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十八章 承包蘑菇山(2/2)

蘑菇山可是国家的,自己虽然是村长,可绝对没有这个权利的,马村长想拒绝,可又不舍得这块肥肉,灵机一动,找支书。

带着毛头和铁哥去了县里,支书也没权利啊,灵机一动,找招商办,如果能谈下来,自己和马村长也有功劳,即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是。

招商办的人一听有人要投资蘑菇村,热情迎接,财神爷驾到,咋能不迎接,当他们听到毛头只想买下蘑菇山时,大家都沉默了,莫非蘑菇山有啥好东西。

招商办示意要调查一下才能决定,毛头理解的点头,留下了招待所的电话就离开了,招商办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调查蘑菇山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值得那些侨民来投资。

蘑菇村热闹了起来,村民们带着那些人去了蘑菇山,可人还在外围就听到了一阵阵的狼嚎,心里胆怯,连忙又跟村民们进一步的了解,确定蘑菇山原名魔鬼山,山里除了野兽,啥都没有。

但为了保险起见,县里只同意将蘑菇山承包出去,时间可以稍微拖长一点,价格也要高一点,这样县里就有一笔资金可以周转。

毛头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小混混了,经过那么多年的拼搏,各种各样的计谋对策也早就运用自如了,看了一眼合同,然后将自己的合同也拿了出来,谈判谈判,要谈了才能判吧。

工作人员看了以后,大吃一惊,这个也太厉害了吧,原来当地开出的价格的整座山全部承包的话每年一万元,可以连续承包二十年,以后如果可以买卖的话,承包人有优先购买权。

而毛头的合同更加具有霸王条款,不但要承包三十年以上,具有优先买卖权,而且承包期间,任何人或者单位甚至是ZF都没有任何权利索取或者破坏蘑菇山的所有,除了蘑菇山村民能够在外围弄一定松果柴火,或者打一只野鸡野兔,连野猪都是在控制范围之内。

换句话说,蘑菇山里所有的东西都归承包人所有,没有承包人的同意,任何人都不能用任何理由获取,否则就是违背合同,ZF要赔偿三倍以上的损失。

唯一的好处就是承包的价格直线提升,你们要一万块一年,我就给你们十万块一年,但三十年内承包价格不得变动。

招商办的人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外商,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应才好,最后由领头人拍板,如果你们同意不破坏蘑菇山现在的环境,那就依照你们的条件来签订合同。

毛头是知道北南的心意的,南南喜欢的就是蘑菇山现在这个样子,如果破坏了,最心疼的肯定是南南,这个条件必须同意啊。

一年十万,十年就是一百万,一百万不是小数,但北南已经说过,五百万之内的东西,任由毛头做主,于是大笔一挥,一次性将三百万的承包租金全部付清,但要求一个礼拜之内必须把所有的手续都全部完成。

招商办激动了,不是,整个县委都激动了,三百万呢,上面给的指标是一百万,可从招商办成立至今,只有一个外商来谈判过,最后以失败告终,失败的原因就是道路,可修路又不是小钱能够解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