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十三章 重返现场(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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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周家姐弟二人了解完情况,我其实一直有一个疑惑;一面走,一面便在脑子里捋第一起案件的时间线。

第一起凶案发生时,我也在现场,论时间先后,周老三也就比我早到了五分钟。如果是在这段时间前后杀的人,受害者一击毙命,那么凶手是如何逃脱的?

小巷只有一条路,一面通往医院所在正街,一面通往学校正门。据我判断,凶手杀人后肯定不会往学校方向逃。

首先是路程远,往学校方向跑,再汇入人口密集处,至少要多花十分钟,而反方向只需要五分钟左右。

其次,当时是放学时间,再过几分钟,这条小巷就会聚集许多回家的学生。走这个方向会增加被人撞见的风险。

再次,凶手若从学校方向走,即便是躲过了周老三,也会撞上尾随在周老三身后,我和小胖一行人。

这么一条时间又长、不确定因素又多的逃跑路线,他大可不必这么费劲;完全可以选择更省事那一条。

但,若是他躲在某个角落,伺机逃脱?仔细想来,几乎没有这种可能性。因为能够躲藏的地方除了命案现场、就只有学校围墙这块区域,其余地方,都有路灯,灯光虽然昏暗,但绝对藏不住一个大活人。

当天晚上,听到周老三惨叫声,我立刻赶了过去,等我高声厉喝示意报警时,我们六人兵分三路,两人守在原地、两人去正街报警、两人原路返回。若在此时,凶手还留在现场,绝不可能再有机会逃脱,因为无论朝那个方向跑,都会被人撞见。再接着,便是小胖、二货带着警察赶来,封锁巷子并对这里展开地毯式搜索。

据此,可以大致确认凶手的逃跑路线,他一定是在杀完人后,从正街方向逃走的。

至于什么时候逃走的?暂时还无法判断,但可以推断,有两种可能性。

情况一、我们赶到现场,凶手早已作案完毕,从正街方向逃走;这种情况下,凶手压根不可能跟周老三打过照面,也就不存在周老三口中所说凶手看见他的脸,欲对其灭口这一说法。

情况二、周老三赶到现场时,凶手杀人完毕,正准备逃跑;周老三发现尸体,崩溃失常嚎啕大哭,此时凶手看见周老三的脸,并趁乱从正街方向逃脱;随后才是我听到惨叫,赶到命案现场。

凶手误以为周老三看见他的脸,欲将其杀人灭口,所以才会有后来的第二次袭击事件。

只是,若要灭口,杀周老三一人即可,又何必多此一举去袭击他大姐?无论周家大姐生死与否,不都暴露了杀人目标?难道凶手还准备继续策划第三次袭击?再去杀一回周老三不成?

我摇摇头,完全讲不通嘛!两种情况都无法解释,为什么第二次袭击对象会是周家大姐。他们老周家就跟凶手这么有缘,两次袭击都是凑巧赶上的?

如果只是巧合,说起来,两起案件只隔了两个多礼拜。凶手在这么短时间内连续作案,并且,还是在顶着全城搜捕、重金悬赏,这么大压力之下连续作案,我觉得凶手若是没有疯,那就真是一点都没有把警察放在眼里。想想都觉得不太可能!

两起案件是否为同一人所为,在我看来,目前还无法下结论。但在讣告、街头巷尾传闻中,却变成了凶手再次作案?是因为两起案件的受害者都是女学生,民众臆测?还是有其他什么我们尚未掌握的情况?

我满脑子里现在全都是问号,一面思考问题,一面朝着小巷缓缓而行。

等我晃到巷口,却意外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人此刻,正靠在巷口杂货铺柜台处,一边悠哉悠哉地吃冰激凌,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跟杂货铺小老板聊天。只是他一见到我,立刻三口两口啃完手中冰激凌,一个箭步便迎了上来。

“你怎么在这里?”

“你怎么也来了?”

“我来这里很奇怪吗?当然是为了查案子!”

