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看守所内(2/2)

时间一长,那几个下三滥也不敢再对翁贵怡怎么样,总归不能天天不睡觉就防着翁贵怡来这一手吧,于是乎,号仓里一时达成了某种平衡,就是双方井水不犯河水。

但即便这样,每天晚上翁贵怡也依然是睡不着觉,头顶的白炽灯即便闭着眼都能感觉到刺眼的光,而心里则是满心的忿忿不平。她想不明白好好的怎么就事发了,甚至把身边所有的人都怀疑了一遍,想想谁可疑能出卖自己,可想来想去又没觉得别人可疑,事务所里的会计接触不到那些账户,除了自己和王明远外,唯一接触过那个账户并且还劝过自己的杨璐已经死了。

不过如果是那个杨璐在死之前将自己举报了,那她对自己来说就真是该死,是死得其所,甚至偶尔思想极端的时候,她认为杨璐和儿子一起死就是报应,可略一冷静她又还是不愿意相信杨璐将她举报,如果不是的话,那可能就是那些已经开出去的增值税发票出了问题。

但即便是票出了问题,翁贵怡还是怨,她怨那些账户的实际控制者和买卖票据的人不小心,怨那些审查的人的尽职尽责,也怨那些经侦的警察,恨不能他们统统死去,唯独不怨的就是她自己。

没错,从始至终翁贵怡都没觉得自己错,这种心理很很多主动选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犯罪分子如出一辙,没出事的时候他们抱着侥幸心理,而真等到出了事,他们会觉得自己很倒霉,但错得绝不能是自己而是整个与自己作对的世界,他们最希望的就是那些参与办理他们案子的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统统毁灭。

翁贵怡就是这样想着,所以在看守所的这些时日,她没有悔意,只有滔天恨意,凭什么这个游戏大家都这么玩,最后进来的只有她自己。

今天白天的时候,不,这会儿已经是后半夜,应该说昨天白天的时候,翁贵怡接到了管教通知,三天以后她的案子就要开庭审理,尹旭奎给她聘的律师,据说是打这方面官司的大拿下午也来见了自己,把大概的案件情况和大致可能的判决跟她说了,这一点她倒是有点感动,因为一般的男人听到老婆犯事,恨不能立马把离婚协议书拍到正在羁押的老婆脸上,落井下石的嘴脸比谁都难看,自己早和尹旭奎提出离婚,只是协议未成,那人却为自己聘了律师,听律师说还没少奔走,就让翁贵怡多少有些欣慰,翁贵怡甚至觉得,就凭尹旭奎能这样做,将来离婚的时候,自己少拿一点,或者将事务所那套房卖了,自己和他对半分钱也行。

至于不离婚,翁贵怡没考虑过,感动归感动,可除此之外自己实在对他没有任何感情了,而她和王明远的感情则是越烧越旺。出事的那天翁贵怡不是被警察带走的,她是和尹旭奎一样被经侦那边一个电话以协助调查的名义叫到分局的,不过去了之后她没有尹旭奎那么好的待遇,直接就被送进了审讯室给扣下了。

其实接到电话后去之前,翁贵怡已经知道事情不好了,那段时间王明远每天像上班一样陪着翁贵怡在事务所同进同出,没事就待在翁贵怡的办公室里,因此翁贵怡走的时候,将事务所的一切都交托给了王明远。在里边这么久了,她始终没有见过自己的这位初恋情人,但是她并不怪他,因为相关规定在她进来的时候已经被警方告知,案件侦办期间除了预审、律师和移交检察院后的检察官,她见不到任何与案件无关的人,故此在里头的这段时间翁贵怡对王明远的思念是与日俱增,同时她相信在外头的王明远也一定不好过,不管是怕自己把他也拽进案子里,还是从感情上他对自己的思念之情。翁贵怡始终相信王明远对自己是真爱,毕竟当年大学时代两个人是真的爱过。

于是乎从进了分局经侦支队的大门到被送进看守所后数次面对预审,翁贵怡从头到尾守口如瓶,从来没有把王明远牵扯到案件中来,自己一个人揽下了所有的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