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皇亲国戚真会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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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到什么时候都是硬通货。

大家都知道骑兵在冷兵器时代的威力。

秦长青不介意给阿普杜勒一个散人官职。

又不是花秦某人的钱,是朝廷给俸禄。???.biQuPai.coM

相对于战马而言,朝廷还是占了很大的便宜的。

阿普杜勒虽然对官方的文书望眼欲穿,但还没到冲昏头脑的地步。

能在阿拉伯做皇室宗亲,还能把生意做的风生水起的,没被西域和丝绸之路上的响马强盗砍死,阿普杜勒有他自己的特长。

“爵爷,既然小人以后为官了,那就得为爵爷效力。

生意是生意,官职是官职。和战马相关的生意,小人无条件为国家服务。

所以这个买马钱得畜牧司出,小人不做中间商赚差价的无耻勾当,所有花费全都写好,日后报销即可。

另外,收购战马得先找穷地方,尤其是穷的揭不开锅的地方,他们什么都敢卖。

但是穷地方只有突厥,部落分散,一批战马要好几个部落才能凑齐。至于丝绸之路,大宛国周边的战马,忽维什佧比小人熟。

剩下的问题就是运输入关了,不管是现役的战马还是退役的战马,都是硬通货,在河西四郡和玉门关之间,还有西州镖局护送,入关之后很多地方都有强盗出没,可能会遇上点儿麻烦。”

“我和玉门关守将有交情,也有生意往来。我可以写一封书信,你运送战马入关,他们会派兵保护,一直护送到你们入长安城!”

秦长青就觉得,阿普杜勒说的这些事儿,全都不算事儿,只要能用交情和钱解决的事情,全都不算事儿,只要你能弄来更多更多的战马,大唐皇帝都能给你一个么么哒。

更何况,这些战马可是要卖给兵部的,你以为畜牧司会白给兵部吗?别闹了,为官都是其次的,求财才是真的。

马鞍和马蹄铁已经正式提上日程了,技术不能白给兵部。

将来杜如晦要是看到我的李氏马场里面,全都是战马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阿普杜勒放心了,但凡有唐军护送,这买卖就妥妥的了。

商队这东西,还有一个神奇之处,就是他们很牛逼。

要知道阿普杜勒从阿拉伯出发,中途要经过很多国家,还有经过西域三十六国,能活到现在没被强盗黑吃黑砍死,也是一种本事。

关键是,阿普杜勒心理还有一个小九九,那就是这次回来的途中,在西州认识了一个叫做阿齐兹的家伙。

这家伙是个人物,和西州刺史简直就是穿一条裤衩子的狠人。

焉耆郡的大当家虽然是唐人,可都得对他礼让三分。

二当家的更是阿齐兹的叔叔,如果回去之后,在焉耆郡弄个中转站,直接在那里倒卖货物,也能省去很多麻烦。

要知道,阿齐兹在西州城货物中转站,那叫一个挣钱,和阿齐兹合伙做买卖,和爵爷做买卖差不多,他们两个都是地头蛇……不不不,他们才是强龙!

剩下的,就是如何把事情做好了。

在阿普杜勒心里,暂时还没有什么国家的概念,他的祖宗现在也是一手拿着古兰经、一手拿着大刀片,砍人占地盘呢。

再者说,阿拉伯那地方穷山恶水,黄沙漫天,哪有大唐富饶?

将来肯定是带着自己的七八个媳妇,全都迁徙来大唐生活的,但凡在大唐生活过,才会发现什么才叫蒸蒸日上的幸福小日子。

交流的过程还是很愉悦的,阿普杜勒屁颠屁颠的带着忽维什佧离开,忽维什佧对阿普杜勒感激到不行,发誓一定要弄更多更多的退役战马,带来大唐。

这个世界上最牛逼的战马是什么吗?那就是大宛马!

大宛马,其先天马子也。

它在高速疾跑后,肩膀位置慢慢鼓起,并流出像鲜血一样的汗水,因此得名“汗血宝马”。

在古代,马是战争的利器。

汗血宝马体形好、听话、快速、适于长途行军,在游牧民族的征战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在成吉思汗时代,汗血宝马成为蒙古大军,横扫欧亚大陆的重要工具。

在我国古代的文化传统里,汗血宝马代表着勇气和力量,蕴涵着人们的理想和幻想,被人们称之为“龙之友”和“龙之媒”。

刮痧小李就曾经写过一首《天马歌》:“天马出来月氏窟,背为虎纹龙翼骨,嘶青云,振绿发,兰筋权奇走灭没。”

退役的战马不值钱,在马蹄铁没有出现的年代,就是育种和吃肉。

也因此,忽维什佧也看到了希望,西域的生活真心不咋地,将来有了大唐的国籍,在入了畜牧司做官,在娶一个大唐的婆娘,妥妥的人生巅峰。

李焕儿在阿普杜勒离开之后,将晋阳公主交给了乳娘,坐在床边捂着小腹,脸色十分难看。

秦长青看到了之后,心疼的不行,只是从早晨到现在,发现李焕儿换了三套衣服了,难道是……

秦某人立马去了厨房,熬了一碗蜂蜜水,给李焕儿喝下去。

还嘱咐凤儿,这七八天一定要让李焕儿多喝热水,李焕儿感动的要哭。

哪像现在,你要说多喝热水,女人就让你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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