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七章 后翼弃兵,杀人诛心(2/2)

原因很简单:相对速度。

打个比方,白榆对雷赞是两辆车一前一后的行驶追赶;而面对雷赞递出的这一剑,则是两辆车在高速上迎面撞上!

这就是白榆之前被一剑击退十几米的理由;也是他几乎没能看清第一剑是怎么命中的原因。

这一剑中藏匿的窍门远比看上去更多。

迪昂骑士的流水剑舞,为了追求极致的速度和灵巧,用的是刺剑;而雷赞用的是骑士剑,还是单手骑士剑,这是因为刺剑太软太轻,不足以承载他推动剑锋时产生的力道。

他改良了流水剑舞,改用了骑士剑,同时把动作从刺改成了推,推剑的同时让肉体部分龙化,以爆发出最快的速度。

这一剑招,后手制胜,且无往不利。

雷赞将其称之为‘后翼弃兵’。

这是国际象棋中的一种术语,指开局时抛弃侧翼士兵来获取主动权。

他抛出的进攻主动权就是那枚士兵棋子,看似丢了进攻先手,实则掌握了主动权。

面对擅长快刀快剑的对手,雷赞以后翼弃兵应对,向来无往不利,只有对上使用重剑、长枪之类的兵器时方才会吃力。

这一剑或许不足以击败白榆,但两次剑招命中,他就有了逼和的可能性。

后翼弃兵被创造出来超过三年时间,他使用次数不多,而且从未有人在快剑上破解过这一招。

雷赞有足够自信不会落败。

只是这一次,他推出骑士剑的时候,没有感受到熟悉的手感。

这一剑没能落实。

居合斩从雷赞身侧划过,一道黑影一闪而逝,身形宛若鬼魅。

两人擦肩而过。

白榆站在潘德拉贡背后三步,挥刀,血振,刀上溅落出几滴血液,继而纳刀入鞘。

雷赞僵立于原地,右手摸了摸侧腹位置,肋下一道刀口中潺潺流出鲜血,深约寸许,长约十厘米。

不算重伤。

但他脑袋一片空白。

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受的伤。

……

此时观众席上满场哗然。

没人看得清刚刚发生了什么。

他们只是看到了剑斗场上,不列颠的红龙正在流血。

茜茜公主都为之失声,竟然连得以成名的剑术都技不如人吗

她因为亲眼看到过雷赞在沙龙中剑斗的场合,当时对手还是另一位圆桌骑士,可他仍然赢的无比轻松写意,从那时起,在茜茜公主眼里,不列颠的红龙就已经名副其实,其剑术当是隆冬前三。

可是现在,她感觉有种眩晕感,仿佛神话被打破了,身体往后跌坐回了椅子上。

但其他人都没管她,也没有闲暇去管。

因为雷赞流血受伤,这很可能意味着,胜负就在下一招定出。

……

“你,伱到底是如何……”雷赞低声问:“如何破我的后翼弃兵。”

白榆没说话,他回过身,白皙的皮肤转为淡红色。

其全身都散发着高温,热浪滚滚。

一开口,便是喷出丈许长度的白雾。

“我没有破解你的招数。”

他平淡的说:“我只是认为自己还不够快。”

雷赞先是呆了一下,旋即流露出荒唐的神色。

不够快

所以这人真的什么都没想,没研究招式,只是单纯的不断提速

可在这片剑斗领域中,体魄的速度再快也存在上限啊。

白榆活动着手腕。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他是借鉴了一下路飞的方式,通过加速血液流动来提高身体素质。

