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先进秦国和落后六国之间的矛盾月(1/2)
第195章先进秦国和落后六国之间的矛盾
“按照我秦国眼下书写的材料,官府文书主要有“牍”与“牒”两种。牍就是木方,或木片;牒则由若干支小木片或竹片编连在一起。”
““牍”与“牒”各有编排方法,书写规矩。牍书写文书,一牍上所写,不要超过五行。如果是用牒。要根据事由,分别编连,一事别为一编;”
“事由不同,不得编连在一起。”
“按秦律,诸上对、请、奏者,其事不同者,勿令同编及勿连属,事别编之。有请,必物一牒,各之,令易知”。
“如果写一件事情,用牒超过百支,则要分开编连,不得合编在一起,那样容易散开。”
“同时,要选摘其中的关键语句或规定、结论,另外写一份提要,以便于知悉事由。”
“如果上报司法案件的审理情况,则要附上所涉及的律令,并将之与所对应的案件合编在一起,在律令下写明它对应何种案件,并注明犯罪人是否抓获。”
“可是所有的这些,都只有在学室内才能得到系统的学习,也才能从这些事情中感受到身为秦吏的职责,知道未来为史,案子要如何断,文书要如何写。”
“那些六国地方的官吏则不同。他们对君王和贵族的话奉为圭臬,律令今日是这样解释,明日是另样解释执行。文书的制作更是随意,今天地方小吏呈送一个县城的许多事,只用一牍;他日改用上呈案情,又用简、又用牍。”
好嘛,果然电视剧里书架上整整齐齐一排竹简都是假的。
“他们的政令混乱,法度不统一。不仅使得律法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不能说所剩无几,只能说荡然无存。”
“六国的人长期习惯了自由散漫,违法犯罪,皆因为国家法度不严明所致。”
“而要在这样的国家挑选文吏,即便他们会认字写字,可是因为他们内心深处就没有对法的敬畏,自然做起事来,决然不可能和学室出身的史一般。”
“天下之中,我秦国最强,是因为我们秦国执法强;六国疲弱,是因为六国执法弱。”
“韩非曾经说过,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国家不会永远富强,亦不会长久贫弱。执行法度的人坚决,国家就会富强;执行法度的人软弱,国家就会贫弱。”
扶苏听到这些话,不由得想到一句话。
官府强,则国强;官府弱,则国弱。
“律史一番话,倒是让吾茅塞顿开啊!只是这时移世易,律法虽然要坚持统一,执法者更要强大严明,约束自己。但是法的本身,是为了规范人的行为。”
“如果法的规定超过了对人本身的要求,让民众对法律产生抗拒,宁可违法,也不愿意从法,这样做,才是对法的践踏。要想维护一个国家的统一,就不能让法律被这群无法无天的人践踏。这时候又该怎么做呢?”
扶苏只说到这里便打住了。
他已然不想再公开表露自己想要给六国人宽刑的态度,他想要废除一些乱七八糟的严苛的法律,以及肉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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