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租房(2/2)
第二天陈玉莲已经去片场上工了,今天是《楚留香》剧组的开机仪式,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
李志文穿好衣服,下楼买了一份早餐,在报亭卖了几份报纸,坐在凳子上看了起来。
《东方日报》头版头条刊登着:“《寻秦记》作者李志文已于昨日正式签约《东方日报》,稿酬为千字500,并与东方报社联合打造《东方女性》杂志,李志文第二部大作《穿越时空的爱恋》将于此杂志刊载,请各位敬请期待。”
此新闻一出,《东方日报》和《寻秦记》的作者立即成为舆论风暴的中心。
李志文可以想象到各大报纸的反应,之前会有一大半的媒体会骂《东方日报》乱来。毕竟半年前黄玉郎创办新报刊,给倪匡千字500的稿费,就已经让众多同行口诛笔伐了。
更何况倪匡是香江家喻户晓的作家,而李志文只是一个刚出书的新人。尤其是李志文答应只给《东方日报》独家供稿,更是断了其他报纸的机会,不骂疯他才怪。
不过这样并不会搞坏李志文的名声,相反会让他身价大增,而《东方日报》也是好处多多,不仅成了舆论的焦点,可以继续提高报纸的销量,还正式推出了新报刊,简直是一举多得。
放下《东方日报》,李志文拿起了《明报》读了起来。
只见在正刊一个比较显眼的位置看到了倪匡发表的一篇稿子。
《藏污纳垢,报届之耻》
原来倪匡看到李志文的稿酬比他的稿酬还高一样,跑去和金庸诉苦,让其给自己提高稿费,没有被答应,愤怒之下写的一篇文章。
这篇报道是专门骂《东方日报》和李志文的,更点名了李志文的真实身份,是个不到二十岁的毛头小子,在文章的最后甚至建议港府对《东方日报》进行封停整改。
李志文对于倪匡知道自己身份并不意外,因为他最先投稿的就是《明报》。
不过看到这篇文章可以发表,也知道了潘岳生知道了自己耍了他。
《明报》金庸办公室。
总编辑潘岳生脸色难看的说到:“查先生,这次是我的疏忽,《寻秦记》本来是先到《明报》投稿的,我看了稿子,里面的艳俗桥段实在太多,就给了他千字50的稿酬,他不同意,我让他第二天再来报社,引见给你看看。结果他转身就投了《东方日报》,这次是我的错。”
“没有关系。”金庸摆摆手说:“《东方日报》走的是低俗路线,而《明报》现在的格调要高很多。《寻秦记》的这些章节我都看过,确实不适合我们的报纸。靠小说拉高销量只是一时之策。另外,有关于《寻秦记》的负面报道就不要再发表了,与人为善就是与己为善。”
潘岳生连连称是。
李志文吃完早餐就往广播道走去。
陈玉莲的宿舍在大坑道附近,这里房租便宜,又有港府的廉租房公寓,所以这边大多是香港底层人民的聚居地。所以TVB将宿舍选在这里,可以确保艺员们既有房子住,房租又不会太贵。
而广播道又称为“五台山”,香港所有的电视台和广播台都聚集在那里。原先广播道规划时,是用来修建高档住宅的和中高层公务员宿舍的,所以附近住的人大多非富即贵。
由于这里聚居了香港所有的电视台和广播台,所以好多影视圈的名人也住在这里。
何况原本广播道1A号的佳视大楼,在佳艺电视台倒闭之后,便被当成了TVB的摄制厂,无线台和邵氏影业的许多现代戏,都是在这里拍的。李志文以后要是拍现代戏的话,片场离家非常近,可以节省不少上下班的时间,何况在这里还能做电影后期处理。
相比起对于普通人昂贵的房租而言,此地丰富的潜在人脉资源,房租问题可以忽略不计,对于现在的李志文而言。
广播道83号,一栋高级住宅楼,李志文走了进去,在半个小时之内谈妥了两间房子的租金,一间三室一厅,一间两室一厅,家电家具一应齐全,床单被罩都是新的,拎包就可以入住,房租一共花了3500元。至于为什么租两间,废话,既然要做浪子,怎么能不明白狡兔三窟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