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毛头小伙子(1/2)
余秋堂在口袋摸摸,没摸到啥好东西。
之前他走亲戚,习惯在口袋装点糖果,要是遇见孩子了,随手抓点。
但最近因为四叔的事,导致很多习惯暂时被影响,所以就没了。
干脆等杜鹃放下枪,塞给一块钱,让她拿去和妹妹买东西吃。
现在商店卖的零食种类也不多。
基本都是几分钱,一块钱就是巨款,只要省着花,能买不少东西。
进去后,看到二姐正在收拾屋子。
“那边安排好了嘛?”
“好啦,现在天还早,等到傍晚再说,我姐夫还没回来?”
“没啊,你看这家里乱的,肯定是忙的没收拾,我要是再不回来,怕是这里都成老鼠窝了。”
余秋堂笑笑。
二姐夫白大伟那人真就是二姐说的。
用他自己的话说,叫家懒外勤。
家里的活,是懒得不怎么动,但只要外面涉及到孩子们的事,可比谁都上心。
好在,余春桃也是老师,能理解他的心情。
换做一般人,早就不知道吵成啥样。
余秋堂在抗炎上坐下来,“他就不该去的,那孩子被野猪咬了,也是家里人的责任,关他啥事呢,这事情一旦沾染到身上,想再丢开,别人也不一定愿意呢。”
余春桃说:“这也不能怪他,肯定是担心孩子啊,你姐夫这个人,就是喜欢小孩,把学校那些孩子都当成自己的。
现在那孩子被野猪咬了,他肯定心疼呗。
若是能治好还还好说,万一落下个残疾,我给你说,他肯定要难受半辈子。”
余秋堂不能理解。
他自己也喜欢小孩,也能共情,但还是不理解姐夫这种情怀。
人,真的能对非亲属的孩子,产生那么强烈的爱意嘛。
就像他一看杜鹃她们都喜欢,那是因为这是他的外甥女,有种天然的情感。
若不是,那就一定要长的好看。
假如到大路上碰到一个陌生的小女孩,长的很是水灵,他或许会喜欢,但要长的一般嘛,那说喜欢,肯定就违心。
以及,余秋堂并不像这个年代的其他人,或多或少有重男轻女的现象,他可是从后世回来的,只想将来和米雅丽生两个姑娘,至于儿子嘛,顺其自然。
但人的出生,本就是非常偶然的事,即使是米雅丽,也不知道能否和前世一样,给他儿子女儿都有呢。
这个嘛,谁也说不定。
“秋堂,你这次自荐帮解决野猪的问题,其实我很担心,你说你是很利害,可我记得你之前也没这个本事吧,该不会是打过几只兔子和野鸡,就想着野猪和它们一样好打?
要是这样的话,你还是不要尝试了,那野猪上次请了两个老猎人都没办法……”
“我上次不是说过,我肯定有办法,我可不是闲的没事,要来这里凑热闹,我就是心疼你,不想让我二姐一直忧心。
要不是你啊,这边有野猪关我什么事,哪怕被野猪霍霍完了,与我们也没关系对吧?”
余春桃苦笑,觉得余秋堂说的不讲情面,但又听的很舒服,想着之前他可不是这样,如今还是长大了,嘴上也变得顺巧许多。
“反正你要小心,你要是在姐这里出点事,那我可就完蛋了,没办法给家里交代!”
“放心,我又不是和野猪肉搏。”
正聊着,门外传来脚步声,白大伟带着冷气进堂屋来,边走边说:“桃子,我在外面看到摩托车,听说是……”
话说到半截,就看到余秋堂,先是认真打量番,这才笑着问道:“秋堂,果然是你,这多半没见,你好像长大不少。”
白大伟比姐姐大六岁,今年已经过了三十五,可能操劳太多的缘故,鬓角的头发都已经发白。
他身高大概一米七多点,比二姐高不到多少,穿着一件洗得发灰的蓝色中山装,外面套着四处漏毛的羊毛大衣。
带着个黑框眼镜,左边的眼镜腿可能断了,用黑布缠着,但因为无法完全对端,所以眼镜左右高低不平,看起来仿佛两只眼睛一大一小。
放到这个时间线,余秋堂和这位二姐夫还不太熟悉。
结婚和回门见过两次,后面每年最多见一两次,每次回来呢,家里人多,两人也很难说几句话。
所以就局限于认识。
但真不熟。
“姐夫。”
“你坐坐,坐下说话,喝水不,我给你倒水。”
“不忙,我不渴。”
“还是……”
“你们两个聊,我去给你们端水。”
余春桃丢下手里的东西,回厨房去倒热水。
余秋堂开门见山,“姐夫,那个孩子咋样了?”
白大伟脸色微微一变,“很让人揪心,但也是幸运,没有完全咬断,医生说是可以接上,不过后面能不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就要看运气。”
又说:“不过,疤痕肯定要留在胳膊上,以后当兵什么的是不可能了。”
说完,便是长长叹息。
余秋堂点点头,“确实可怜,上次我在集市上听我二姐说了,说是你找到了猎人,我就想着说,那这事情应该也解决差不多了,没想到后面还有这种情况。”
白大伟苦笑。
“说起这个,我也一肚子气,你两个人来的时候,给我吹的天花乱坠,说是他们走南闯北,什么都没见过,熊和老虎都不在话下,更不说解决几只野猪……”
余秋堂一愣,“这肯定是吹牛啊,其他的说说就算了,还老虎不在话下,我们这里哪有什么老虎,猞猁都很难见到。“
“可不是嘛,这不,当时我也是病急乱投医,想着赶紧将人请回来,把那些猪卵子早点解决掉。
谁能想到呢,那两个人被我们村里好吃好喝招待过,却是绣花枕头,野猪没搞到,反而差点把自己给折腾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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