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宿命论【番外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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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是指天道的意志、自然的规律,它是一种非常客观的东西,几乎不存在束缚压迫。
但是宿命不同,它是指生来就注定的命运。
它完全抹杀了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本质上它是束缚的、压迫的、甚至是不公的。
它的本意是指星宿运行命令,而星官制度则是由三垣四象二十八宿共一千四百六十五颗星组成。
这一千多颗星又组成了两百八十三个星官,每个星官代表不同的含义。
它的概念类似于西方的十二星座,但远远比星座学繁杂。
在中国古代,星官学经常作为一种帝王术存在,人们根据各个星官的变动来预测以及解释人间百态。
这种学问在天官书中就已经达到了非常成熟、完善的地步。
即便是鱼盐贵贱这种人间琐事都有星官掌管。
像这种用星宿运行来执行天命的制度,便是宿命。
它大约起源于春秋,成熟于秦汉之际,由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学说而登峰造极。
天人感应即指天命与人事之间交感相应,天能干预人事,人亦能感应上天。
宿命是一种消极的、否定主观能动性的世界观,在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是普遍存在的普世观。
即便是在当代,从科学上也无法去证伪它。早期就有拉普拉斯提出决定论,也叫科学宿命论。
后期更有庞加莱回归原理、热力学第二定律这样的显论作为支撑。
不过也有量子力学里的不确定性原理直接与宿命论相悖,它强调未来的不可知性。
但其实不可知性却恰恰是宿命的一种属性。
在神话宇宙中,我设定上天用星宿运行来执行天命,并进而用这种宿命制度执行天道,或者说执行宇宙运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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