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五章 不惯你这毛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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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刷!”

白光闪过,黑袍进阶了,达到了六修魔的实力,‘苍穹之鹰’也同样进化了,体型又长大了,生出了第六对羽翼。

干掉了一个十三天圣的超级**,和一个接近十二苍冥的高手敌对阵营np,获得的经验自然是非常丰厚的,要是‘黑袍’和‘苍穹之鹰’还不进阶,也似乎没天理了。

不过,奶奶的,慕容小天都有些发愁了,‘苍穹之鹰’每进化一个阶体型就增大一些,这要进化到二十阶,还不成了比红龙还要巨大的庞然大物?

这并非是慕容小天所希望的,体型太大,在以后的工会团队作战中,到是非常的有利,可对于做任务,就比较头痛了。

隐藏任务的所在地,九成都是在一些隐秘的地方,象这般空旷的龙穴毕竟是及其罕见的,那么也就是说,很多的场合,根本就不适合‘苍穹之鹰’出现,有些得不偿失的感觉。

反倒是‘黑袍’,让慕容小天更看好,只要是他慕容小天能达到的地方,就绝对不会影响‘黑袍’的召唤和使用。

算了,不去想它了,不管怎么说,宠物进化,能力提高这是好事。

第一时间,慕容小天自然是冲过去捡东西了,看到仅仅只有一支黑不溜秋的长枪,慕容小天有点失望了,他需要的不是这些普通武器装备,而是一些特殊的物。

说真的,现在对于普通的装备,他已经提不起任何的兴趣了,就算是越级暴落又怎样?不过是个十四,还不如一件六的魂器更具有吸引力,即便是最高阶的二十,不一样也只是过渡性的武器装备?

自打从华夏政府势力中央最高军事决策团借到六魂器‘红魂头盔’之后,他就对普通的武器装备不怎么重视了,尤其是知道了有洪荒魂器存在之后,他就更加的不把这普通的装备当一回事了。

妈的,说白了,别说是十三十四,就算是二十,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拿去卖钱,趁着现在不卖,难道等以后当垃圾扔掉啊!

手一抬,飞了个无极鉴定术上去,两种颜色闪耀,弯腰捡起,长枪的属性便出现在了眼帘之中……

嗜血神枪(天圣极):每1点突力值造成10—12点有效伤害,斗战值+130力量+129敏捷+128体质+128

圣光:提升百分之十五攻击力,持续时间10秒(圣光度百分之百时自动激活)。

圣光度:百分之百(使用后每秒回复百分之一)

附加嗜血特效:攻击有效时,将吸收对方伤害气血的百分之五补充自己的生命值。

总体防御力+4

可镶嵌孔数量+2

重量:13

职业:骑士

还别说,撇开魂器不谈,还真是好装备,甚至比他之前的那个赤龙刀还要好,攻击之中还附加了伤害吸收敌人气血的特性,也算是非常的牛逼了;你可别小看了攻击伤害吸收回来的百分之五气血,关键时候就能保住你的命。

可惜,没有魂兽这一点,再好的属性都不值一提了。

“该死的魂兽!”慕容小天苦笑的暗自嘟囔了句。

为了这个魂兽,你只能选择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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