“……”

“我就知道,你小子找我打听消息,肯定不会安分。说吧,是不是想去查看现场?”

“小罗哥,你要阻止我不成?何必呢,我不过就只是想帮帮朋友罢了。”

“我这次把你拦下了,背着我,你还不是可以偷偷溜进去。我已经想清楚了,与其让你偷偷溜进去,不如我陪你一起去,谁让我起了这个头呢!……千不该万不该,我就不该把消息告诉你。万一出了什么事,我还不得给队长削死啊!”

我有些感动,不过感动归感动,既然人都已经遇见了,还不得人尽其用啊!这么一个打探案情的绝佳机会,我自然不会放过。

跟小罗哥一起走入安静的小巷中,走了没多远,他便示意我停下来。

“就是这里了。周云芳已经指认过现场,那天晚上,就是在你停下这个位置,她被凶手袭击。”

“周云芳”我有些茫然,这是谁?周……周,莫不是,这是周家大姐的名讳!我这才反应过来。

“话说,她家小弟究竟叫个啥?”

“他不是你同学么!你连他叫个啥都不知道!”小罗哥很无语。

“他大名叫做周云帆。他还有个二姐,叫做周云菲。”

芳、菲、帆,我终于知道周老三的名讳了。谢天谢地,谢谢小罗哥,再次见面时,总算不用太尴尬,终于不用一直周老三、周老三地喊他了。

解决完周老三叫啥,这个千古谜题,站在周大姐那日被袭现场,我闭上眼睛,假装自己就是周云芳,耳边不由自主地响起了她方才说过的话。

“我刚进入小巷没多久,突然就从背后冒出个人来。这人一窜出来,立刻用手使劲捂住我的嘴,用两条胳膊勒住我,死命把我往小巷边的破房里拖。我当时吓懵了,一时之间,忘记了挣扎,等反应过来,他已经快把我拖进破屋里了。”

从这段话中,我获得以下信息:从背后袭击、捂嘴勒胳膊再拖人、还有,附近应该有个小破屋。睁开眼睛,往四周一打量,不错,右前方不远处,确实有个破破烂烂的小平房。

凶手是从她身后窜出来的,那么他一直躲在什么地方?我继续寻找凶手藏身处。

身后左侧有个半人来高、废弃的小花坛;花坛里早就没有了花,杂草丛生,里面还堆放着许多废弃的生活垃圾,的确是一个很好的掩蔽处。很有可能,凶手一直蹲在这花坛后面,凭借着杂物枯枝遮掩,监视着这条小巷。

凶手从左侧花坛处跳出来,再从背后抱住周云芳,用手捂住她的嘴,控制她往右侧转了约有九十度,再将她拖向身后的小破屋。这个过程中,因为周云芳被吓住了,所以都未有过什么剧烈挣扎。

从被袭到拖走这段时间,周云芳其实有大把机会逃脱凶手控制!她可以使劲挣扎;用脚踢砸东西、发出声响;也可以使劲咬凶手,令他吃痛松手,再高声呼救!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而不敢挣扎反抗,白白错过逃生机会。不过幸好,她后面及时反应过来,才为自己制造了求生机会。周云芳的行为,我可以理解,女孩子嘛,怕是正常的。

我在小巷中,继续模拟着凶手动作,跳出来、转过去、再假装拖着一个人往破屋方向退。这么一连串比划下来,我发现自己动作非常不流畅,很别扭。如果我是凶手,何苦费这劲,又要捂她的嘴,又要把她拖走,还要放任她挣扎?

先一拳头从背后把这姑娘砸晕了事,再拖至旁边小破屋,岂不更省事?他为什么要做这些,嗯,怎么形容呢,太多多余动作,完全不像一个犯过事、杀过人的老手所为。倒像是吃饱了撑的,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等我从脑洞中醒转,回到现实中,却发现小罗哥一直憋着笑,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

“幸好这会没旁人,要不然,被人瞧见你这一通比划,指不定就会被人以为,这孩子是不是得了失心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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