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我的恩师黑斯廷斯(1/2)

加里波第勇猛有余,但是智慧不足。他居然宁愿去伦敦也不愿意来柏林。要知道,我只是想把他抓起来,而亚瑟黑斯廷斯爵士则非常有可能给他打上价格标签,出售给拿破仑三世。

――奥托冯俾斯麦

俾斯麦的回答令亚瑟无比满意。

他从裤兜里摸出雪茄盒,取了一根塞进俾斯麦嘴里,亲手给他打着了火。

“奥托,你是个聪明的小伙子,在我遇见的那么多年轻人当中,你是最聪明的一个。不消多说,你将来肯定能成为大人物的。”

俾斯麦听到亚瑟用如此居高临下的语气同他说话,心里有些不爽。虽然他为了学校推荐信和奖学金可以说点违心话,但是这不代表他愿意成为任何人的小跟班。

他可是个普鲁士容克贵族,在他老家施腾达尔的祖产申豪森庄园,他才是居高临下给农民训话的那一个。

要不是他打不过亚瑟,他高低要给这小子一点厉害瞧瞧。

俾斯麦阴阳怪气的回了句:“阁下,你说起话来老气横秋的,就好像是个快入土的七八十岁智慧老头儿。”

红魔鬼蹲在树杈上打了哈欠:“你小子看人还挺准的,以后保不齐确实是个人物。”

亚瑟颇为赞同的点了点头:“奥托,你知道我最欣赏你哪一点吗?虽然同样是年轻人,你身上虽然存在了一点年轻人固有的幻想,但是我却从你身上瞧不出半点理想,光是这一点你就已经领先别人一大步了。”

俾斯麦还以为亚瑟是在损他,他颇为不敬的冲地上啐了口吐沫:“你原来是个外交官,更早一点的时候是当警察的,难道你在外交场合见到的家伙和伦敦街头的地痞们都很有理想吗?”

“那可说不定。”亚瑟笑着回道:“至少我见到的法兰西人和意大利人都很有理想,为了帮他们圆梦,我可是赚了不少钱呢。”

“你这是什么话?”俾斯麦不解道:“一般帮人圆梦不都是要花钱的吗?你怎么还能赚钱呢?”

虽然俾斯麦很好奇,但是亚瑟暂时并不打算向他传授致富经。

众所周知,当一份工作很挣钱的时候,业内人士通常都是秘而不宣的。只有等到它不赚钱的时候,才会突然蹦出一堆卖课的。

亚瑟按照他的市场经济逻辑理所应当的回避了这个话题:“奥托,哥廷根大学可没有开设政治经济学的课程,而且我的身份也只是个电磁学教授而已。”

不过亚瑟虽然没有说破,但是俾斯麦略一联想刚刚亚瑟与施耐德交谈的话题,大概也明白了他们做了什么肮脏的交易。

他叼着雪茄大大咧咧的靠在长椅上:“所以政治经济学的涵义就是:给他们政治,然后你就改善了经济?那我觉得你让我做盖世太保的学生头子,恐怕也是一样的道理。我记得你说过,你不止要给推荐信,还要给我奖学金。”

纵然亚瑟早知道这小子不是池中之鱼,但是他仅仅听了自己与施耐德的三言两语,便参透了如此之多的道理,这还是让亚瑟倍感惊喜。

亚瑟微微点头,旋即又出声纠正道:“是哥廷根社会活动爱好者和活动策划组织的主席。奥托,你得注意一下用语,学生头子这个称呼实在是太难听了。请注意,这不是个专制组织,而是个民主社团,你是要经过同学们投票选举才能上台的。”

俾斯麦两眼一翻:“阁下,我今天来找你就是为了这个。虽然我有信心管理好学生组织,但是您也知道的,我在哥廷根大学的名声实在是太臭了。那帮小市民学生不喜欢我这样的贵族青年,我也不喜欢他们,如果不是您一再要求,我压根不想和他们混在一起。”

