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探讨律法(2/2)

“仙师君王,臣以为坑蒙拐骗,实质在剥夺个人或部份人发展权利;贪污腐败和偷逃税赋,在侵占国家发展权利,实质上在剥夺全体国民发展权利。

前者视情况而定,危害有大有小,后者无疑是重罪。”

刘石庵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见三人讨论起来,本王也不发表看法,举了一个扶老人被讹诈的例子,讹诈的人要不就赚到,要不就毫发无损,被讹诈的人无事惹上一身骚。

接着又举了一个,小偷入室行窃,被主人砍伤后索求赔偿,竟然成功的例子。

三人听的瞠目结舌。

“例子还有很多,诸位有想过为什么吗?”

“仙师君王,臣有所悟,重法轻儒,只能好一时,国民的行为底线会急速下降,事事依赖律法,忽略品性的要求。”

刘石庵说道。

“说的很好,蓝星的法条很多,而且非常细化,仍然有许多钻法律空子的人,特别是在经济领域。大隋将迎来巨变,律法的制定很难赶上社会的变化,需要思考如何能够做到:有恶必惩,有善必扬。”

“恶,即为不法,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善,往往意味着吃亏,如何让行善者不吃亏。

善恶的交锋,依靠的不仅仅是律法,还要有仁义礼智信忠,无信之人必须自食恶果。”

讨论暂时不会有结果,只是为了寻求大家的共识:法是手段,并非目的。

惩戒的首要目的,不是让恶人向善,那是圣母的想法;让恶人不敢作恶,作恶必遭惩罚,才是最现实的作用。

无论小恶大恶,不能惩恶扬善的律法,不是好律法,必须修改或者废除。

“立法署制定合理有效的律法,执法署保障各地公平执法,原则在于信字。司空府要加大儒家思想的宣讲,增强大隋国民评判意识,以德行约束恶行。”

“仙师君王,立法署成立以来,还没能为大隋发挥大作用,从之定当带领同僚们努力,惩恶扬善!”

“想法值得赞赏,经济社会是复杂的,商场如战场是资本社会的东西,在商场使用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执法署必须严加提防。”

“仙师君王,执法署能否派人前往蓝星学习?”

想了想还是拒绝了,现在还不到时候,自己慢慢摸索为佳。

“仙师君王,那司空府呢?”

“司空府继续派人前往交流,去芜存菁,别啥都原样照搬,选派的人员不能低于三十五岁。”

过于年轻的没有见过世面,很容易全盘接受外界的观点,本王实在不放心。

一番讨论直到下午四点过才结束,都是修仙人,午膳喝喝灵茶就行,晚膳本王没空,三人告辞离去。

自此晚上双修,白天与大臣们闲谈,沟通交流彼此的看法;经过五次双修,婉容和秀秀顺利突破到炼气后期。

蓝兄弟传来讯息,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终于可以返回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