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我要把这房子烧了(2/2)

“大队长,你行不行啊?

要是实在不行,我就去县城那报案了,今天给天养报名的时候,大妞姐跟我说这事,不少人都听到了,还有人在派出所有亲戚愿意帮忙呢。只是我想着毕竟都是村里亲戚,总不好直接把他送去坐牢,所以才婉拒并且回来先看看。

可要是您实在不行。

我就去找派出所帮忙了。”

高芸此言既是激将,也确实有这想法,要实在不行,她就只能冒着把事情闹大的风险,去报案了。房子倒不是什么大事,也不算值钱,但要是就这么忍气吞声,岂不意味他们姐弟俩好欺负。

一旦给人留下这个印象,恐怕以后他们姐弟吃亏受欺负的人造还多着呢!

所以今天这事必须办妥,办漂亮。

才能真正的一劳永逸。

而高芸这话,确实让大队长高古翔有些气恼,他要是处理不了,还不得让人给看扁了,万一真让派出所的人过来处理,回头消息传到公社,他再去公社开会,肯定会被其他大队长嘲讽讥笑。

所以下一秒他也不再客气,吼道:

“你们几个给我把门撞开,不要担心把门给撞坏了,撞坏了我来赔,我来负责修,把高天德一家给我弄出来!”

“还有,高天德,你不要在里面给我装疯卖傻,你要是再跟我继续胡搅蛮缠下去,不但要扣你的工分,还要记你个侵占集体资产的大罪,现在高天养家房子使用权是村集体的,是集体资产。

这事不上秤,不跟你计较也罢,要真上秤,千斤都打不住,最起码也是发配边疆垦荒,你别以为我在跟你说笑。

还有杜美娟,你也给我听清楚了。

夫妻一体,别以为你能逃得了。”

很多事,无论是看起来还是听起来好像都不算什么大事,可一旦真上纲上线,也绝对不是一般人能承担得起的。

高芸只是想到他们算入室盗窃。

算强闯私宅。

但就如今而言,这两个罪过跟侵占集体资产相比,完全属于小巫见大巫。

这不,此话一出,正在屋里堵着门的高天德和他媳妇便有些慌了,他们就是因为昨天才知道高芸把高天养的房子租给村里,充当知青房,担心等未来知青真住进来,他们就更没有任何希望。

才会在今天一早匆匆搬过来。

本来还想靠胡搅蛮缠稳定根基,只要住下来坚持不走,总能找到机会,却没想到大队长竟然这么狠,怎能不慌?

“完了完了,怎么办?”

“大队长他不会来真的吧?”

“我哪知道啊,我可不想被发配边疆苦寒之地,听说那边冬天的时候,零下好几十度,能冻死个人,怎么办?”

“要……要不算了。”

“可直接出去,未免也太怂了。”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本来稳稳当当的事,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样。

都怪那高芸,都怪那高芸,要是没她的话,一切得多顺利,她当初怎么就不直接死了或者直接嫁人,气死了。”

“我要把这房子烧了,我要把房子给烧了,烧了也不能便宜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