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两百六十一节:我家毛笔成精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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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枫听到林芷妍发问,他想了想说道:“既然我是来做生意的,那我就去盘下一间市口比较好的胭脂铺子好了!我就说是去做脂粉生意的好了……”
蒲松涛迟疑道:“你一个大男人去做脂粉生意,是不是太……”
秦枫却是说道:“不要紧,我会易容术,我到时候大不了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基佬。”
“基佬?!”
蒲松涛摸着下巴迟疑道:“这是什么意思啊?”
就连那支白毫仙笔都悬停在了书本之上,好像也在说:“我不理解这词,我没法写啊……”
秦枫这才想起来自己说喜欢男男的人叫“基佬”是后世地球上的词汇,这实在难以解释,他只得硬着头皮说道:“就是那种不喜欢女人,但是喜欢男人的男人,你们懂吧?”
林芷妍“噗嗤”一声,嫣然而笑,蒲松涛也是摸着胡须做出一副“原来如此”的模样。
他说道:“对啊,这样就很合理,也很好解释了。试想一个女人买胭脂水粉的时候,在一个店里多坐了一会,又有什么问题?哎呀,这样一来,故事就更有意思了!”
他好像是小说家的职业病犯了,搓了搓手心笑道:“要不要给你再安排一个好这一口的路人,真看上你了?这样故事就更有意思了!”
秦枫赶紧摇头:“别别别,我一遇到喜欢男人的男人,就觉得浑身要起鸡皮疙瘩……”
林芷妍笑得更加花枝乱颤,几乎要趴在桌子上了。
秦枫正色,言归正传说道:“这样一来,就没有人会怀疑到我身上来了对吧?毕竟我只是一个从荒星来做生意的乡巴佬,对吧?”
蒲松涛点了点头,刚想抬起手来,操纵那支用天人境大妖的毛发做成的毛笔,这支仙笔居然贼得很,自己“唰唰唰”地就写了起来。
真是叫人哭笑不得。
蒲松涛又问道:“然后呢,你怎么跟她见面,说上一些什么?”
秦枫想了想,轻叹一声说道:“就说一句诗吧!”
蒲松涛又捏了捏下巴,咂嘴道:“不错不错,见面说一句诗,真是有情调。真的,老夫感觉这应该会是个很不错的故事了,能不能收录进《志异录》里啊?”
秦枫笑了笑说道:“既然是请先生写的故事,那是否收进《志异录》里,便是依着先生的喜好来便是了。”
一旁的林芷妍忍不住问道:“你要对姨母说什么诗?”
秦枫想了想,正色吟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久长时……”
林芷妍蓦地脱口而出,与秦枫几乎同时说道:“又岂在朝朝暮暮。”
蒲松涛咂嘴如品尝醇酒:“这句诗好,有滋味,就是在上清学宫里也不多见的好诗……”
他有些奇怪地看向秦枫问道:“小子,你的诗才这么好,你到底是什么来头啊?”
不曾想到一旁的林芷妍跟着吟完这句诗,面色却是阴沉下来,她冷冷说道:“诗文说得再美又如何?不过是你们男人薄情寡恩的遮羞布罢了!”
秦枫一时错愕,林芷妍继续追着说道:“姨母先等你千年,再等你百年,这些年忍受苏还真的骚扰,就是为了等你有朝一日来天仙界跟她赴天外天之约,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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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越说越生气道:“你见面撂下一句诗来,以为自己很风雅是不是?以为自己很有气度是不是?你连一句嘘寒问暖都没有,就说一句‘又岂在朝朝暮暮’?如你这般,纵使朝夕相对,朝朝暮暮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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