警。”

另一位酒店前台急步上前。

围观人群也自觉的让开一个通道给警察进来处理。

酒店大堂经理表明自己的身份后,将事情经过给警察说了,警察检查了行李门童的伤势,行李门童现在的脸上已经红肿起来,五指掌印清晰可见,再看肚子一团淤青越来越重。

警察呼了120,先送行李门童去医院。

另一警察也向这厮询问情况,这厮说是行李门童推车撞到自己,还出口不逊,惹火了自己才出手打人,这反咬一口的赖皮本事令人咋舌。

面对酒店员工的指控,这厮要求警察一定要维护消费者权益,秉公执法。

“有谁见到是我撞行李车了?没事我找行李车去撞干嘛?你们酒店就是诽谤!”这厮就死咬没有证据。

“我亲眼看到,是这位先生自己撞倒行李车的,并且自己没有受到任何伤害,面对门童的道歉,这位先生无理先刮人耳光,又踹人家小腹,我作证!”徐举一站了出来。

“你是酒店的人,合伙讹我,不足为证。”这厮咆哮着,凶狠的眼神盯着徐举一,眼神中透露着“要你多管闲事,等着瞧!”

徐举一把自己的房卡拿出来,对警察说:“这是我的房卡,证明我是刚入住的顾客,我刚才站在这个位置,亲眼目睹整个过程的发生,我愿作证,指证这位先生谎话连篇、嚣张跋扈、出手伤人、误导执法。”

“为避免酒店的正常营业,一起去派出所!”民警下了决定,再问徐举一:“这位先生你愿意一起去派出所作证吗?”

“我愿意!”徐举一坚定的说道。做好人就做到底嘛,还有一个小时才到集团安排的吃饭时间,去做个证应该花不了太多时间,徐举一粗略算了一下时间,应该赶得及。

于是,行李门童被酒店安排一男同事陪同去医院。

原来,酒店前台和行李门童是情侣关系,所以代表伤者,大堂经理作为直接领导本该要去,不过实在太忙走不开,徐举一以证人身份一起到了派出所。

派出所对这类打架致伤事件,主要都是以调解为主,根据伤者在医院开出伤情证明,记明受的是轻伤还是重伤,如果是轻微伤没有到轻伤的级别,那么就属于民事案件。

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的,则不予处罚,但打人的一方需要赔偿受损害的一方医药费等损失。调解不成的话,滋事者通常要处5日至15日拘留处理。

轻伤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到派出所后,徐举一再去作了一次记录在案的证人证供,并签字印了指模。作完证供之后,本来徐举一就想回酒店了。

酒店前台叫徐玉珊,她央求徐举一再稍等一会,因为派出所要等医院那边传来验伤证明再作处理,徐玉珊知道徐举一是酒店住宿顾客,她说调解完毕后她会叫酒店派车接俩人回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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