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第二册》(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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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姐
今天接到一个老朋友的电话,她总算嫁人了。
20多年来没少给我制造点头疼事,从小就跟我厮混在一起,性格像个男人。
直到26岁那年照镜子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个女人,于是开始八方拜托亲朋好友帮她找男朋友,相亲无数,最后在去年认识了大坪医院的一个医生。
不知道那个医生是不是以一种慰问病人的心态,俩人交往不到半年,突然没有天理地决定结婚。
其实老朋友大喜,我是真心替她觉得高兴,我和她从小在一个楼里长大,一直拿她当个哥们,勉强能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如果排除她最初性别模糊这一点的话。
在她订婚的当晚,大家都喝得有点大,我把她拉到我跟前,像小时候一样,摸她的头,捏她的脸,直到弄出一个我觉得好笑的模样后,我爽了,才对她说祝福你。
这是我的劣习,也许是性格的原因吧,时常会莫名其妙地无厘头起来,不过祝福确实是真心的,我看着她回归女人角色的这些年,男朋友从来都是口中的夸夸其谈,看得出她多么渴望早点嫁人。
那种饥渴的模样跟我06年前后非常相似。说到这里,今天就不得不来说说我自己的感情了。
我算是个很晚熟的人,青春期的时候,台球室和电子游戏机对我的诱惑大于女人。自从暗恋同桌被冷落以后,我直到2002年才交往了我第一个女朋友。
被她吸引是因为一只猫。她是沙坪坝的大学生,那天下大雨,我路过师范大学侧门的时候,看见她蹲在地上,地上有个豁了口的窨井盖,她打了把伞,遮住窨井盖,却忘了自己背上已经被淋湿。
出于好奇,我偷偷绕到她的身后,想看看井下到底是什么,顺便也欣赏了一下她的背影。抱歉,这只是我悲哀的反射行为。
当我看到井口后,心里瞬间被温暖融化,井下的踏板上,有只小猫。
是只很小的猫儿,被雨水淋湿后,毛贴着肉,看上去更可怜。我不免善心大发,于是想下去把小猫给救上来,也可以借机搭讪,实乃一举两得之好办法。
于是我问那姑娘,掉进去好久了,为什么不叫路过的人帮忙呢,她说掉下去不知道多久,她是听到猫叫才蹲下来给它打伞的,都蹲了半个小时了。
她还说她先前也求助过路人,但大家都不肯帮忙,没办法只能这样。看得出她是个不善言辞的人,说不通她倒宁肯不说,于是我请她替我打着伞,然后我下到井里,把小猫给救了出来。
她微笑着跟我道谢,眼里看着我递给她的手上的小猫,尽管衣服和头发都被淋湿,
却也显得美丽动人,于是那一瞬间,我就中箭了。
她连连道谢,猫就比较没礼貌了,居然连谢谢都不跟我说一声。于是我接下来说了句愚蠢的话,为的是能和这善良的姑娘做个朋友,也正是因为这句话,她才成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
我说我是兽医,以后猫病了,我能给它看病。
现在回想起那句蠢话,想死的心都有。但是因为那句话,我俩成了朋友,继而成为男女朋友。可是在和她交往的一年里,她多次对我的职业产生害怕和反感,当然我无法说服她,甚至没有任何立场来这样做,原本我干的就是见不得光的事。
于是2003年夏天的时候,有一次骑车带她出去玩,在路过华新街的时候,看到马路中间的栏杆处,有个穿着超短裙的姑娘正在翻越栏杆,于是单车打偏,撞到了花台。
我和她虽然都没有受伤,但这却成了她提出分手的理由。
于是我第一段恋情就这么悲催的结束。在之后的几年里,我忙于工作,接触的女生不多,自己也不是个嘴巴很油的人,所以一直没交女朋友是可以理解的。
直到2006年,我在上网的时候加了一个QQ群,“重庆本地交友”。说来可笑,这个普通的交友群,却让我彻底告别了单身,结婚生子。
那一晚在家无所事事,没什么电影可看,自己又不爱玩游戏,于是就加了那个群,进群一看,三三两两的男女聊得热火朝天,据说100个成员有70个在说话,还有30个在私聊。那些打情骂俏的言语实在有些让人受不了。于是我就发了一条征友启示:
本人:男
25岁
身高175
未婚
品貌佳
有车房
无疾病
除烟酒无不良嗜好
孤单寂寞的我像是大海里的一叶孤舟
等着你来打捞电话XX
本人接拒游戏
于是很快就有个姑娘跟我说,觉得她的一个朋友很适合我,于是就把那个姑娘介绍给我,让我和她私下聊。
她叫彩姐,虽然她小我4岁。但我必须得这么喊她,因为遇到了她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也会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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