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九品中正——陈群(1/1)
陈群,字长文。颍川许昌人。三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曹魏重臣,魏晋南北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主要创始人。其祖父陈寔、父陈纪、叔陈谌皆望族名士。陈群为人清尚有仪,雅好结友,有知人之明。先为刘备所用,后刘备被吕布所袭,陈群与父避居徐州;及吕布破后,方归曹操,历任司空西曹掾属、治书侍御史、御史中丞等职。后转为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曹丕即王位,封陈群为昌武亭侯,徙为尚书。陈群在任内订制九品官人之法,成为历史名制。曹丕践阼后,陈群迁尚书仆射,加侍中,徙尚书令,进爵颖乡侯。陈群在魏,一直位居要职,先后受曹操、曹丕托孤,成为国之重臣,多次向曹睿作出规劝,官至司空。于青龙四年逝,追谥靖侯。其子陈泰,亦是魏国后期名将。陈群历仕曹操、曹丕、曹睿三代,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忠尽职,为曹魏政权的礼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陈群撰有《集》五卷,今已佚失。其余见于《全三国文》。
陈群出身名门,幼负才名,后与孔融相交,孔融素来高才倨傲,对陈群却极为敬重。孔融何等样人,由此可知陈群德才兼备。陈群曾经与孔融谈论汝、颍之间人物的优劣,陈群就说道:“荀文若、荀公达、荀休若、荀友若、荀仲豫,当今无双。”可见二人常论骘人物,甚相交心。正史还有颇多事例,如后来皇女曹淑死去,皇帝异常哀痛,丧仪过奢不合礼制,他便上书劝谏,由此可见是正直敢言,极重礼法。其后他制定的九品中正制,也可见他对礼法的重视。另外,其父陈纪任大鸿胪时,曾议司法典刑之事,陈群也深通于此,从后来阻谏曹公恢复肉刑可见一斑。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官吏选用制度中的一个环节。它继承东汉的传统,又因历史条件的变迁而有所改变,最后随着门阀制度的发展而为门阀士族所控制,成为他们操纵政权的一个工具,到东晋时则是门阀政治的装饰品。中正品第人物,必须提供三个项目:一家世,一状,一品。引《晋阳秋》:“陈群为吏部尚书,制九格登用,皆由于中正。考之簿世,然后授任。”表明魏时已重家世,但还不是唯一标准。曹操由于政治军事上的需要,多次颁布唯才是举令。所以在品第人物上,虽然家世是不能忽略的,但在初期,恐怕更重才学。如《宋书·恩幸传序》:曹魏建立九品中正制,“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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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纵观东汉、魏晋南北朝以至隋唐选举制度的变化,其中显然是贯串着皇权由盛而衰再盛的发展趋势,而世家大族势力则相反,其趋势是在东汉末世家大族衰落,同时新出门户开始兴盛,魏晋成为士族,到东晋时成为门阀士族而达顶峰,南朝也转衰而至隋唐。而选举制度也由东汉的重乡里评议、重孝廉才德到魏晋重家世门第、轻孝廉才德,而隋唐则又重才德——科举制。中间有曹氏政权初期短暂的抑门第之举。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望族在地方上形成相对独立的势力是难免的。中国古代一直是宗族制的社会。东汉乃为世家大族,魏晋为(门阀)士族。魏晋士族从一个个宗族来说,唯少数出于东汉世家大族,多数是魏和西晋的新出门户。汉末魏初所抑的即是渐趋没落的世家大族,他们兴朋党和清议浮华之风,为曹氏政权所不容。而新出门户却依靠政权先夺取地方选举中的品第人物之权,又逐步将之收归中央。他们靠的便是九品中正制。结果,东汉时的世家大族进一步没落了,而新出门户的势力却飞速发展,重新成为统一中央政权的威胁。到东晋,终于出现了皇权的式微,而皇权政治的变态——门阀政治也就兴盛起来。这种现象是封建社会的一个早期形态,特征是地方割据。不过在中国,这个形态存在的时间却太短,它很快就成熟,两宋即向封建社会的晚期形态过渡。这也是日本有些学者将之与欧洲中世时代相比拟的原因。
《隋书·经籍志》载述《论语》源变时,称:“魏司空陈群、太常王肃、博士周生烈,皆为义说。”又《经籍志·别传》载司空陈群有五卷个人文集,经已佚失。(《旧唐书·经籍志·楚词类》辑有“陈群集三卷”。)《清史稿·艺文志·经部·四书类》尚辑有“魏陈群《论语义说》一卷”。另《全三国文》整合收录了陈群的许多言论,有《明帝莅政上疏》、《谏谥皇女淑平原公主疏》、《谏营治宫室疏》、《又疏谏治宫室》、《谏追封太后父母》、《荐管宁》、《奏请魏王受禅》、《奏定历》、《复肉刑议》、《追尊始祖太王为高皇议》、《诸王国相不应为国王服斩缞议》、《与诸葛亮书问刘巴消息》、《汝颖人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