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2章 仙师君王的建议(1/2)

阆苑郡常住人口数已经超过六十万,仙女界要加大开放力度,编辑好的建议文件,发送给了贾绪和王润和。

关于兴办公有农场,本王建议采取最低产量定额制,百亩田地一年三季,年报酬400隋元,最低产量18万斤,产量超出部份农场和个人各得一半。

农耕机械等一应工具和稻种由农场提供,耕种户出劳力,即使只熟悉农耕小机械,每年耕种一百亩没有问题,以每斤灵米10隋分计算,年户均净收入不低于600隋元,在阆苑郡属于不错的收入。

如果采用大型农耕机械,每年完全能耕种500到1000亩,农忙的时候由公有农场出面协调,耕种户可对外雇佣劳动力,年户均毛收入能翻几番。

现阶段阆苑郡农户,每个家庭耕地亩数有限制,不超过15亩,免土地租金。如果以每斤10隋分计算,年户均毛收入大约600隋元,售卖要缴纳3%商税。

耕种100亩户均净收入600隋元,与耕种15亩户均毛收入600隋元相比,前者显而易见更好,一旦采用机械化作业,收入方面具有更大的前景。

阆苑郡耕种的灵米,目前市场价格大约40隋分左右,随着耕种面积大幅增加带来的产量猛增,价格下跌是长期趋势,每斤10隋分是最低参考价格。

对于农户们来说,在价格尚未下跌时,选择耕种15亩地,或许能获得眼前利益。

对于阆苑郡来说,不得不从华夏移民大量农户,保持适度的田地开垦和移民速度,给阆苑郡农户留下未来选择的余地,是政策能否顺利实行的关键。

100亩耕地,个人每年能分到1万斤灵米,15亩地年产量大约3万斤。

机械化耕种300亩田地,除了固定的每年1200隋元收入,还能分到3万斤灵米,收入铁定大幅超过耕种15亩田地。

如果采用大型农业机械,每年耕种1000亩田地,年收入不会低于6000隋元,接近300万华夏币。

1000亩的概念,长1000米,宽667米的一块土地;阆苑郡土地足够多,百万平方公里拿出10%做耕地,就有1亿5千亩;如果有1万户耕种千亩田地的家庭,1千万亩耕地,每年的主粮产量能养活5千万人口。

加入公有农场的农户,免土地租金的15亩田地,需要交还阆苑郡,由各区县划归农场经营。

耕种灵麦、种植蔬菜和栽种果树,参照耕种灵稻的方案,自家庭院种植蔬菜和栽种果树属于私人自有,不会做出限制。

仙女界的灵气、灵水和土地属于公共资源,每户15亩的小规模种植无所谓,大面积种植时,必须纳入公有体制。

大隋衙署官员与人口的比例,不高于千分之二,不包含差役、郡兵、州兵、医疗和教育人员,随着经济的繁荣和增长,千分之二的比例明显过低。

阆苑郡有近万名从九品以上工作人员,本王给出的参考比例是百分之二,接下来将招聘无官品工作人员,年俸100隋元不变,福利方面提供住宅而非庭院,其它福利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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