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中日关于一战的较量(下)(2/2)

中国虽然是参战国,但并没有向欧洲派出作战部队。1917年9月14日,中国政|府正式宣布愿意派兵到法国参战,提出中国可以在6周内向法国派遣2万至3万士兵。但是,由于日本没有为协约国向欧洲战场派去一兵一卒,因此日本也不想让中国派兵。在西方列强包括日本极力阻挠下,中国最终没有能够派兵参战。

由于中国未能派兵参战,被称为“宣而不战”。协约国方面,有人嘲讽中国“参战不力”,是“理论参战者”。后来日本参加巴黎和会的代表更是据此指责中国“未出兵,宣而不战,应不下请帖,不为设座”。

中国虽未派兵参战,但却“以工代兵”,派出了大量劳工到欧洲战场,并给协约国一些国家送去大批粮食,为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说中国是一战的特殊参战国,还在于作为战胜国却没有获得战胜国应有的尊重和待遇,中国参战的目的也完全没有达到,是一个屈辱的参战国,更是一个屈辱的战胜国。

在中国近代史上,日本始终扮演了极其恶劣的角色,是列强中欺凌中国的首恶,也是中国最危险的敌人。一战爆发后,日本趁火打劫,以对德宣战的名义夺取了山东权益,实现其扩张野心。在中国参战问题上,日本屡加阻挠,是中国参战的最大障碍。中国试图通过参战解决山东问题,为一战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而在巴黎和会上受尽屈辱,未能收回山东主权,根源也在日本。今天的中国,仍要警惕日本,防范日本。

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面临战争何去何从,理应有权作出选择。而中国参加一战,却不能由自己决定,而是被列强所左右,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求战之路曲折、艰难、漫长,令人心酸,使人感叹,发人深省。弱国无外交,弱国在国际事务中无话语权,我们必须永远铭记。历史昭示我们:富强是硬道理,国弱遭人欺,落后就要挨打。中国只有成为一个强国,才能维护领土主权和国家统一,才能与世界各国平等相处,才能在世界舞台上有自己应有的地位。

中国参战虽然含有从强从众的因素,在巴黎和会上未能受到平等待遇,也未能实现预定的目标。但是,中国这一抉择本身是积极的,具有开创性意义。通过参战,废除了与德奥之间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开了近代中国废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之先河;停付或缓付了庚子赔款及其他对德借款的息金,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中国人民的负担。从广义上看,参战使中国赢得了进入国际社会的入场券,首次以战胜国的身份参与国际关系体系的重新安排,成为国际联盟的创始会员国,与国际社会建构起更加紧密的制度性联系。

围绕中日关于一战的参战前后,实质是中日之间力量、北洋中|央政|府直皖两系的角逐。

既然宣战了,那自然要有能够代表中国对同盟国进行作战的军队。靠现有的军队,那是不用想了。比较下后来陆地上日本与苏俄的差距那不是一般的大,而苏俄比之德国在陆军上的劣势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至于中国,到二战时的武器还不如日军一战时的配置。这样的部队,到机械化作战的欧洲和列强相会,不是去找虐送死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