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六章:威望(1/2)

一柱香烧到了尽头,最后一点火焰燎到了手指,丁二狗一下子睁开了眼睛,一挺身坐了起来,抖起手背上的香灰,伸个懒腰,揉揉脸郏,让自己彻底清醒了过来。

两万步卒进击,自然是有探路前锋,主力中军,左右游骑卫护以及断后队伍的。而他,则是这支大军的前锋。

两万步卒的统领,是夏至。

也是丁二狗的老上司了。

比丁二狗大不了几岁,但却一直统带着整个北庭都护府最为精锐的步卒地字营。

这二万大军中,五千地字营是核心,其它的,都是府兵。

丁二狗跟着夏至打过好几场恶仗了,最危险的一次,便是在远安县城与沙列文的那一仗。

地字营重步兵硬扛北元铁骑冲锋。

那一仗,便连夏至都受了重伤。

而那时的丁二狗,还只是小小的一个队正,现在丁二狗已是率领三千人的校尉了。

说起来像他们这样的校尉,基本上都是出自天地人三营。

丁二狗站起身来,一边走一边踢着地上睡得跟死狗一样的部下。

各地府兵在集结之后,重新进行了整编,像这样作为前锋的精悍部队,都是老兵油子,打起仗来是熟手,也知道什么时候该放松,什么时候该紧张。

随着牛角号声响起,整个营地便沸腾了起来。

倒也用不着埋锅造饭什么的,大军的伙食都是成品,只消将水烧开了,将那干粮削下一块来,泡到水里,片刻之间,便是一碗香喷喷的饭食。

军粮用量十足,里头不仅有各色佐料,更有各种肉丁,水泡发之后,水面之上都漂着一层油花。要是没有这层油,便不是太顶饿。

没人敢在军粮上面弄花样。

所有人都是三两口吃完了这一顿饭,然后便赶紧去伺弄自己代步的牲口。

说起来是步兵,但实际上人人都有坐骑,都是从自家里带出来的,不但驼人,还驼着大家作战时候的甲胄。

这时节草都是现成的,只不过想要牲口有力气,自然得加一些粮食。

丁二狗端着碗,一面大口吃着糊糊,一面检查着所有人的装备,也顺便看看大家的状态。

他并不担心会有敌人来袭。

因为就在昨天,骑兵大部队刚刚从这片土地之上走过。

数万骑兵经过的地方,连走兽都不会留下什么。

敌人的主力,现在都在燕都,而剩下的那些小猫小狗看到他们的踪影,跑都来不及,那里还敢来招惹他们?

除了必要的巡逻和明没岗暗哨外,丁二狗没有立寨子,挖壕沟,树栅栏。

虽然这与行军手则相违备。

但萧都护在课堂上也讲过了,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

丁二狗觉得,这一仗,其实最关键的就是一个速度,只要大军能及时赶到燕都,剩下的那些条条框框,都可以往边上抛一抛。

事事都拘泥于条条款款,虽然不会犯错,但说不定就会误事。

他知道昨天没有按军律立营,肯定会被军司马记上一笔,打完仗之后,也会因为这件事情把自己的功劳削上一分,不过无所谓。

伸出长舌头,把碗底里的糊糊舔得干干净净,丁二狗放下碗来的时候,突然眼神微凝,视野之中,一人一骑,宛如一道黑色的闪电掠过,那人,那马,怎么那么像都护呢?

不可能!

丁二狗的老婆屠娇娇就在都护大帐之中帮着处理公务呢,都护身子不便,这一次可是留在后军之中,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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