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古代版斗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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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宇文二郎,久仰了!”李风抱着孩子,只能微微点头,然后又道:“只是舍妹游玩多时,早已困倦,我就失陪了。”

这些纨绔子弟,李风可没兴趣跟他们结交,干脆婉拒。

可是,这位宇文智及是带着任务来的,岂能放过。他向那边的桌案遥指:“皆京师名门子弟,倾慕风公子才华久矣,欲把酒言欢,畅谈诗赋。丹心老弟,你可万万不能走啊。”

这货有点喝高了,一边说话,一边还攀着李风的肩膀,嘴里酒气醺醺,喷得怀里的小奴奴都皱起小鼻子。

小家伙便瞧着这个酒鬼不大顺眼:“你们想听大兄的诗吗,那我就给你们背一首咏鹅诗。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她声音清脆,摇头晃脑的小模样,把这首小诗背诵得十分富于童趣,周围原本是一片喧哗,渐渐也都寂静下来,都在倾听一个小丫头背诗。

罗刹怀里抱着的哑童,也睁着大大的眼睛,无比羡慕的望着奴奴:好希望也有一位这样的大兄啊!

“我背完了,你们也听到大兄的诗了。大兄,我们回家吧,奴奴想睡觉觉了呢。”小家伙背完诗,才发现周围一双双眼睛全都盯着她,立刻害羞起来,搂着李风的脖子撒娇。

果然是我的亲妹子,李风正好就坡下驴,向周围微微颔首,便欲转身离去。

宇文智及也好生无奈,关键还有个几岁的小娃娃,人家都这么说了,总不能生拉硬拽吧。虽然平日里,他们这些轻薄公子在灌了黄汤之后,啥事都能干出来。但是在这种大庭广众之下,也是要面子的。

偏偏在这个时候,又有人来搅局。只见一伙人刚刚进门的人群之中,走出来一人,向李风拱手道:“李丹心别来无恙,今日一见,风采更盛往昔!”

看着眼前器宇轩昂的李密,李风的内心很是无奈。说心里话,他委实不愿和这些关陇贵族的子弟往来,沾上太大的因果,以后很麻烦的。

可是有些事情,不是你想躲就能躲的,在享用声名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你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于是将怀里的奴奴交给旁边的夜叉抱着,也连忙回礼:“原来玄邃兄,一向安好。”

李密很是亲近地拉着李风的手,给他引见后面的同伴:“此乃柱国杨公玄感,最爱结交当世名士。”

那是一个三十许的男子,体貌雄伟,相貌堂堂,须髯精美,即有武者阳刚之气,兼具文士儒雅风流,气质十分独特,可谓魅力十足。只是眉宇之间,颇多傲气。

听了李密的介绍,李风就知道此人是谁了,乃是大名鼎鼎的杨玄感,也就是杨素的嫡长子,后来,曾经在隋炀帝二征高句丽的时候,起兵反叛,从而掀起了隋末大起义的风暴,可谓一时英豪。

杨玄感起兵的时候,特意邀请李密筹划,看来,这两个人的关系,还真是亲厚啊。

无论是李密也好,还是杨玄感也罢,和宇文智及这等纨绔大大不同。于是郑重向杨玄感施礼:“李风见过杨柱国。”

好一个俊俏倜傥的小郎君!杨玄感也同样在打量着眼前这个少年,心里不由得赞了一句,然后也笑吟吟地还礼:“风公子不必客气,私下相交,叫某一声玄感兄即可。”

旁边的宇文智及听了,心里好大的不舒服。要知道,杨玄感这人,平日里眼高于顶,对他们这些人,根本不假辞色。

“玄感兄抬爱。”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啊,跟刚才的宇文智及相比,这杨玄感给李风的感觉,如沐春风一般,也心生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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