亚瑟看到俾斯麦这个不上心的态度,只能适度敲打道:“奥托,这是你的问题,而不是我的问题。我已经给出了我的承诺奖励,如果你不主动一点,奖学金和推荐信我也可以给别人。”

俾斯麦呵呵一笑,他坐直了身子,略带挑衅的开口道:“如果您这么做的话,我就要想起一些不该想起的东西了,比如说几分钟以前的一段对话什么的。”

亚瑟闻言,笑容灿烂的回道:“奥托,你要是这样干的话。我马上就给你母亲写信,顺手再开除你的学籍。之后,你是打算回普鲁士老家种地,又或者参军,这都随便你。至于你说的那些话……如果你觉得一个肄业学生的话可以传到你的老学长梅特涅的耳朵里,这就属于犯了青年人惯有的癔症,是发癫了。”

俾斯麦一听这话脸都绿了,刚刚自信满满的态度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就像亚瑟之前说的那样,他在心智上有一点要领先于同龄人,那就是他要稍微现实一点。

就算那些话真的会让这位新学监倒霉,那也不影响俾斯麦灰溜溜滚回老家参军种地的命运。

如果不能在大学完成学业,自己的人生会变成什么样?

俾斯麦脑海中一阵遐想。

他多半会到军队里先当几年低级军官,每天对着新兵大呼小叫。

然后娶妻、生子、种地,无节制地生产蒸馏酒,用酒来败坏领地上农民的道德。

如果十年后,那些曾经与他一同上过哥廷根大学的校友正好来到他的家乡,他肯定会邀请这些老同学一起寻欢作乐,从庄园找一个水性杨花、曲线玲珑的小娘们儿来耍一耍。

他还会请朋友们痛饮土豆白兰地,想喝多少就喝多少。还会请他们打猎,玩得痛痛快快。

那时的俾斯麦,多半会是一个肥胖的民兵军官,蓄着两端翘起的胡须,骂人可以骂得地动山摇,憎恨犹太人和法国佬,恣意鞭笞狗和家仆。与此同时,还是个俾斯麦家族祖祖辈辈那样的妻管严。

秋日里出太阳的时候,他会喝的醉醺醺的,然后穿着皮裤子,骑在瘦不拉几的小马上,号令仆人们用牛车拉着货物去斯德丁的毛料市场上大出洋相。

如果市场上有人向他这个容克贵族请安,他就会和气地揉捏着小胡须,然后给大伙儿一个优惠价。

国王诞辰那天他会喝得烂醉如泥,并高声为陛下祝寿。

其余时间,他会定期地高谈阔论。

就连口头禅也变成了:“我的老天!这匹马真棒!”

“喔!不!”俾斯麦抱着脑袋痛苦哀嚎:“我才不要变成那样的容克乡巴佬!”

俾斯麦眼巴巴的望着亚瑟,他又想起了亚瑟那把国王御赐的佩剑。

他很清楚,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岁的年轻人虽然很欠揍,但却是一个正儿八经的联合王国骑士。

虽然骑士在英国并不属于贵族阶层,而是属于一种荣誉公民身份,并且不可世袭。

但是,如果他是在德意志受封的,比如说,在汉诺威王国受到册封,那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邦国世袭贵族。

这虽然比不上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册封的帝国贵族,但依然比俾斯麦家族取得的诏书贵族高贵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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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他只是个英国骑士,都能令年轻的俾斯麦无比艳羡。

而如果亚瑟是个在1806年之前受封的帝国骑士,那俾斯麦多半要把他视为自己奋斗的目标。

因为帝国骑士便意味着他是直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的自由骑士,除了皇帝之外没有领主,名义上与其他直属帝国的公爵、侯爵、伯爵以及帝国自由城市平等。

虽然帝国骑士在在帝国会议里没有席位,也没有投票权,但是却享有一定程度的领地主权,在他的那片小封地上,他可以自由自在的立法、收税、民事司法、铸币等等。

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被拿破仑摧毁时,这样的帝国骑士还有350家左右,共有约45万德意志人生活在他们的统治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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