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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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城里耐心的等了几天,等着他来找我,可是我没有等到他,反而等到了公爵府的一场大火。

我又在等着他来找我,至少在我说有什么事都可以来找我的前提下,他能来告诉我,他所求之事已满足,但是他也没有来。

他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和以前不同,可也不是变坏。他仍然很好,我也没资格说更怀念以前的他——我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相反,他还很讨厌我。

若他一直是这个模样,当初就没那么容易被我欺骗了吧。他这么利落的走了,到最后,我也没有见过他。我知道他是圣子,知道他出海了,也知道,我再也不能见到他了。

他的名头已被很多人知道。他的努力虽然不被那些活的浑浑噩噩的人所知,但是也有很多人知道,他改变了一个时代。他不是统治者,不是王,但是他却做常人所想不到,也不会去做的事情。

他刚走的那几年,大家只用善良高贵才形容他,但是在我很长寿命的后半段,有很多史学家开始去关注新时代开启之初,写了很多书去分析圣子塞缪尔的所作所为,也许是真实,也许是妄猜,总之他们给塞缪尔加了很多个评语,把他从历史上挖掘出来,又给他赋予了很多意义。

他们称呼塞缪尔为“无冕之王”,说他对希尔斯布大陆的影响,胜过于当时任何一个大人物。但塞缪尔不会喜欢这样的称呼。

他不会乐于当王,若有人给他戴上冠冕,他只会自己摘下。

我还没有把自己的事情告诉过他。我还没有说,他就不想听了。我的遮遮掩掩,我埋在伤口里的浓疮,我满心的想要对他倾诉,都毁在了我的太不干脆上。其实不说也罢,这些种种大同小异的悲痛和磨难,说出来也只能徒招一声叹息和一个怜悯的目光而已,不,我连这样都得不到,他不会成为我的同伴,不会成为我的并肩人,更不会理解我。

他绝对不会理解我,哪怕我把自己说的再可怜,再值得同情,可我知道,只要我有一件事情做错了,他就不会原谅我,于是我突然庆幸,幸好我没说。我没说,他就自以为我的支支吾吾,难以开口,只是编造出却没用上的故事,只是故弄玄虚掩饰旁的借口,反而在他的眼里,我只是个吊儿郎当,爱惹他生气的烦人精,是在厌烦的位置,还不是彻底的鄙夷和厌恶。

我对他说过好多话,那些假的,因为太多,我都忘记了,可难得真的一句话,却被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对他说,我初遇他时靴子底下的血,是来自我同族的,这句话是真的。但塞缪尔没有当真。

就我来说,我是没有什么愧疚心的。我们狼族又不是人类,没有仁义廉耻,同类相残算不得什么,但是塞缪尔他不会接受吧。

我的故事没有对他讲出来,那么现在,我讲给你听吧。

卡斯特狼族,是一个可以在人狼之间变换的种族,为何如此族人并不知道,而作为一个吃素的种族,最初族人也只欣喜于可以混入人类中生活。可惜狼就是狼,吃素的也是狼,很快就被人类发现我们的存在,甚至于找到了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的特点:毛发离体后闪闪发亮,于是我们在他们眼中不再是值得畏惧的存在,相反,我们成了珍惜的收藏品,反而被他们捕杀着。

到了我出生的这个时候,卡斯特族只剩下几十人,龟缩在大陆最南基尔加丹国的安戈洛森林深处,因为长久的被追杀和窥伺,他们已经失去了狼族凶残不畏的本性,相反变得懦弱胆小起来,总之相当的令我心生厌倦。

相对于卡斯特族中人的特性,我更要趋向于狼,虽然因为性格的缘故,我看上去很是惫懒,也只不过是受到周遭总是恐惧和畏缩着族人的情绪所感染而已,渐渐的我也习惯了这种表面上的性情,这引起的防备总是要少的多,又不惹人注目。

起初,我对这样生存下去也没什么不满。我们一群狼,不变做狼的样子群居生活,而是虽然生活在一个小小的村落,却独门独居,变做人形,开垦田地种粮种地,同族之间也不交流,整个村落安静如同死寂。虽然仍然会进行狼型和人型下的战斗训练,可却并不是为了主动出击,而是为了保护自己。

我和他们过的一样,被父母生下来,没多久就被踢出来独立。有一次轮到我和另外一个人去人类的城镇去换物资,拿我们的粮食和特意狩猎的野物和他们换耕种用的铁器和布料。我到了人类的城镇回来之后,再站在我的一块土地上,手里拿着新换来的崭新的锄头,突然觉得何其讽刺!狼不狼,人不人,我瞧不起他们,也瞧不起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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