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修筑长城——余子俊(1/1)
余子俊,字士英,四川青神县人,祖籍京山,明朝名臣。登进士第,授户部主事,进户部员外郎,在户部十年,以廉洁奉公称。巡抚延绥时,苦筑延绥长城一千七百七十里,史称“尽心边计,数世赖之”。巡抚榆林时,与徐廷璋、马文升并称“关中三巡抚”,官至兵部尚书、太子太保。
余子俊,其祖先在元末时入蜀地,遂定居四川青神县,余子俊十岁丧父,自幼有大志,异于常人。余子俊考中进士,被授予户部江西司主事,升为户部福建司员外郎,在户部十年,以清廉有才干而著称。出任西安知府,遇到灾年,余子俊打开粮仓取出十万石粮食救济贫民,偿还时区别对待,做到官府不受损而百姓得到救济,在任六年,政绩位居关中七府之冠。
主管部门上报政绩突出应当受到表彰的官员,知府有十人,而余子俊位居第一,由于林聪推荐,余子俊被任为陕西右参政,督三边军饷,次年提升为右布政使。半年后,朝廷授余子俊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巡抚王锐从长远考虑,请求沿边境筑墙建堡,工程还未动工就被否决了,余子俊上疏说:“三边只有延庆平坦开阔,利于驱马急驰。鞑靼屡次入侵,俘获边民做向导,一直进入河套驻扎放牧,从此寇竟居于塞内,我们反而屯于塞外,在沿边筑墙建堡是当务之急。况且现在旧界石还在,高山多悬崖陡壁,依照山形,随着地势,有的铲削,有的垒筑,有的挖壕沟,延绵相接,形成边墙,这对于边墙工程来说较为方便。”兵部尚书白圭以陕西百姓正贫困,奏请缓兴工程。不久,鞑靼军进入孤山堡,又入侵榆林,余子俊先后与朱永、许宁一起击败鞑靼军。
鞑靼军占据河套,朝廷连年派遣大军征讨,没有什么实际效果,余子俊说:“现在征讨河套的兵马驻扎在延绥的有八万,牲口饲料靠内地,如果今年冬天敌寇不向北退却,又需要准备下一年的军需供应。姑且用今年的数额约略估计,米豆需银九十四万两,草料需银六十万两。每人运米豆六斗、草四束,应该动用四百零七万人,大约花费用八百二十五万两。公私冗杂繁乱到这种地步,怎能不改变谋划!臣先要求筑墙建堡,诏书说要等事情安定后再进行,请求于明年春夏敌寇人马疲乏时,役使陕西运粮百姓五万,供给食物,兴建工程,要求两个月完工。”白圭仍然坚持他的意见,阻挠兴建工程,宪宗认为余子俊说的对,下令迅速进行此项工程。
余子俊先因军功升为左副都御史,次年大将王越率军直捣鞑靼后方红盐池,取得大捷,余子俊也因功升为右都御史。由于后方被摧毁,鞑靼军因此远徙,不敢再在河套居住。内地忧患渐渐平息,余子俊就全力兴建工程。东起清水营,西抵花马池,连绵一千七百七十里,凿崖筑墙,又在其下挖濠沟,一直连绵不绝,每隔二三里建置瞭望台、崖栅以便巡视警戒。又在崖栅空处筑矮墙,横一斜二如箕状,用来瞭望和避箭。总共建筑城堡十一个、边墩十五个、小墩七十八个、崖栅八百一十九个,动用士兵四万人,不到三个月就完工了,墙内的土地全部分给军队屯垦,一年收获粮食六万石有余。
