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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的猫腻是非常多的,其中大部分案件都是民事案件,涉及到老百姓之间的财产纠纷,这一类案件都是交由地方法院自行判决的,判决之后,地方法院书写一份报告,然后随同一系列的证据交由中级法院,由中级法院批复,再交还给地方法院进行宣读,两重保险,以此来防止法院之间互相串联冤枉好人。

这一招确实很有效,但也止不住许多人想要钻空子,比如说一些有钱人,他们会请最好的律师,来帮助自己脱罪,若是不信就会把两边的法官都买通,虽然不可能大范围使用,但这种情况还是十分多见的,自然也让百姓对于法院有了一丝丝的怀疑,若是两个穷人去法院告状,或许法官还能公平审案,但若是一方是有钱人,你很难断定法院会不会收受贿赂,即便眼前这个法官是一个真正的法官,从来没有收过别人的钱,但你也会不自然的怀疑。

尤其是一些案件,你自己都不知道是你错了,还是对方错了,因为宋朝人可不是人人懂法,随着社会分工的细致,人们生活节奏越来越紧凑,所需要用到的法律也越来越多,如今诸多大学几乎都有法律系,这已然是一门严谨的学科了,老百姓能懂其中几条或许还行,但大部分法律,老百姓是不懂的,当法院出现了一次舞弊之后,即便你后面判的是对的,那个被告确实错了,但被告会敢相信么?

他一定会怀疑这法官是不是被收买了,人总是有侥幸心理的,更何况法院舞弊的事情确实也经常见诸报端,你就不得不怀疑了,而民事案件的舞弊还不是最严重的,这只是钱财的事情而已,刑事案件的舞弊才是最为可怕的。

在宋朝最开始的制度,是所有有关人命的案件,全部都要由皇帝御笔亲览,询问过后,才能朱批赐死,但随着君主立宪制在宋朝逐步确立,为了尊重生命,所以那些死刑犯还是需要由地方法院交由中级法院,一审定谳,然后再交由最高法院进行审查,确认没有什么错误之后,再交由内阁进行审批,内阁确定无误之后,交由皇帝进行签字,最后实施死刑。

以此来保证尽量不会出现诬告而死的情况出现,但这也仅仅只是一厢情愿而已,朝廷再怎么防,但许多有权有势者,依然能够钻空子,比如说买通地方上的检察官,让他提供假证据,然后利用假证据和假证词从而去判定这名犯人的罪行是真是假,所以虽然这些案件的卷宗最终要上缴到中级法院和最高法,但其实最终握有实权的还是地方法院,只要地方法院审判通过,那么之后就几乎是定局了,因为上面的法院是不会再审的。

中级法院主要处理的是地方上士族的案子,而最高法则是处理高级官员的机构,在没有大理寺和御史台之前,整个宋朝就是如此,老百姓之间的犯罪交给地方法院,之后每一级别的法院分别处理不同的族别,甚至彼此使用的法律都是不同的,士族杀人和平民杀人,一个只需要做几年牢就行,一个则是死刑,这就是差别。

对于这一点,徐清显然也无法改变,老百姓也甚至是不奢求改变,在这个时代的人们心中,可没有人人,人格平等这样的思想,大家都认为士族是高人一等的,士族杀人不犯法的都大有人在,在这种思想下,如今的法律除了极少部分人反对之外,大部分人是没有什么反对声音的。

所以主要矛盾还是在地方法院若是在证据和证词上舞弊,逻辑上不会出现任何的漏洞,审查的中级法院和最高法自然也很难看得出来,至于你指望内阁看出来,这是不可能的,内阁日理万机,看法律卷宗根本没有这种时间,除非是引起全民关注的案子,他们才会看一看,不然就是批阅之后,直接送入皇宫,由皇帝御笔朱批,然后就秋后问斩了。

至于那些不判死刑的刑事案件那就更是没边了,同时大家都是处理法律的,想想看,当法官都在替你舞弊的时候,你指望隔空看卷宗的中级法院法官查找出什么漏洞来吗,这是很难得的事情,曾经浙江东道中级法院就查找出过一次漏洞,最后翻案更是直接上报,被宣传了好一段时间,那位法官甚至被认为是包青天一样的人物,由此可知想要上级法院查找出漏洞到底有多么的难?

也正因为地方法院掌握有这么大的权利,且缺乏监督,自然就会出现很多十分荒唐的事情,贪污腐败的事件也是十分多,一个法治社会,法院若是贪污了,你还凭什么让老百姓去相信这是一个法治社会?

所以对于这一点,徐清改革的决心也是十分坚定的,若是法律无人相信,那么宋朝依旧只是一个封建国家罢了,老百姓继续迷信权威,而对于法律则不置可否,这是徐清不愿意见到的,就像商鞅变法秦国,第一件事就是要让老百姓相信秦国的朝廷,所以徙木立信,取信于民,徐清也是要如此,所以他便对整个法院系统进行了一次大的变革。

这也幸好是如今这个时候,老百姓本身对于法院的制度民怨滔天,再加上这一套法院制度才刚刚成立不超过十年的时间,所以既得利益阶层还没有真正诞生,如此一来,改革的阻力不大,但改革的意愿却很大,所以徐清的改革,倒是没有像官场上的打贪那么让人难以接受。

他的做法也很简单,那就是允许被告人进行上诉,原本中级法院和最高法是用来审查士族的,如今士族的审查交给了御史台和大理寺,中级法院和最高法的工作自然需要改变,而他们的工作,就是当地方法院的被告人,认为地方法院的审判不合乎自己心中的想法时,可以像中级法院提告,要求中级法院来进行审判,被称呼为二审,民事案件最高到二审,刑事案件则可以到三审,也就是中级法院的审判若是还不服,则可以由最高法来进行审判,所有的证据和证人将全部送往京城来进行审判,以此来尽最大的可能,保证每一个被告人,不至于被污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