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第一工作组(四)(2/2)
最关键的长子继承制度,杨玉昌现在没敢讲,他不知道这样明显的拆分宗族的政策会不会引起村民的反感。
在村民自己互相议论的时候,杨玉昌与张三说了自己的担忧,苟家庄是个特殊的村庄,因为他们村里的地契大多都在希望营手里,有操作的空间,换了别的村子呢?土地结构基本稳定,要想从地主乡绅手里把土地所有权要出来,不使用武力很难做到。
张三非常明白杨玉昌的担忧,这个时代土地就是地主命根子,让地主交出土地,就等于让他们放弃对百姓的控制权,他们没有了土地百姓对他们就没有了人身依附关系,他们还如何对百姓肆无忌惮的盘剥!
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首先我们要把百姓从地主的身边争取过来,没有了百姓给地主种地,地主的地只能撂荒,我们再出台法令,任何在籍土地都不得撂荒,如果发现有土地撂荒政府有权收回。再配合阶梯税收政策,压缩地主的利润空间,使得地主的土地没有任何利润。逼着他们自己放弃土地,当然他们不可能坐以待毙,会有各种各样的反抗方式,这就需要我们军队出面进行镇压。
我们既定的政策必须要稳步推进,不能把隐患留给下一代,一旦阶层固化再想推进比现在要更加艰难。
拆分宗族是既定政策,不管百姓愿不愿意,都要推行下去,未来坚决不能让宗法大于国法,如果村民不同意我们就把地收回,让他们自生自灭,我们从流民中挑选人口来种地,这两年的流民越来越多了,不怕没人种地t!
村民们商量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地是人家的人家怎么说怎么算了,至于有地的人家,大部分手中那点地也不足以养活一家老小,还是要再佃租一些土地的。现在的东家给出的条件已经很不错了,再要不识抬举东家恼了,改变了条件受罪的还是我们自己!
“贵人!您说的是这地分给我们就一直给我们种了吗?中间不会因为别的原因把土地收走或者加租吗?”一直代表村民问话的老者问道。
“分给你们的土地就是给你们种的,任何人没有权力将你们的土地要走,只有几种情况土地需要变动!第一种是添丁,有了新生儿必然要分地的,那这个从哪里出这个一会儿再说;第二种是亡故,人死了这地你就得退出来,不然你多种十亩别人添丁的就少种十亩。第三种是婚嫁,女子嫁出去地自然也就没了,到了婆家那边自然会给她分地,娶妻者必然是增加了人口,也必须要分地,这里有一条强制的规定大家要听好了,我希望营执行长子继承人制度,也就是说只有长子娶妻生子才能分地,其他儿子娶妻生子都是没有地可分的,你只能种自己的十亩地,当然你要想分地种也可以,到政府报名,政府会安排你到其他的村子落户耕种!这一条没有任何的商量余地必须强制执行!当然如果长子无妻,那么可以向政府申请顺延次子!第四种是无子者招赘,也一样享受娶妻待遇,同样只能选择一个女儿!这个不分长女次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