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主竞赛(2/2)

据报告推测,很可能是凶手将这残缺的部分拿走了。

在最后,有一份建议做进一步dna验证的记录,这么看的话……沈云后来去拿的报告,就是dna的化验结果。

“为什么……要验两份dna呢……”

我有些疑惑。

而后另外我比较关注的,就是陈阳的档案。

这份档案相对而言就简单很多,只是周围人的走访、对于失踪儿童的调查、后续对各类拐卖儿童案件的比对和追踪、陈阳父亲的不断追诉……

但是可惜,这些内容并没有太多的作用。

其他的人也大同小异——要注意的是,这些人除了罗玲,至今,并未被定性为“被害者”。

而沈云所说的,她的师父之所以认定这些案件是有关联的,是一些“不那么重要的线索”。

第一,是根据走访,这些人失踪之前,都表现过一些“异常”,例如罗玲是长时间盯着墙角发呆,而陈阳是经常性的做噩梦。

第二,是这些人直接关联的报案人,大多数都表现出了一些“记忆混乱”的症状,但是这种情况最开始被视为着急而错记,但是却在第二轮并案的时候,被沈云的师父着重记录下来了。

第三,则是一个小细节。

在其他的案件侦破中,有人表示,都听到了笛子的声音,而听到笛子声音的时间,恰好和这些案件的人失踪的时间出现了“天”为单位的吻合。

例如罗玲失踪那一天,有一个丢钱包的人说听到了公交车有笛子吹响,他一走神的时候钱包没了;陈阳失踪的时候,楼下小卖部正在劝架的人说,因为听到了好听的笛子声,想出去看看,就看到了有人在打架。

最开始这种毫无关联的事情,根本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但是根据笔记来看,当时他因为负责侦破另一起走失案和一起肇事逃逸,而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并且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了越来越多同样的“细节”,这才引起了他的重视。

可是这样不算证据的证据,根本不足以说明什么!

记录里还可以看到一句被着重圈起来的话,是局长知道他办案能力强、相信他的直觉,才破例允许他在无证据的情况下并案,但是也只给了一周的时间。

可惜……这一周的时间因为另外一件特大凶杀案耽搁了一些,而且这些案子也确实……难以找到关键的联系。

……

我将这些内容一样样的贴在墙上,学着电视里那样用绳子串联起来,可惜我只知道样子不知道精髓,最后弄好了看着更乱了。

我坐在床上,看着墙上的一张张照片,脑子还在思考着之前的内容。

笛声……

失踪……

失忆……

如果是之前,我可能也只是觉得奇怪,但是现在……

我知道了“遗物”。

虽然我没接触多少的遗物,但是我也掌握了一些规律——这些神奇的物品应该是属于名人,至少是流传下了相关传说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