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七章 《亚眠条约》,夺回巴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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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李定国按照沈浪的意愿提出的种种要求,已经走投无路的法兰西摄政太后奥地利的安妮和首相马萨林,根本没有什么拒绝的资本,除非他们甘愿落入大孔代的手中。
不过,哪怕他们现在有这种想法,也走不了了。
相比于奥地利的安妮,自私的马萨林很快接受现实,因为他只在乎自己的利益,他不想失去权利,更不想丢掉性命。
所以,他对李定国提出的条件,几乎无不应允,并且还极力撺掇奥地利的安妮赶快答应。
奥地利的安妮早已经六神无主,而且她也只能依靠一直信赖的马萨林,所以她只能听从马萨林的,而马萨林却听从李定国的。
于是,他们双双最终都同意了李定国如下几个简单的要求:
第一:开放尼斯、马赛、波尔多、勒阿佛尔四个城市为通商口岸,明国商人在法兰西王国享有最惠国待遇;
第二:明国在巴黎、勒阿佛尔、波尔多、马赛、尼斯五座城市有设立租界的权利,期限为九十九年(补充条款:租界设立的面积不得超过一万亩,设立的区域不得覆盖王宫、国会大厦、市政厅等重要行政机构及王室财产);
第三:明国军队可以在租界内自由设防并驻军,以保障侨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四:明国人可以在五个通商口岸拥有永久居住、自由贸易、设立领事、停泊舰船的权利。对明国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法兰西王国有保护的义务,法兰西人均不得侵犯;
第五:法兰西王国日后若要改变海关税则,须与明国方面进行协商,征得同意后方可酌情处理;
第六:明国享有领事裁判权,若明国人与法兰西人之间产生纠纷,法兰西王国不得私自处理,若是在租界内产生的纠纷,则由明国方面全权处理,法兰西官员不得过问;
第七:明国人有权利在通商口岸和租界建设道观、佛寺、坟地的权利,法兰西王国有保护的义务;
这便是所有内容,因为是在索姆省的亚眠签订的,所以又称为《亚眠条约》或者《亚眠七则》。
随着摄政太后奥地利的安妮和首相马萨林先后在这份条约上签字,这份不太平等,但最具法律效应的条约便正式生效诞生了。
之所以说它最具法律效应,是因为自古以来,甚至是后来者,还没有哪份条约是一个国家的执政君主和等同于宰相的首相一起亲自签订的,更是超越了之前的英格兰国王查理一世签订的《伦敦条约》。
就在条约签订后的第二天,刚占领巴黎没几天的大孔代和西班牙人,还没来得及分享成功的喜悦,便双双被一个惊天的消息打得措手不及。
“刘光远主动发起进攻了?”作为刘光远老熟人的西班牙军队主帅奥昆多震惊的同时,又重重的叹息一声。
因为他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临,但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就在己方干涉法兰西王国的事务后,刘光远也迅速的出兵干涉了。
说实话,他是真的不想与刘光远率领的明军交恶,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与刘光远有多深的交情,而是实在没什么信心能够对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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