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五章 风气造成的困局(2/2)
晨光跪坐在凤案前,单手托腮,望着罗宋呈给她的奏章。
罗宋远远地跪坐在她对面,偷眼瞧了瞧她,见她气色还好,放了心。
天知道这段日子他和老顾有多提心吊胆,在这个节骨眼上凤主病重那对凤冥国可是致命的,若殿下再不起床,他和老顾都计划着要闯宫了!
晨光抬起手,在嘴唇底下摩挲了一下。
还好,殿下没有暴怒,罗宋的心稍稍踏实了点,他真担心殿下会为突然出现这种案子大怒。
晨光将罗宋上呈的奏章读了一遍。
奏章一共两份,说有关联也可以,说没有关联也行。
第一本奏章上奏的是新一年从各地上报上来经过汇总后得出的凤冥国新生孩童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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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冥国人口太少,这对需要人口来造就军力的国家来说是很严重的一则问题。凤冥国新生孩童的数量自凤冥国重建后连年下降,曾经的战争妨碍了许多人成亲育子,战后生活难以很快安稳也是导致新生孩童数量低下的原因,再有就是贫穷、疾病导致夭亡,除了这些,还有一个更血腥的原因,那就是谋杀。
这个谋杀就是罗宋上奏的第二本奏章的内容,在民间,杀害女婴已经成为风气,越穷的地方这类案件越多,风气也就越重,甚至到了民不举官不究,即使有百姓报官,若当地的父母官认可这种风气,也会被当成是家务事,不会去干涉。
说到杀害女婴,这类事件由来已久,一般发生在贫穷的乡间,原因是农人依靠耕种过活,耕种需要年轻劳力,这个劳力指的就是男丁。劳力越多越好,男丁越多家里越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给家中带来助力反而未来会从娘家带走一笔嫁妆的女婴就会被杀掉。在没有能力养活太多孩子的人家这样的事更容易发生,在许多人家就连家中的女性也认同这样的做法,她们会主动将新生的女婴杀害。
当这样的事情过多形成风气,这种风气根植进人们的心里,就会变成并非是因为贫穷养不活将女婴杀害,而是根深蒂固的观念,男丁成群的人家会受到羡慕,生了女孩的人家会觉得丢人,还会受到嘲笑,在外面抬不起头来。母亲生了儿子会觉得荣耀,一旦生了女儿她自己都会感觉丢面子,在那个时候,杀害女婴就会成为一件普通普遍的事,甚至会变化成为了家族荣誉而杀人。
不是养不起择优而育,而是为了面子杀人,他们不会理睬男丁过剩女子稀缺到最后小孩子要找谁去生,国家会不会因为人口骤减最后自己灭亡。
江覃郡就出了这样一桩案子。
一户家境还不错的人家,有几亩地,又有买卖,养活几个子女不成问题,可正是这样的人家,恶毒又凶狠。
新媳妇难产两日好不容易产下一个小姑娘,刚生出来就被婆母给溺死了,孩子的母亲连女儿的面都没见到。
因为当地溺死女婴成风,婆媳一块作案是常事,婆母以为她会接受,也没瞒着她,只说孩子已经溺死埋上了,让她养好身体再生一个小子。
然而这个媳妇和别的媳妇不一样,她无法接受,婆媳两个就闹了起来,虽然全家都在劝说,左邻右舍都在劝和,可这个媳妇就是不依,在最后的一次争吵中,女子因为怒杀她的婆母,被夫家扭送进衙门,以杀人罪被判了斩刑。
女子的母亲上告无门,最终经人指引上京来告御状,在琵琶巷拦了罗宋的轿子。
晨光盯着奏章看了一会儿,抬眼,对罗宋说:
“《凤冥国律》上有在杀人罪这一条旁边注解,说杀婴不算杀人吗?”
罗宋愣了一下,回答:“没有。”
“那这就是杀人了,只要这女子说的属实,杀人偿命没有毛病,她只是做了一个母亲应该做的,反倒是当地官府不详查便判罪,这是渎职。派个人去重查,日后再出这种事官府以‘家务事’为由不处置,官府便是凶手的同谋。”
顿了顿,晨光又补充了句:“传旨到各地,为避免冤案错案害人性命,今后凡是死刑的案件一律将案宗上报至廷尉司审查后方可行刑。”
“是。”罗宋表情严肃地应了一声。
晨光挥挥手,罗宋退了出去,紧接着顾尧上殿,带的是许久未见的柴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