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立不轻废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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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联行。十三联行在商法的许可下,进行运作。

二、

蜀中商会负责接洽产品的研发、生产、批发等。与各科研院接洽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与各商家接洽产品的批发。蜀中商会的批发价格,不得低于同类产品的最高价;零售价格,不得低于其他十二世家的零售价。

三、

蜀中商会须向产品的研发人或机构,支付购买产品的专利权。

四、

十二世家,可以从蜀中商会申请拿货,进行买卖。同一地区,各家之间不得以价格相争。一经发现,即开除会员资格。

五、

十二世家,可以从蜀中商会申请购买产品生产权,包括付费购买产品的专利权。

六、

十三家联行的话事比重为,蜀中商会百分之五十一,其他十二家百分之四十九。各家的话事比重依据各家从蜀中商会的认购产品总额比重。话事内容包括,新成员的接纳,商法讨论,商业行为协调等。

七、

若有商家违犯商法,十三家联行将统一行动,进行制裁,不配合者,视同自动退出联行。若联行制裁不动的,则可以提前官府支援,或文或武。

“太守大人,近日盛传大人招募之新军,战力堪忧。以后若有外间商家,侵犯我蜀中利益,伪造滥用我等之产权,大人之府衙及兵卒,可堪一用?”堪堪会议将要结束之时,有人不合时宜的提出了一个问题。

“府衙招募之新军战力如何,大家只管对比东州兵之战力,即可略知一二。我这里就不废话了。没有别的问题的话,大家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刘璋很不耐烦的回道。

“比照东州兵?听说前几日,新军和东州兵联合操演,被打的一败涂地,不知大人之信心,来自何处?”提问之人,显然不打算放过刘璋。

“是吗?胜败乃兵家常事,岂可以一时之输赢论高下。”刘璋脸不红心不跳,一点都不不好意思的说道:“东州兵能以区区几十人,弹压平息几千人的动乱吗?不能吧。东州兵驻军蜀郡多年,蜀郡的匪患猖獗,还不是靠府衙的新军才一一剿灭的。好了,没问题就散了吧。”

至此,前前后后,折腾了将近一个月,商法和十三家联行才算正式浮出水面。其中,刘璋名下的各种产业,都划入了蜀中商会,算是十三家联行中,代表官方性质的,其他十二家算是民间性质的。十三家联行,算是官民合作的方式。

蜀中商会的重点,将转向到产品的调研、生产和批发,而十二世家则重点负责终端销售。当然,蜀中商会也可以做产品零售,但产品价格不得低于其他家的。

其他家如果想要自己生产,则需要向蜀中商会申请并购买产品的生产权和专利权。当然,申请的这些都是因为该产品的专利权在蜀中商会手中。

其他家若有新产品新技术新发明,也可比照成都商会的模式,对外发售,不过都需要在府衙申请专利报备,即前面商法所说的专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