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帝国主要机构的变化(2/2)

农业部尚书

卫生部尚书

文教部尚书

铁道部尚书

水利部尚书

——中枢的其余附属机构:中央银行、皇家神机局、皇家研究院、中央天文局、帝国太学府、皇家歌剧院、邮驿局、新闻局、畜牧局、航运局

——中枢直接监控的,官方与民间合作的机构和组织:大唐工商帮会管理委员会、大唐武术协会、全国工业合作协会、全国农业合作协会、陆地商贸协会、海洋贸易协会

——帝皇直辖的,又由天策省代理管辖的特殊机构:锦衣卫。该机构是集情报侦察与中央首脑安保任务于一身的机构。既是一个特殊的情报机构,又是内卫性质机构。

——位于六大最顶级机构之上的行政决策机构:政事堂内阁。

——全国军事决策和领导机构:天策省。

——政事堂内阁、天策省、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御史台、大理台,都直接由皇帝领导,对皇帝负责。

2,地方行政机构:

一级行政区:行尚书台,简称行台。截止开天六年,大唐有19个行台。

行台的行政长官是“采访处置使”,简称“采访使”。比如,河南行台采访使:来济;河北行台采访使:薛元超。

行台的防务长官是“大都督”。

行台的监察长官就是中央临时外派的“监察御史”。

行台的司法长官是“提刑官”。

二级行政区:州府。截止开天六年,大唐帝国有318个正规州府。羁縻土司州暂且不算在内。

州府的行政司法长官是“刺史”。防务长官是“都督”。州府司法官的制度还待定。只有京兆府、东都府的行政长官不叫“刺史”,而是分别被称为“京兆府尹”和“东都府尹”。

三级行政区:县。截止开天六年,全国有1351个县。羁縻土司州的县未计入。

县的行政司法的长官是“县令”。理论上的县级防务长官是“县尉”,但实际上基本都由县令兼任。县级司法官的制度还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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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二,从开天20年开始。

变化一:尚书省更名政务省,长官职位名称是总理大臣;中书省的长官职称变更为中书大臣;门下省长官职称变更为审议大臣。

变化二:部级机构的调整,详见第106章节。

变化三:随着改土归流政策的持续实施,大量羁縻州变更为正规州府。

变化四:一级行政区的改动。行台的行政长官“采访处置使”改称为“布政使”。

变化五:除了边疆的行台,内地行台不再设立军事长官“大都督”,内地行台的州级行政区也不再设立防务长官“都督”。内地的行台依然保留“武装动员分部”,州府级行政区保留“武装动员局”,县级行政区保留“武装动员所”。

变化六:设行省级法院、州府级法院、县级法院,设各级法院院长。

变化七:开天25年开始,设立神洲中央战区、神洲北部战区、神洲西部战区、神洲东部战区、神洲南部战区、南涯洲战区、北阳洲战区、南阳洲战区、西蛮洲战区,具体的防务作战任务交给九个战区司令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