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凤山奏稿》——秦金(1/1)

秦金,字国声,号凤山,常州府无锡县。自幼在家塾读书,时称他为“两京五部尚书,九转三朝太保”,据秦氏宗谱所述,秦金为宋龙图阁大学士秦观之后。

秦金,字国声,号凤山。1467年9月11日生于河西村。父亲叫秦霖,是位私塾先生,秦金幼年随父到人家的学馆就读,有一次馆主设宴,没有邀请秦金,他父亲很有意见,就出了个上联“东家设宴儿无份”,要儿子对出下联,秦金就以“北阙登科我独先”为对,并说:“儿岂是贪吃的人,请父亲以后不要再讲有关吃的事。”父亲听了,很是赏识。

秦金,据秦氏宗谱所述,秦金为宋龙图阁大学士秦观之后。天资聪颖过人,20岁考中南京举人,26岁进士及第,28岁任户部福建司主事,监督仓库粮食储量。奉命查勘北京地区灾荒,他办事敏捷,初露头角,后又到河南、山东等地任职。

特别是在任湖南、湖北巡按大夫期间,到任时,恰逢地方连年水灾,闹饥荒,他就着意按抚百姓,除去一切弊政,免除租税,赈济灾民,罢及贪官,上奏章提出八项适宜可行的建议,后来又继续提出十项建议,其建议写入国史。他在这里七年,恩威并施,成绩与声誉显著,调任南京礼部尚书,不到一年召回北京,任户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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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首辅大臣张璁意见相左,便以考察自陈,辞官告老还乡,据后人推断,其在归休4年间,在惠山寺山门右街建造了一座别墅,取名“凤谷行窝”,即“寄畅园”的前身。“凤骨”一词,与秦金之号“凤山”及其父秦霖曾筑有凤山书屋不无关系,而行窝乃是自谦之词,实为山庄、别墅。

因秦金一贯廉正自持,忠勤体国,朝廷大小官员为秦金上奏请留者不止。故嘉靖十年复起用,任南京户部尚书,寻召为工部尚书,在两都任了五个部的尚书,有“五部尚书”之称。

77岁时,死于原籍家中,讣告传来,皇帝震惊哀悼,罢朝一日,降旨司官讨论丧葬事宜。这在古代历史上是不多见的,秦尚书作的诗文内容纯正脱俗,可供诵读。他著有《凤山诗集》、《抚湖政要》、《安楚录》杂著稿,多数雕板印行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