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尽力狡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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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欢看看面无表情的杨侃,希望他能给自己一点暗示。杨侃见他投来询问的眼神,立刻将脸扭向一边,假装没看见。再看周正,这小子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十分欠揍。

老家伙煞费苦心的整这么一出,究竟是想收回自己的幢主权力,还是要将自己辛苦创下的产业收归国有?抑或真的是老成谋国的大忠臣,心忧江山社稷安危,拿自己开刀,“为国锄奸,为民除害”?

听他对自己的一系列指责,桩桩件件都是经过认真调查的。尽管强加给自己的罪名有些并不适合大魏现行律法,但听他语气,基本可以理解为:在怀朔镇这一亩三分地上,杨钧就是法律!比如他关于怀朔镇土地上的所有收益都属于镇军府一说就很扯淡。

总体上来说,北魏的政治体制是郡县制,土地政策主要采取均田制,但在北部军镇实行的则是屯田制,而且是军屯制。盖因鲜卑人来源于大兴安岭狩猎和呼伦贝尔放牧的基因,衍生出他们逐水草而居的习性,故而对土地的概念不是特别执着。加之十六国混战百年之久,人口大量萎缩,土地撂荒严重,所以均田制很适合北魏的实际情况。至于军镇实行屯田制,也是因为北部六镇远离中原,农业生产缺乏劳动力,朝廷不得不强制迁徙移民屯垦,沿袭汉代军屯制度。

什么是屯田制?即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利用士兵或无地农民垦种荒地的制度。分军屯、民屯、商屯三种。此项制度始于汉武帝时期实行的西域屯垦戍边制度,即军屯。三国时期的曹操在许昌招募农民屯田耕种,即民屯。不管是军屯还是民屯,都是以官民(兵)按比例分成土地租赁产出的政策。多为官6民4,剥削情况严重时,官8民2分成。北魏的国策是均田制,但也不乏民屯制度夹杂其中。《魏书·食货志》记载的“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以为屯民”就是指民屯。

军屯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现役军人屯田。这是汉代的做法,随宜开垦,且耕且守。另一种是军户屯田。用于屯田生产的军户包括从征将士的家属和尚未抽调的后备役兵士。怀朔镇实行的军屯制度二者兼而有之。

因为早期的怀朔镇只有镇军,没有镇民,镇城就是一个大兵营。边疆稳固之后,朝廷从各地大量迁徙农户、匠户、织户、俘虏、奴隶、罪犯充作军户,以为镇民。由此,镇民屯田,镇兵守边成为常态。

蠕蠕衰败之后,六镇驻军开始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上了年岁的镇兵退出现役,留在当地,结婚生子,成家立业,加入军垦大军,成为新的镇民。之后,随着首都从平城迁往洛阳,朝廷的战略重点转移至与南朝对阵,北部六镇逐渐式微,大量驻军南迁,镇军缩编,只保留了千人规模的现役镇兵。想想如今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不难理解了。自西汉以来的“屯垦戍边”政策,虽各有区别,但大同小异。

怀朔镇的情况有点特殊,辖内除军屯土地外,还有许多勋贵封地,地主私田,部落酋帅的私人领地等。这部分封建地主阶级,土地产出不纳税,服兵役有人代替。比如娄昭君继承祖父娄提的那片草场就是皇帝封赏的,一文钱的税也没缴过。还有可朱浑元的部落领地,所有产出都留在部落自用。这都是朝廷给予的优惠政策。辖地内还有许多地主豪强,这些人家多数是十六国时期各个邦国的达官贵族,被鲜卑人灭国后,整族迁徙而来转为良人,分予土地,自给自足。

所以,杨钧吓唬自己说,怀朔镇所有的产出均归镇军府所有,是违法的讹诈。但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现实,让他不得不认真考虑杨钧的真实目的到底是什么!

“将军,不知卑职还需要承担什么罪责,一并说了吧。”既然不指望杨钧发善心了,高欢也不在乎自己的态度了。人家罗列的都是杀头之罪,自己的态度再好有个屁用?所幸给他来个平起平坐,丢命不丢人得了。

“老夫以上所说,难道是欲加之罪不成?”杨钧不悦的反问道。

“差不多吧。”高欢坦然一笑,给出一个模棱两可的肯定式答复。

“放肆!高欢,坐在你面前的是朝廷重臣,注意你的身份!”周正拍案而起,厉声呵斥道。

高欢将腋下夹着的头盔搁在茶几上,理了理耷拉下来的一流头发,慢条斯理的瞅了周正一眼后,正了正身形说:“正如将军先前所说,卑职一年来的变化确实很大,让很多人难以接受。何以如此?因为过去的我从来不关心政治,只专注于自己的一日三餐。突然做出一副位卑未敢忘忧国的荒唐架势,任谁都接受不了。”

“位卑未敢忘忧国,这诗谁写的?下一句是什么?”本来不想插嘴的杨侃,突然从高欢口里听到如此经典的诗句,眼前顿时一亮,想要问个究竟。

高欢回了他一个微笑道:“事定犹须待阖棺。”

杨侃细细品味了一下这两句诗,感觉回味无穷,便追问道:“还有呢?继续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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