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亲生女儿没有财产承受权(2/2)

黄玉麟又问:“您这个未来姑爷是以赘婿的身份上门进入陶家,还是您要娶香凝小姐过门呢?”

叶长青闻言问道:“这两者有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因为这关系到继承权的归属问题!”黄玉麟说道。

叶长青说道:“当时确立婚事的时候,师父没有说,婚书上也没有明确说明这一点!”

黄玉麟沉吟一下,问道:“您和香凝小姐的婚书带来了吗?能不能给我看看?”

“可以!”叶长青说着从牛皮公文包里拿出用红绳捆起来的婚书递给黄玉麟。

黄玉麟接过后解开红绳打开看了看,抬头说道:“叶先生,根据婚书的内容来看,上面的确没有写明这一点,而定下这门婚事的当事人,也就是您的师父已经不在世了,按照惯例,这份婚书应当理解为您将来要娶香凝小姐过门,除非有明确的约定是入赘!”

“所以,如果就这么上会审公廨的民事初审庭的话,您和香凝小姐几乎可以说百分之百的会输掉这场官司!”

叶长青闻言瞪大了眼睛:“什么?我们会输掉这场官司?这怎么可能?他陶老二只是一个外人,我师父的遗产难道不应该由香凝继承吗?跟陶老二有什么关系?他是旁系亲属,我未婚妻才是直系亲属,第一继承人啊!”

黄玉麟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叶先生,如果您师父和香凝小姐他们一家是法国人的话,这案子就没有疑异,陶仲霖怎么告都告不赢,但你们都是中国人,这案子就复杂了!”

真是奇了怪了!

叶长青连忙说道:“愿闻其详!”

黄玉麟说道:“现在我们还使用的律法是大清律例,继承方面分为两个方面,分为宗祠继承和财产继承,如果一个男人婚后长时间没有儿子,必须要有宗祠继承,要么自己招一个上门女婿,生下儿子跟女方姓继承宗祠;如果连女儿也没有,就要从兄弟或族兄弟的儿子当中过继来一个!如果这人在生前没有确定宗祠继承人,那么族长就要指定一个族中晚辈来继承此人的宗祠!否则的话,没有继承人的i情况下,遗产就会充公!”

“像您师父这种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情况下,一般来说生前都会招一个上门女婿来继承宗祠,现在的问题是他身前没有指定宗祠继承人,那么就由陶氏一族的族长指定一个族中晚辈来继承宗祠,这是《大清民律草案》中的规定!”

叶长青说道:“现在这里哪里还有什么陶氏一族,我师父他们这一支就他们兄弟俩了,就算有其他姓陶的,也不是一个祖宗,不是一个祠堂!”

黄玉麟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好,我们现在再来说一下遗产继承和分配在大清律例中的规定,遗产继承不能说继承人,只能说是承受人,继承的是宗祠,而不是遗产,遗产只能是承受!”

“你师父这一支因为没有在生前确定继承人,所以他一支宗祠算是绝户了!现在就来说遗产分配承受的问题,按照《大清民事草案》的规定,在没有宗祠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的分配次序应该分别是第一,妻;第二,直系尊属;第三,亲兄弟;第四,家长;第五,亲女!”

“按照这个规定,香凝小姐是没有遗产分配权的,她能够继承的财产就是她未出嫁之前,父母给她准备的嫁妆奁产,奁就是梳妆盒的意思,也就是说她能获得的财产就是梳妆盒和里面的东西,在这里指嫁妆!”

“按照康熙年间制定的遗产继承分配条例,在没有亲儿子继承宗祠的情况下,又规定亲女可以得到三分之一的遗产,其他归宗祠继承者,可是这个规定是为旗人而设的,香凝姑娘是汉人吧?”

“是的!”叶长青说道,又问道:“这么说按照遗产承受次序,我未婚妻没有遗产承受权,就只能拿走嫁妆,其他的一切财产,包括医馆、药材、器物都要判给给陶仲霖喽?”

“理论上是这样!”黄玉麟点了点头。

叶长青忍不住骂道:“这万恶的旧社会,这是什么狗屁律法嘛?连亲生女儿都没有遗产继承权,遗产要全部归兄弟所有,难怪我师父刚死,陶老二就来赶我们走,敢情他还真没错!”

黄玉麟笑着说道:“叶先生如果想赢这场官司,也不是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