余子俊向朝廷一一禀报工程之事,因为母亲年老恳求回乡,朝廷安慰挽留余子俊,没有批准余子俊返乡的请求。当初,绥德州是延绥镇的地方官署所在地,所辖米脂县、吴堡县都在镇外。鞑靼军用轻骑入境劫掠,等镇兵发觉而去追击,总是追赶不上,鞑靼军往往得利而去。自余子俊将镇迁徙到榆林,增加守卫,扩大城墙安署军队,攻守器械都俱备逐渐成为重镇,鞑靼军来掠夺次数渐渐少了,军民得以平安耕种放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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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子俊调抚陕西,在余子俊任西安知府时,曾因了解到居民为水质含碱发苦不能饮用而发愁的情况,他凿渠引入城西贑河的河水,解决人民的饮水问题。时间长了渠水往外漫而无法排泄,此时,余子俊主持在城西北开凿渠道排水,水渠流经汉代旧城到达渭水,对国家和百姓更加有利,号称余公渠。又在泾阳凿山引水,灌溉农田千余顷。打通到南山的道路,直达汉中,方便来往的旅客。对于毁塌破旧的学校、公署全部补修一新。上奏章免除岷州、河州、洮州三卫的戍守,南方的兵卒一万多人。更换了南北轮戍的兵卒六千多人,让他们各自戍守本土。岷州栗林羌反叛,余子俊埋伏军队突然出击,将其击败。
朝廷召还余子俊任兵部尚书。余子俊上奏章申述明确条例十项,又列立军功悬赏等级,由此朝廷内外有章可循。缅甸酋长卜刺浪企图夺取思洪发、贡章地,找借口向朝廷要求。余子俊说不能答应,朝廷谕止了卜刺浪夺地的企图。贵州巡抚陈俨等因为播州苗人暗中起事,请求调湖广、广西、四川兵五万,会同贵州兵一起围剿。余子俊说叛军在四川,而贵州请求征讨,是为邀功,上奏章止息这件事。
当初,余子俊疏论大臣陈钺击杀进贡的夷人之罪,宪宗由于太监汪直的缘故宽恕陈钺。陈钺在汪直面前多方陷害余子俊,时逢余子俊因母亲去世回家守丧,才免遭陷害。三年服丧期满后,宪宗授余子俊户部尚书,不久加封太子太保,兼任左副都御史,总督大同、宣府的军务。
当初,余子俊巡视宣府、大同两镇,要求以延绥边墙法在两镇推行,因年成歉收而停止。到这次余子俊又巡视边境,余子俊坚决要推行,余子俊说东起四海治,西抵黄河,连绵一千三百余里,旧有墩一百七十个,应增建四百四十个,墩高宽都是三丈,估计需要劳动人手八万六千人,几个月可以完成。宪宗下诏书同意第二年四月开工,然而到了那个时候,年成不好,国家和百姓都不宽裕,陡然兴建大工程,上下都感到困难,余子俊又想责成边臣去完成,而自己不亲自管这件事,由此招来毁谤和议论。
到冬天,余子俊上疏请求还京,宪宗听信谣言,改任余子俊为左都御史、抚巡大同。宦官韦敬进谗言说余子俊借修边墙侵吞财物,又弹劾他以私怨更换将帅。兵部侍郎阮勤等为余子俊辩白,宪宗发怒,责备阮勤等。而给事中、御史又纷纷呈上奏章弹劾,宦官大多想陷害余子俊。工部侍郎杜谦等前往调查,按实事情况公平地对待,返京向朝廷奏报换置将帅同阮勤说的情况相符,没有侵吞建边墙的费用。然而花费银一百五十万两、米豆二百三十万石。耗费财物,劳动百姓,不能说没有罪,宪宗削去余子俊的太子太保职,命其致仕归家。
兵部尚书空缺,宪宗发觉余子俊无罪,于是起复他为兵部尚书,仍加太子太保。孝宗继位,因余子俊是先朝老臣,对他愈加尊敬。余子俊上疏陈述十事,之后又陈述边防七事,孝宗大多同意实行。
余子俊病重,仍亲自撰写奏稿,陈述救荒息盗的办法,刚刚得到朝廷的允准,他便在任上逝世,享年六十一岁,孝宗为其辍朝一日,追赠特进光禄大夫、太保,谥号“肃敏”,授予他的一个孙子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