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 刘杰辉(1/2)

就这个能力,也难怪对方前途无量了。而且这个人做事也非常有意思,明明上层是专门派他过来找张品把柄的。

可来到湾仔警署后,他暗地里如何做的没有人清楚,但是表面上,他却根本没有这个想法。

张品一开始以为没有了宋子杰做自己的转职秘书,估计以后花在文件上的时间要多很多了,结果刘杰辉处理文件比宋子杰那个半吊子却强多了。

“行了,你要是遇到宋子杰,让他来我办公室一趟,我说最近这小子连午餐都不给我送了。”

张品快速在文件上扫了一遍,同时签好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把文件全部递回给刘杰辉。

但是刘杰辉却没有接文件,而是认真的看向他。

“张sir,还有两份文件你没有签字。”

“这两份文件是他们部门长官的事情,他们做好决定就行了。”

张品不是没看到,恰恰相反,他只是不愿意干涉而已。

其中一份是纪少群提交上来的,是对王宝的起诉书。

而另外一份是陆明华那边过来的,指责纪少群跨区办案,同时指出已经有律师来警署保释王宝,陆明华已经签署了同意保释文件,但是纪少群那边却不肯放人。

说来也好笑,两人来湾仔警署快一年了,往日里的最多是一件案子办完才给他一份结案抄送。

现在第一次给他递正在侦查的案子,竟然是因为意见不统一。

对于两人会闹内讧,张品丝毫不觉得意外。

甚至他还觉得,两人之所以拖到这么久才闹内讧,完全是因为湾仔警署辖区内部治安太好,导致他们没有事情可做。

没事做,当然就不会出现分歧。

现在一遇到比较重要的事情,两人的分歧自然而然就出来了。

张品不等刘杰辉继续说话,便开口问起另外一件事。

“对了,听说你现在在办公室带头,要求所有人复印资料要双面复印,而且做笔录或者签字的笔都定员定量执行,下面意见很大,而且连署长都批评你了。”

刘杰辉上任才一年,就帮湾仔警署节省了至少三成开支,得到了上面不少人的赞许。

这里面的人,甚至包括张品。

他想着如果刘杰辉一直留下来给自己做管理部门的事情,那以后估计都不会再出现卓景全这种抓他把柄的事情来了。

至于说刘杰辉克扣一线行动部门经费的事情,其实对方也不是无脑的一刀切。

比如复印文件和笔这种小事,看起来是斤斤计较,但是要知道,湾仔警署足足有五百多人。

绝大部分都是行动部门的成员,行动部门又分刑侦和行动两个组。

刑侦是处理一些复杂罪案,最典型的就是反黑组黑重案组,反黑组的成员比较多,足足有一百来人,重案组现在也有接近三十人。

行动部门主要是军装和交通警,这两个部门人更多,加一起有三百多个。

除此之外,警署还有一小部分行政人员。

这么多人平日里对文件或者物质的消耗其实并不是一件小事。

加上前段时间张品表现出色,很多人对警署进行物质捐赠。

警队里面,除了极少数如李修贤这种原意拿自己工资来当线人费的警察以外。

不管是心中正义感非常强的宋子杰,又或者学历很高的何尚生,他们哪怕不想要贪污什么的。

但是要是有不要钱的便当,也不会客气。

至于说周星星那个家伙更不要说了,他每次下班之前,甚至都会在警署蹭一顿晚饭才走,如果蹭不到,他也要喝满一肚子水,才晃晃悠悠离开。

之前湾仔警署是黄胖子当家,他自己就是一个喜欢享受的人。

于是也没有人出来管这些事情,各个部门也都乐意这般,大把的资源被白白浪费。

刘杰辉来了以后,便开始从这些事情抓起。

偏偏对也警署众人来说,在不犯法的情况下,除了极少数长官,其他人本身除了工资,也占不到其他的便宜。

原本还能蹭一蹭警署的经费,现在蹭不到,对刘杰辉有意见自然很平常。

但是如果跳出这些事情,从客观的态度来看,对方做得真的飞出有水平。

别的不说,比如这个线人费。

原本根据警队的规矩,每年总部的财政都调拨一部分到各警署,作为线人费专用资金。

但是警队拿线人费的规矩又非常难搞,还需要线人亲自来警署签字才作数。

造成了下层警员想要发展线人,要不就自掏腰包,要不就威逼,根本用不了利诱这个办法。

毕竟手里没钱嘛,甚至导致了一部分警员为了有线人,自己又不出钱,在威胁对方不了的情况下。

他们干脆放任对方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对他们这些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么警队成立这么多年,线人费也不是一个新的财务支出,为什么这么多年下来,规则却根本没有变过呢。

是因为警队没有正义的警员汇报吗?是因为从底层升上去的警官在升官后就忘记自己以前发展线人时忘记这件事吗?

当然都不是的。

之所以说是只是下层警员遇到这些困难,要素就落在这个下层上面。

张品就在很早以前发现这个现象了,还是李修贤当着他面一顿操作,给他醍醐灌顶的。

而回到警队以后,他发现一个有意思也普遍都默认的事情。

那就是一些事情,虽然规定是这么规定的,但是只要有长官签字,提交上去的报告哪怕有所瑕疵,却也不会有人追究。

线人费就是这样一个事情。

比如反黑和重案这种办案子非常吃线人费的部门。

基本上只要部门长官签字了,那么哪怕他们之处的线人费有了收获。

对案子有帮助,金额又没有超过一定额度,只要长官签字,上面就一定会批准。

也就是说,其实这笔钱,只要长官签字,肯定是会落下来的。

于是事情就很清楚了,对一部分长官来说,线人费不线人费的其实不重要,反正办案子的不是他自己。

如果手下能在不支取这笔钱的情况下把案子破了,那么最后这笔钱会落在谁口袋里呢。

而且还有就是,一部分长官哪怕自己不要这笔钱,一个部门那么多人,他也会选择把经费分配给几个自己看重的人,也就是亲信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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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不仅有了给自己做事的手下,收买了人心,案子的事情也没有耽搁。

而刘杰辉接管了湾仔警署行政部门以后,在李修贤一次线人费的申请中,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他第一个找的是署长,然后署长把他骂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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