寻常人这么做,心脏肯定承受不住,但白榆是三核驱动。

即便不能动用真气,但可以动用芬妮之火。

以芬妮的火焰替代真气流转经脉之间,再用守护灵体保护躯壳,以达到超频状态。

原理很容易,难得在于控制。

白榆心想,如果将这一招继续完善下去,或许又是一式禁招。

他强行提升体魄,让居合的刀速突破肉身极限,未伤敌先伤己。

面对后发制人的后翼弃兵,它只是纯粹的快,快的超过了其反击速度,小范围腾挪的空间已经不足够争取时间,即便是流水剑舞来了结果也一样。

在你跳起来之前,第一刀已经架你脖子上了。

可谓是深刻贯彻了‘无招胜有招’的武学理念,剑术武学或许相生相克,但走到极限之后,比拼的还是纯粹的力量和速度。

白榆握着刀柄,利用快雨刀和霜华刀鞘的特性给自己降降温,全身散发着白雾的场景,就像是开了二档的橡胶人。

“继续”他问。

“……继续!”

同样一句话,雷赞说的咬牙切齿。

他不服!

自己练剑多年,唯独对剑术一道持之以恒骄傲万分,如果输在其他方面,他可以理解,偏偏是剑术上输了,他不能接受。

不再执着于后翼弃兵,他挥剑发起了主动进攻。

这一次展开的骑士剑术可谓五花八门。

他的确在剑术上是个天才,大约十几种剑术学而不杂,熔于一炉,形成独特的剑术风格。

而之前不使用这些剑术,是因为白榆带来的压力太重,同时他的修为境界差了太远,光有剑术,却无法抵挡对方的一力降十会。

此时也顾不得那么多了,龙化之后,体魄增强,骑士剑也能斩出刀刀烈火,扩散出的魔力虽然很快会被排斥净化,但视觉效果仍然精妙无双。

雷赞是满目狂热,咆哮着冲向了白榆,以攻代守,身形暴起,剑光如雨水般砸落。

白榆不着急,且战且退,冷静观察,寻找破绽等待时机。

交锋足足三分钟,刀光剑影中,白榆一根头发也没掉,反而是雷赞身上多了许多伤口。

洒落的鲜血激发了其血性。

咚咚咚——!

又一次,晴空响起雷鸣霹雳之音。

雷赞绕着白榆行走转圈,速度越来越快,起初是踱步,然后行走,再然后疾走,最后奔驰。

留下鲜红的残影。

若不是红龙血脉,他的体力根本支持不住这样的消耗,就在速度抵达极限时,手中剑光大放虹光,惊鸿过隙。

闪烁的光亮宛若龙爪。

驰雷龙爪剑!

这一剑很快,极快,或许是他先手剑招中威力最强速度最快的一剑。

白榆若是站着不动接也接得住。

但他没有。

就在众目睽睽下,他猛地挺起腰背,往后退了一步。

后撤步踩踏出的瞬间,观众席上无数骑士拍打着膝盖豁然起身,瞪大眼睛死死盯着。

这后撤步。

退的无比精妙。

退的似曾相识。

白榆推动手中兵刃向前,狂奔疾驰的气劲凝聚在刀锋上,撕裂出一片真空地带。

并无真元、魔力、斗气加持,这一剑是纯粹的剑术,因而无比纯粹,像是洁白画布上的一笔落墨,干净,透彻,所向披靡。

——后翼弃兵!

全力爆发的雷赞,用自己最快的剑迎上了自己最为得意的剑术。

他此时方才感受到了,后翼弃兵的剑速到底有多快,那些被后发制人的骑士们是什么样的心情。

不,或许他要比那些人更加绝望。

因为他清楚这一剑有多快,在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撞上了刀锋时就会有多绝望。

躲不开,避不掉。

这原来是这样厉害的一招剑术……

可是这明明是自己研究出的剑术啊……

为什么会在别人手里看到

被正反手教学的雷赞感觉横亘于前的是一座巨大的鸿沟,是自己一辈子都只能仰止的高山。

他闭上眼睛,等着被一刀穿心。

嗖,轰——!

