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人生百味才是常态(2/2)

入口时有一丢丢酸涩,可咀嚼几下后,竟是阵阵回甘、沁人心脾,恶心感也开始逐渐消失。

她盯着这小东西观察了许久,问道:“酒花姐姐,这是什么果子?怎如此好吃?”

王酒花只觉不可思议。

这种野果山上多得是,她从来不爱吃,但从前怀达哥儿时,倒是吃了不少。

没想到白岚居然喜欢。

她浅浅一笑,“这是野橄榄,妹子要是喜欢,明日天亮了咱再进山摘些。”

白岚急忙摆手,“不不不,山里太危险了,子佩去了一趟都受伤了。”

说到这,她眼眸有些低垂,子佩受伤也是因为她,日后定要好好补偿才是。

一阵肉香打断了她的思绪。

难不成这是那只烤兔子?

白岚想到刚刚看到的那红彤彤的剥皮兔,心里有些抗拒。

可这霸道香味刺激着她的味蕾,就连她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

一浪高过一浪,仿佛麦田里的青蛙唱歌一般。

不管了!什么肉不得剥皮?

正当她打算掀开帘子时,王酒花已经扯下一只兔腿走了过来。

“妹子你尝尝?别害怕!这兔肉可好吃了。”

白岚没下车,从小窗户里接过兔肉,“谢谢姐姐。”

王酒花见她没拒绝,心里也高兴,“妹子你先吃,吃完我再给你拿。”

帘子放下,白岚再也忍不住了,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没想到,王酒花外出居然还带着调料。

这野兔肉质鲜香,撒上少许调料简直是人间美味。

巴掌大的一只兔腿,竟是一小会儿就吃完了。

她不好意思要,便掀开帘子的一缝,将兔骨头扔了出来。

王酒花瞧见,心里越发高兴,她刚刚害怕白岚吃不习惯,这会儿看来,吃得挺好。

于是她又扯下一只腿。

这次是后腿,她故意将身上的肉也连着撕下一大块,一并递了进去。

白岚毫不犹豫的接过来,彻底不装了,当着王酒花的面就吃了起来。

边吃边说:“这也太好吃了,从前我闷在府里,还真是坐井观天。”

王酒花哈哈大笑,“人生百味才是常态,这烤兔子、烤野鸡,是我们这些在外头闯荡之人的必备本事,妹子从小养尊处优,自是没吃过。

我们这些府外人又何尝不想住进你们那高门大户里,缺什么羡慕什么罢了。”

这几句话说得很有道理,白岚有一瞬望着王酒花呆愣住了。

她想,如若有朝一日离开镇国公府,她不要再去庙里,也想像王酒花一样自由自在。

吃完这只腿,白岚是彻底吃不下去了,她胃小,这已经完全超出了她的进食量。

瞧见王酒花还要给她递过来,她急忙摆摆手,“够了够了,吃撑了。”

王酒花挑眉,“妹子,你吃得太少了。”

说罢,她索性举着木棍大口大口的啃食起来。

白岚暗自诧异,只觉王酒花的样子洒脱极了。

再一看,她刚刚似乎都没吃,是等她吃过后才开始吃的。

白岚心头一热,真是个值得深交的人,她果真没看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