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我已是那人的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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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大爷沉着一张俊脸,走过去:“江夏初啊,你好本事啊,看看把我的脸都毁成什么样子了。”左右对着镜子,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照一遍,最后爆了句粗口,“丫的,都肿了,还怎么上镜。”

都罢演了,还怎么上镜?这厮就喜欢雷声大雨点小。

难得江夏初脾气好,放下手里的咖啡,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脸很好。”说着还细细看来几眼。

就这么几眼,居然叫这靠脸吃饭的妖孽不好意思了,不过心里倒是乐滋滋的,对着镜子笑得颠倒众生,还是分不谦虚地应了一句:“自然是最英俊的。”

这厮,脸皮厚度绝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我是说没受伤。”

前一秒还风情万种俊脸,黑了几分,桃花眼睃过去,却见对面那人抿着咖啡的唇边,有抹似笑非笑的弧度。俊脸更黑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没受伤了?”指着侧脸几处,“看这里,看这里,这里都受伤了。”

比起张柏芝,那个银鹭的广告,叶在夕好像更适合,这广告词念出另一番滋味啊。

“哧。”旁边拿着化妆盒的经纪人小月没忍住,硬是笑出了声。

叶在夕一个冷眼睃过去,小月立马低头装乌龟,心里还不忘腹诽:受伤?那是被你揉得粉底掉了好不好。

江夏初没怎么说话,就顾着喝咖啡,先被伤着脸,现在又被晾着,叶在夕有点不爽,啪地放下镜子,端起咖啡灌了一口:“说吧,弄得兴师动众有什么大事。”

倒打一耙的本事高超啊,弄得兴师动众好像是某人吧。

“你的七辑我会做。”看着叶在夕的眸子,江夏初认真的时候,便有这个习惯。

叶在夕挑挑妖娆的眸子,竟笑得比女人还妖上三分:“怎么不解约了?”没有讶异,一副意料之中的样子。

她笑,笑中本就只有三分真,还全是苦涩:“被你说准了,我走不出这个圈子。”

左城的圈子,作曲的圈子。这么些年,兜兜转转,她已经学会了认命二字。

江夏初敛了眸子,不淡不雅,不寒不凉,只是让人瞧不出一丝情绪来。叶在夕举着杯子,却未动,抬着眸看她:“我就知道会这样。”

话里有话,弦外有弦。

江夏初的圈子有个名字——左城。

终于,江夏初跳进了那个圈子,多多少少,有他的推波助澜。

心,莫名其妙的抽了一下,口中的咖啡很苦,他艰涩咽下,不看她。

稍稍沉默了一会儿,咖啡已经凉了,有些苦,面上蒙了一层暗灰,像极了江夏初眸子的颜色:“主题有要求吗?”

眸子敛了敛,恢复潋滟微光,抬头:“没有,随你,反正以前都是你决定,反响也都不错。”

江夏初只是淡淡颔首。

叶在夕名气虽大,但是他的专辑却是最好做的,其实不管是什么主题,那人名气摆在那里,只要他唱了,火是必然的。

要是叶在夕知道江夏初是这么想的,该火冒三丈了。

叶在夕忽然、想起一茬,说话一本正经的:“这次我的七辑用点心,我要我的曲子。”说话,还特意着重强调了一句,“专门为我做的。”

曾经有个音乐家评论过,江夏初的曲子完美无缺的很多,有灵魂的确实很少。

而叶在夕向来不是个大方的人,他可是一直记着,这个女人说过,她的曲子没有一首是专门为他写的。

江夏初这一次倒是很爽快:“好。”

这个女人有个让叶在夕很受不了的习惯,说话留三分,从来不许诺。

突然,这个习惯暂停了,叶在夕反而不适应了,好生盯着江夏初看了好几眼,笑说:“变乖顺了,还真是不习惯。”

这人,就是个贱骨头。要是那一天江夏初对他温柔了,他一定会浑身不自在的。

江夏初淡淡浅笑,叶在夕端着咖啡的手顿了一下。

原来不爱笑的人,笑起来叫人这么移不开不眼。

叶在夕看得怔愣了,江夏初突然抬眸看他,闪躲不及,撞个正着,比女人还好看的长睫毛颤啊颤,脸上有一丝可以的绯色。

江夏初细细看了几眼,欲言又止。

某人大抵是做贼心虚,连忙欲盖弥彰,虚张声势:“看什么看。”又觉得理亏,便补了一句,“是不是发现还是我最帅,算了,你尽管看个够,不收入场费。”

江夏初哭笑不得,这家伙真是什么时候都不忘记自卖自夸一番,也只有江夏初对上这妖孽还能这么面不改色,面无表情:“等会儿,还要拍戏吗?”

她随口问,并无什么情绪表露。叶在夕也揣测不透,随口回答:“拖了你的福,这脸上不不了镜。”

说完,一手拿起桌上的镜子端详起自个的俊脸,另一手端起咖啡往嘴里送。

一口咖啡还没来得及咽下,江夏初不温不火的来一句:“带我走吧!”

“噗——”一口咖啡,华丽丽地全数喷在了身旁的小月身上,长长的刘海上还挂了几滴,是在滑稽。

喷完咖啡的某人手一抖,杯子落下,脸都憋红了:“你没发烧吧。”

江夏初但笑不语。

最后两人一起离开片场的时候,小月经纪人还杵在原地,叶在夕还不忘嘱咐一句:“我脸伤了,上不了镜,记得多请几天假。”

小月在风中气得颤抖了,抹了一把脸上的咖啡:“丫的,谁给加这么多糖了。”

似乎小月忘了,这咖啡出自她自己的手:六勺糖,三勺奶。某厮万年不变的口味。

出了雨后,车开到了国道上,叶在夕恍恍惚惚的,脑中就无限循环江夏初的那句莫名其妙的话。

叶在夕第N次转过头去看江夏初,对方一脸无痕,他欲言又止,发现不知道问什么?

江夏初很恰时宜地先开了口:“去长陵”

江夏初开口之前,叶在夕本想,天涯海角,随她去好了,可是一开口,他的恍惚突然清醒了。

长陵啊,那里葬着的人,是他不能放下的行囊,却在上一秒他妄想一身轻松的跟她去任何地方。

他转开眸,问:“去见谁?”他明知故问,不是在求证,便是在提醒。

“故人。”江夏初这样回答。

故人,已故的人。

她神色惘然,眼中眺着窗外的远处,眸光沉沉浮浮的。

变了道,离长陵越发近了,他的心脏渐进变得沉甸甸,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又紧。半响,他又问:“很重要的人?”

“嗯。”她缓缓点了头,说,“很重要的人。一辈子也不可能放下忘记的人。”脸上隐约浮出淡淡的忧悒,散于眉间。

她念起他的时候,总是怀念的,叫人看了,会忍不住觉得心疼,不知道为什么。

他好像也如此心疼了。

“要记一辈子,念一辈子的理由是什么?”他是脱口而出的,说完便意识到他多言了。有些话,是漏洞,说了就补不全了。

本以为依着江夏初沉闷的性子不会解释的,却不想她很快回答:“因为在意,因为想起、念起的时候,会庆幸曾经遇上了,拥有了。”看着窗外,声音随着风散开。

擅长面无表情的人,一旦满腹情感,便是不堪负载,到处都是酸酸涩涩的情绪,会发酵,会传染,似乎要一次宣泄个够。连他的心都酸了,软了。

心脏,真是个不受控制的器官呢,尽管理智一直在提醒,不要心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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