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闻樱的剧本报酬(2/2)

和李梦娇演对手戏的配角,长得还不能太漂亮。

袁凤荟始终还是在替李梦娇考虑。

闻樱又改了三天剧本,这次她向张编剧请教再无顾虑,张编剧的剧本已经卖给了天骄影视。

李振涛原本不打算马上投拍,要把张编剧的剧本放一放,公司先上马的还得是李梦娇主演的剧,本来天骄影视就是为了李梦娇而成立。

闻樱却劝李振涛先拍张编剧的。

“李叔叔,好饭不怕等,天骄没有影视制作的经验,请来的拍摄团队要磨合,张编剧的剧本拍摄周期短,很适合快速回本。”

公司成立是为了捧李梦娇不假,但一个影视公司不赚钱,仅靠股东们的注资又能撑得了多久?

哪怕是个皮包公司呢,租场地总要出钱的,何况天骄影视现在虽然人员精简,却不是皮包公司,有办公场所,有几个行政人员,这些都是开公司的成本。

“在天骄制作第一部偶像剧时,梦娇正好提升下演技,您觉得呢?”

不急不躁,才能打磨出精品。

李梦娇的第一部剧,天骄不该急,李梦娇本人更不用急,李梦娇的年龄就是优势,未来还有大把时间让李梦娇慢慢攀登高峰!

闻樱把李振涛给说服了。

张编剧的剧本,大概是闻樱先入为主吧,总觉得按照故事的设定,剧集拍摄就该由宝岛团队完成才不显突兀,宝岛偶像剧的那套,闻樱不是不懂,但换了内地演员去念那些台词,总有些不协调。

能请到原班人马拍摄当然最好。

就是该剧原本的男女主演在宝岛都正当红,人家是否有档期不说,天骄能不能承受男女主演两位宝岛当红艺人的片酬?

张编剧在宝岛写个剧本肯定卖不了50万,来了内地就涨了身价,宝岛艺人同样是如此!

闻樱担心制作经费,李振涛哈哈大笑:“那可能还真需要你妈妈帮帮忙了。”

闻樱眼睛一亮。

任何公司经营,都可以向银行贷款呀,是她太老实了没想到。

不过李振涛也是开玩笑,李振涛在银行的关系不差,平日打交道的都是比陈茹级别高的银行人员,天骄要是需要贷款,根本不用找陈茹。

李振涛虽然在天骄投了钱,又担任了实际的管理者,但天骄影视明面上是与李振涛无关的。

去年,国家就发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版,李振涛毕竟是国企领导,哪怕影视公司和李振涛任职的国企不同类,非关联企业,并且不会发生业务往来,李振涛也很谨慎没有当天骄影视的股东。

公司现在刚刚成立,等真正运营后,李振涛还会聘请专业的管理人员,他自己则逐渐不再干涉天骄的日常业务。

从李振涛需要避嫌方面说,不走以往的关系,选择由找陈茹牵线贷款也不奇怪。

闻樱当然不会拒绝。

她相信陈经理也不会拒绝。

相互帮忙才是朋友,不管是哪一方单独付出得不到回报,时间一长友情都会完蛋。

闻樱改了几遍的剧本被张编剧和袁凤荟认可后,李振涛终于和她谈到了报酬问题,他给闻樱准备好的合同上,写的是50万特许权使用费。

编剧的报酬不同于稿费,闻樱又没有单位挂靠,这项收入就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李振涛是不会允许闻樱逃税的,小小年纪,怎么能有这样的污点?

其实现在的内地娱乐圈,还在流行“税后报酬”那套标准,给演员和导演等重要人员开的大多是税后报酬,如果一个演员的片酬报价是200万,那意味着他拿到手的钱要有200万,交税的事由剧组片方承担,片方不交,演员也不交,税务不查还好,只要一查,没几个明星在税务方面的屁股是干净的。

李振涛可以给闻樱一个税后50万的报酬,他不是吝啬,他只是觉得闻樱拿到了50万的整数,习惯了拿“税后报酬”,对交税的事没有直接经历,以后容易踩坑。

“你这税可不能少交,50万的剧本,你拿到手只有40万出头……”

李振涛还想和闻樱解释下其中的弯弯绕绕,闻樱哪会不懂?

她这个剧本,哪怕写得再好,其实都值不了50万,这个行业就是如此现实,不写出热播剧证明自己的实力,再好的剧本都卖不上价。李振涛愿意出50万,是认可她,照顾她,强行把她的身价抬到和张编剧一样高,以后谁再找闻樱写剧本,哪怕没给够50万,肯定也不好意思只给5万!

交了税后有40万出头,闻樱已经很满足了。

这钱她再攒攒,在魔都买房的事就能提上日程了嘛!

闻樱这边拿了高报酬,另一边,李梦娇的首张专辑周销量统计也有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