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天赋(2/2)

过程当中,罗德跑在外围,注视管理着长跑当中的海达姆民兵,嘴里不停地无声念叨着:“内啡肽、内啡肽!”

身为一名领主,罗德完全可以吃得饱饱的,穿得暖暖的,骑着马饱览荒野之原的自然风光,他完全不用像现在这样,活得痛苦难熬。

但弱小的人屈服于多巴胺,强大的人享受着内啡肽内酚酞。

多巴胺是一种神经传导物质,它是用来帮助细胞传送脉冲的化学物质。这种脑内分泌物和人的情欲、感觉有关,它负责传递兴奋及开心的信息。比如一个人在品尝美食,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脑内就会大量分泌多巴胺,让人感到非常快乐。

而内啡肽内酚酞则是一种内成性(脑下垂体分泌)的类吗啡生物化学合成物激素。它会在人痛苦的时候产生一种镇痛的作用,然后,让人感受到一股充满兽性的成就感。

罗德上一世退休之后,因为完全没有了目标,就彻底放飞自己了,通宵达旦的打游戏,刷黑音,看小说,肆意享受着多巴胺的分泌,直到至死方休。

然而这一世在恢复年轻后,他却又戒断了多巴胺,重新享受起内啡肽带给自己的强烈成就感,因为在这一世有了新的道路作为追求。

在罗德的视角看来,系统就是自己的一种天赋,类似于克雷斯的狂暴,法提斯的无双斗志,而:有天赋却不努力的人,肆意浪费自身天赋的人是蠢材。

在攀登超凡的道路上,终有一天会遇到仅仅只凭天赋无法逾越的天堑,若是自己珍惜自己的天赋,将天赋与努力相结合,那么,也许未来就会有更大的机会,在攀登超凡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如果这是一本小说,我如果有机会出去,一定要把这本书的2B作者扔到基佬酒吧里,让他被轮个一百遍!不努力怎么行,不努力怎么行,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

因为疯狂锻炼身体,打磨实际使用属性带来的痛苦,令罗德脑内的内啡肽大量分泌,但同时也让他精神振奋,周身充斥着一股强烈的生命活力,以至于最后有些下意识地,嘶吼起来。

那种感觉,简直就犹如荒野当中,肆意奔跑的兽王!

“咴!”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恰巧那位水蓝色长发的女骑士瑞儿前来找他。

在看到那在大雪当中奔跑嘶吼的男人时,女骑士骑乘的战马因此略微受惊,几乎人立而起,好在很快被她压制制服下来了。

“罗……罗德大人,我家主人有事与您商谈。”被突然吓了一跳,原本有些恼怒,然而当注视看清雪地上那周身坚实肌肉饱满虬结的青年男子时,瑞儿莫名间就觉得自己的脸颊发烫(吊桥效应),长久以来她一直觉得自己喜欢的是像自己主人那样,俊美得宛如天人般的好看,然而今天突然见到截然不同的另一种魅力之时,女骑士却又发自心底里觉得,另一种选择似乎也相当不错。

“知道了,瑞儿大人,多谢你的通传。”

“呼。”

闻言,叫下属牵过自己的马匹,然后罗德披上外袍之后翻身上马,策马前行,很快,他就跟随着瑞儿骑士的引导来到了商队的前方,商队首领亚洛斯先生的所在位置。

“亚洛斯先生,日安。”

“罗德先生,看到您如此精神饱满我感到很欣慰。不过,您对于自己的武技勤练刻苦,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我还是希望您也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这次的任务当中来。”

一边这般言说着,金发碧眼的亚洛斯一边将一张羊皮纸,递到了罗德的面前,罗德伸手接过进行阅读,发现这是一封斥侯简报。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数庞大的商队不断深入荒野之原,在商队的四周开始逐渐汇聚起一批荒野尾随者了,初时它们的数量还是极少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它们的数量正在迅速增加中,就好像换季过程中的牛群要穿越过猎食者的领地,总要留下其中几头作为“过路”的花费。

“对此,罗德先生有什么看法?”