雷赞的动作停下了,他的剑抵在了白榆的跟前,被守护灵体拦下。

而白榆的刀穿过了他的耳畔,留下的残响如同超音速轰炸机路过,强风肆掠,他的耳中只留下无尽耳鸣。

白榆在最后时刻偏移了方向,不然这一刀足够要了他的命。

胜负已经分了出来,那就没必要杀人了。

雷赞捂着心口,迟缓的发觉到自己还活着。

他抬起视线,看向白榆,张了张口,甚至听不到自己说话的声音。

他只是感觉十分疲惫,再也握不住兵器,骑士剑掉落在地上,同时间,圣杯祝福形成的剑斗领域应声而碎。

剑栏决斗场中寂寂无声。

良久。

雷赞的声音响起:“我输了。”

剑刃落地,胜负自分。

短暂沉默后,随着裁判慌慌张张的结巴声音响起。

“决斗结束!”

“胜者,东煌白榆!”

片刻沉默后。

激烈的掌声和呐喊声回荡在整个决斗场上空。

有人激动的脱掉衣服,有的人站在凳子上大吼,也有骑士拔剑敬礼,更有姑娘丢出手帕暗送秋波,总之十分热闹。

输掉的红眼赌狗们撕掉了手里的票据,用力丢向决斗场中,白色的纸片漫天飘零洋洋洒洒。

“什么狗屁不列颠的红龙啊!”

“滚回家多练几年吧!”

“老子存了一周的老婆本啊!”

也有人高声大喊着。

“嚯——”

“牛掰!”

“白少爷,你嘛时候隆冬第一呀!”

这大夏的嗓音一听就是地道的天津人。

……

“走吧。”

亲王什么评价都没有,直接起身离开,脸色不算好看。

亲王妃对着柯蒂莉亚点点头,也起身离开。

此时说什么都不太合适。

柯蒂莉亚嘴角的弧度根本压不住。

而茜茜公主已经提前跑了出去。

“圣女殿下。”

“怎么了,海伦公主”

“那位白少爷真的是你的熟人”

“当然是。”

“那,可否让他给我写个签名”海伦拿出自己的手帕:“他成功把我圈粉了。”

“当然可以。”柯蒂莉亚的微笑忽然间架起了at立场:“不过我需要提醒您一下,他是大夏人,也有未婚妻了。”

“我自有分寸。”海伦颔首离开。

她默默心想,和这样的人结交有利而无害。

几日后白金汉宫有个宴会,希望到时候他也会出场。

柯蒂莉亚将手帕收起,收敛笑容,看着下方飘摇的彩旗,还有尖叫的贵妇人和少女们,不高兴的鼓起腮帮。

……

摩尔斯望着被抬回来送往医疗室的潘德拉贡,脸色铁青。

他看着同样脸色阴晴不定的大贵族,艰难开口:“接下来,怎么办”

大贵族冷冷瞥了他一眼:“决斗的结果高于一切,如果你提前有所准备,就尽快拿走一部分产业及时止损,然后离开隆冬,船票已经给你准备好了。”

“大人,你要放弃我!”

“为了一个洛朗宁,得罪东煌,并不划算。”

“您之前不是这么说的!”摩尔斯当场惊世一跪:“求求你,大人,不要放弃我啊,我什么都会做的!”

“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这个白榆不足二十岁就有这等实力,十年内封圣很难吗东煌将来会有两位封圣坐镇,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啊!”大贵族甩开手,冷冷道:“你去找别的贵族吧,或许他们有胆量收留你……我还得去潘德拉贡家说情送礼,你或许现在去给你侄女磕一个还能留下一条命。”

……

另一处入口。

在洛朗宁家元老敬畏有加的视线中,白榆接过梅露西娜递来的毛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他拿起红酒杯抿了一口,旋即面色疑惑的问:“怎么还是热的”

刚刚决斗打了十多分钟,这酒居然没凉

佩姬一脸骄傲,表示自己知道‘关公斩华雄’的典故。

她扬起下巴求夸:“我特意拿去温了一下!”

白榆用关爱的目光望着这不大聪明的五百岁少女。

“有没有可能……我之前特意放着,是因为我想喝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