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喝酒唱歌看星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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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怪张逊对高学皓的印象那么差,刚刚那狭小的空间里无处不透着颓废的气息,从哪方面看,高学皓都好像已经在无可救药的堕落。
但刘敬信并不这样想,因为他观察得非常仔细。
“张逊,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他的房间里面到处都落着灰,但他那把吉他却被擦得非常亮,琴弦上一点锈都没有,说明他经常在用;还有,你注意到他看的那部电影没有?那是秦昊演的《摇滚英雄》,是一部老片了;并且,那部电影刚刚才开始播放,应该是他在咱们到了以后才打开的;我还注意到了,他电脑桌面下的任务栏上,正开着FL?Studio(一款免费音乐制作软件),这说明在咱们来之前,他应该在做音乐。”
张逊愣愣的听着刘敬信的话,他是真没留意到这些细节。
刘敬信顿了顿,仰头望向楼顶,继续道:“还有一个地方特别打动我,那就是他在自己床头的墙上,写了一行字。”
“写的什么?”张逊问道。
刘敬信微微一笑道:“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
这句话,是刘敬信和张逊最喜欢的一句话,最早出现在加拿大摇滚歌手Neil?Young(尼尔·杨)的《My?my?hey?hey(out?of?the?blue)》这首歌中,一出现便引起了无数人的共鸣。
但让这句歌词影响到全世界的,却是涅槃乐队主唱科特·柯本的自杀事件。
涅槃乐队当时在欧洲的巡演只完成了一半不到,柯本便在舞台上失了声,加上媒体的各种诋毁,以及胃病和长期抑郁带来的身体与精神上的折磨,他终于达到了所能承受的极点,最终选择了死亡,用一把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柯本留下的遗书中,他表达了对自己的失望,他觉得自己对于音乐已经没有最初的激情,认为这是对所有歌迷的欺骗和背叛。他不想自己以后堕落成自己最讨厌的那类人,于是选择了死亡。
在遗书的结尾,他引用了这句“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
能够把这样一句话写在床头,让自己每天醒来第一眼都能看到这句话的人,怎么可能真的那么堕落?
正是通过这些观察到的细节,刘敬信才生出了同张逊完全不同的结论。
“那家伙现在已经这么明确的拒绝咱们了,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张逊问道。
刘敬信沉思片刻后道:“晚上把你们乐队的吉他手喊上,咱们过来看星星。”
张逊闻言一愣:“看星星?看什么星星啊……喂,你说清楚啊。”
在刘敬信和张逊离开后,那栋楼的楼顶边缘,高学皓手扶栏杆向下看着刘敬信和张逊渐行渐远,过了许久才长长叹了一口气,回身走进那狭小的杂物间内,将吉他上的袜子和内裤摘下随手丢到一旁,然后轻轻撩动琴弦,轻声唱道:“They?laugh?at?me?because?I’m?different;?I?laugh?at?them?because?they’re?all?the?same(他们嘲笑我与众不同,我嘲笑他们全都一个样)……”
随着太阳缓缓落下,月亮渐渐升起,整座城市从一种喧嚣陷入另一种喧嚣之中。
刘敬信晚上下了班之后,在约定地点等到了张逊和他们乐队的那名吉他手。
这位吉他手名叫汤央,年纪不大,身材中等,性格有点内向,但很喜欢笑。
完成集结之后,三人买了些啤酒和零食,打车再次来到高学皓住的那栋楼。
这地方有些偏,晚上显得有些冷清,除了风声就只有野猫的叫声,并且路灯年久失修,如果一个人走在这地方,一定会感觉脊背凉飕飕的。
那栋楼的楼梯间里有几层的声控灯坏了,再加上到处堆着的杂物,气氛阴森恐怖,走在里面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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