“我没有看法。敌人,来多少杀多少就是了。”看了简报,罗德笑了笑,将之递还给亚洛斯。

对面这个男人回应的干脆利落,让亚洛斯因此微微一愣,他原以为对方会进行推托,至少也会谈一些条件,却没想到,罗德直接就应下了。

但那毕竟是战斗,是冒着生命危险,并且,几乎一定会死人的事。

“罗德先生,出于我们之间的友谊我还是要提醒你,不要太过轻视你的对手,荒野种族的战力也是不容轻视的。”

“多谢您的忠告,亚洛斯先生。”说完,罗德一挽缰绳就离开了。

因为双方的情况是不同的,亚洛斯的商队护卫虽然精锐,其中甚至有为数不少的重甲骑兵,但是过于频繁的战斗,会让这支部队的士气消耗下降,战力下滑。

而罗德自己的红木镇部队不同,暗中拥有“神佑仪式”的加持,罗德的军队可以在战争与杀戮中获得更强的力量,这本身就是对于士兵身心的一种极大振奋,因此,罗德是不担心自己的部队因频繁战斗而士气下降、战力下滑的。

“刚好海达姆民兵的意志,也快要到极限了,这一仗对我来说,正是时候。”

商队多骑兵,再加上亚洛斯深谙兵法、行事谨慎,因此他更快更早的获得军事情报这很正常,但当有军事情报后,罗德带着法提斯、雷蒙德、克雷斯围绕商队转了几圈,就同样寻找到尾随增多中的荒野异族了。

这些生存在魔力暴乱之地的生物,战力相对强悍,并且由于今年的雪灾,比较难以找到食物,因此一发现亚特兰商会商队这样的大队伍,自然而然就聚集起来了,雷蒙德甚至发现它们已经推选出一位临时首领,因为尾随渐渐变得更加隐蔽且更具目的性了。

“罗德大人,那位亚洛斯管事是否会动用商队的骑兵队帮助我们作战?还是,这一战仅仅只有我们作战。”跃下马,注视着雪地上残留的痕迹,法提斯抬起头这样寻问道。

“法提斯,放心好了,亚洛斯先生是一位颇具气魄的人物,他的目的是成功开辟一条新商路,而不是和我们计较利弊得失,因此骑兵指挥权虽然不会在我们手上,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亚洛斯还是会选择帮我们的,有些时候,我们可以选择相信我们的盟友。”

“有骑兵的话,那这一仗就好打多了。”

在这个时代,无论怎样计算,在人类势力的诸多兵种当中,骑兵还是牢牢占据着主战地位,虽然它是烧钱兵种,养一个骑兵的费用支出,足够养十个步兵的,但只要是有一定条件、一定野心的领主,绝没有不培养骑兵部队的。

当然,大规模骑兵部队罗德短时间内是根本不敢想的,自己手上的那一点家底,实在是不够烧的。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凭借红木镇军队的力量,在尽量减少损失的前提下,将这些荒野异族全部灭掉。”

“这个,恐怕很难,也没有必要。”法提斯一时间有些不理解罗德的思路,因为并不知晓“神佑仪式”一事,在法提斯的想法中,罗德应当是竭力避免不必要的战斗,竭力避免损失才对,因为还不确定能不能收伏法提斯,因此罗德是并没有将“神佑仪式”一事告知的,这件事也是红木镇军队的最大秘密,由于地狱烈火的威胁,在这个中世纪几乎没有士兵会不坚守秘密的。

而在另一边,荒野种族的聚落中,一只异常干瘦猥琐的地精正在高处挥舞着自己手中锋利的弯刀,在它的四周,有大量的大地精、狗头人,甚至高大强壮的蓝胖胖食人魔跪伏于地,表示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