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逃亡(2/2)
先问清楚情况,能帮则帮。早几年她就抓住机会买下了楼上那一层,装修了一番,两层之间有楼梯连接,成了新潮的复式套房,多一个覃杨来住,也不嫌拥挤。
若是有仇家的话,为了自身安全着想,自然是不能随意收留了。不过可以扔到凌云的帮派里。再不济就送点钱送点药,买张车票打发他离开这里,就算他犯了法警察追查起来,她可是什么都不知道,连包庇罪都算不上。
何况,若论违法犯纪, H市的黑帮大姐大可是吃她的住她的睡她的用她的,嗯,算是被她包养了吧。
夏沙打定主意,就安心地收拾好自己,静观其变。有凌云撑腰,她的底气可足多了。
新鲜出炉的覃杨少年在连吃了三大碗米饭之后,三堂会审之下交代自己的经历。听到第一句话,夏沙就恨不得把他给踹出去。
覃杨说:“李明良是我举报的。”
【……我是夏沙晕眩的省略号……尼玛你居然去举报去举报去举报?!你有几条命啊!你带脑子了吗脑子了吗脑子了吗?你确定你那玩意儿还可以用没有被肌肉给填满???多大点仇啊,不就是以前被陷害了吗,要你这样豁出身家性命去报复?报复就报复吧,懂不懂“隐忍”两个字怎么写啊!不知道积蓄力量吗?你要找死我不管,你别拉着我一起死啊!!!】
李明良具体判决怎样夏沙不清楚,只知道他好像载在这件事情上了,要坐十年牢。
十年,那是一个很虚的数,这种人,只要不是立即枪毙,生命就跟小强一样打不死。大概减免着减免着,最后一两年就可以出来了。然后换个地方换个头衔,照样逍遥自在。只是,要像以前那样风光,大概是不太容易了。
总结起来,就是不是什么毁灭性的打击,但是对李家的影响,唔,尤其是李启轩,实在很不小。
用脚趾头想现在是被李家的灰色势力疯狂追杀了,夏沙磨着牙想是把他毁尸灭迹呢还是毁尸灭迹呢还是毁尸灭迹?
【我跟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还对你有恩,你就这么报答我?Orz……妈妈米呀,我把李家给得罪了,呜呜~~~~(>_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被“一日七千郎”状态附体。
技能内容:日更7000字
持续目标时间:四天以上
技能持续条件:需要读者提供留言以转化成精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