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狗男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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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诗云:“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

陈青阳此次自北亚城东边出发,一年后,打西边回来。

至于说好的只是出去看看,为什么用了如此之久,可能是迷路了,鬼知道具体原因……

北亚城大楼楼顶大殿内。

“夜叉,你就不要再来找我老,你弄不赢。”花玲嘴上说着不要来烦她,但是一伸手就接过小屁递过的长枪,就向如今被叫作夜叉的埃斯蒂尼安冲过去了……

骑着马冲了过去!小乌骓,一年光景,也肩高两米了。

百米距离,转瞬及至,夜叉见来势汹汹的踏云仙子,他不敢托大,沉腰挺枪,一枪刺出!而小乌骓却是奋力一跃,高度超过4米,掠过夜叉头顶,花玲趁机一枪拍下,正中夜叉后背!夜叉脚下不稳,向前踉跄出去,堪堪稳住身形,又觉头顶恶风袭来!

花玲凌空拍出一枪后,抽身在马匹上一蹬,望夜叉头顶一枪劈下!

呜——!铛!夜叉头也不回举枪架接!两枪相交,击出火星点点。

“好!”小屁在旁拍手喝彩。

而花玲的攻击还没有停止,滞空瞬间枪尖扎入地面,枪身瞬间压弯崩直,借此力道双脚蹬向夜叉后背!

夜叉败在这招下也不知道多少次,想也不想,转身奋力刺出一枪,不料那双脚长眼般,夹住枪尖,向下一带,枪尖顺势扎入地面。

花玲这才落地,一枪横扫,砰!正中夜叉双腿。

夜叉被扫倒在地,就他这一年来,对两位行者的迅捷是相当佩服的,只要倒地就没有再起身的时候。

尖枪顶在胸口,还是那三个字。“服不服。”

给用刀的白虎行者近身,没有机会。和踏云仙子交手,虽然能拉开距离,同样使枪,但是速度不在一个等级上,还是没有机会,一次都没有。

要不是这北亚城如今就有这两个人是他的“对手”,他就真的怀疑人生了,虽说他已经在怀疑人生了,他的年纪可大花玲和李敢足足半圈,

“一年不见,都学会欺负人了,要不是他没马……”陈青阳突兀的出现在大殿内,话还没完。

小屁花玲两人惊喜交加的冲上去一左一右的抱住了他胳膊,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夜叉躬身行礼口呼教祖便自行离去了。

“青阳哥,青阳哥,你咋个回事嘛,现在才回来,锦鲤都嚷着要找后爹老!”花玲不停的摇着陈青阳的手臂。

“瞎说!我就是后爹!”陈青阳揉了揉花玲的头,好像长高了些,心道:多大了来着,十四还是十五来着……

而小屁看那花玲那动作,突然就觉得男子汉大丈夫,该断奶了,于是她放开陈青阳手臂后说道。“刚刚那家伙有事没事就来拿我们练手,每次都趟在地上,还隔天又来。”

“就像刚刚那样拿你们练手?”陈青阳好笑道。

“他现在叫夜叉吗?不错,愈挫愈勇,说不得哪天就真是练手了。”陈青阳拍了拍小屁的肩膀。

“对头,本仙子给他起的外号,他天天拿起根棍棍,板起脸吊在我们后头,烦人得很。”花玲嘴上说着烦,却是眉花眼笑的样子,大概是因为她每次都输给小屁,马上又能拿夜叉出气的原因吧。

“你这名字起的,没头没脑的,叫无常多好。”陈青阳摸着下巴道。

花玲一拍脑门:“对哈!”

“你项大哥还有姐姐他们呢?”陈青阳在大殿里没见着人。

小屁一指楼下道:“都在天界!他们现在都这么叫。”

陈青阳点点头就要下楼,花玲一把又拽住了他手臂:“青阳哥,你这一年都去哪了,摆来听哈。”

陈青阳一笑: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

一到心界,陈青阳就被悬天的楼阁震了一震,这家伙也太高调了,应该是琉璃的手笔。

“阳哥儿!一年到头没见人,去哪了啊。”项杵扶在窗沿上,看着踏上百步浮空木梯的陈青子阳又道:“一年了,快闲出屁了。”伸手拨了拨同样趴在窗台上的小东西的脑袋笑道:“靓仔,你说是吧。”

“是你大爷是,那是本王孙子!你还闲?一天天的,吃饱了到处抓我的子民!”一只全身金毛的咕噜向窗外啐了口涂抹。

“嘿!你们这些小东西在这天界活的有滋有味的,不比那冰天雪地的好,不知好歹。”说完一把就将自称本王的咕噜拍下楼去了。

那金毛咕噜是项杵闲来无事去天断峰下“请”来的,名子呢,是颜集兮起的,又给它他讲述了那第一只“咕噜”的事,索性都接受了这个名子。

现在不论是在野的,还是城里被圈养的咕噜都到了心界内。虽然之前也有,不过那都是胆子肥的,自己溜进来的。

那只金毛咕噜虽然嘴上说着不要,但身体却很诚实,到了开界之后就乐不思蜀了,整天领着它的三妻四妾五臣六将,以悬天阁楼为中心,方圆百十里地都到处逛荡,俨然一副这就是老子地盘的意思。

不过只要那几个人轻轻唤上一声,它们准能迅速的到场,说不定就有酒喝!至于那一片长在地里的瓜,他们可是收到过警告,不能动。

这可羡慕死那些偶尔才有机会进天界一次的北亚城居民了,那真是乌鸦上了梧桐,鲤鱼跃了龙门。只恨父母没有给自己生一身长毛!

还别说,自从有了这群毛绒绒的东西蹿来跳去后,这里平添了一份活力,锦鲤也有玩伴了。

陈青阳刚踏上悬木梯,还没走出去几步,就有几只咕噜上前阻止了去路。

“下来下来,你是何人?很是面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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