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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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许多年以前的英国,大概是古不列颠时代。那个时候有个年轻人,叫做亚瑟·潘德拉,人们给他起起了个外号,叫做牛虻。
这个叫做牛虻的年轻人,特别有志气,年轻时候就跟他的同学们说:燕雀安之鸿鹄之志哉。吓死了不少的同学,还有一些给吓的半死的同学,吓出来了人人自危的效果。
牛虻在的那个年代,英国的国家形势比较的动荡,牛虻还是个孩子时,社会就已经非常混乱了,但是牛虻从一个朋友那里听说,人应该追求真理,应该对真知有所追求。所以即使是在革命局势极其动荡的社会环境,牛虻还是没有放弃。
牛虻的养父母当时在英国有一些社会地位,所以就把牛虻送到了贵族学校学习。
牛虻进了贵族学校以后,非常珍惜自己在贵族学校的学习机会,他非常非常认真的学习,人们称他们在那里找到了放牛班的春天,因为牛虻在学校里学习了太多太多的真理知识,他还帮同学们分析哪些知识是真理,哪些是糟粕。
很快牛虻就成为了放牛班的春天里的牛头。
结果牛虻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完成了艰苦的学业。还获得了“叫我第一名”奖学金。
于是牛虻进入了青年时期,挥别了昔日的同学。他开始了工作时代。
牛虻靠自己和同学的介绍找到了一份杂志社记者编辑的工作。他白天上班,晚上还早加班,兼职一份地下革命组织做投稿人,用文明思想拯救当时恶劣的社会环境。他们的组织不断的发展壮大,拯救了很多的很多的英国无辜市民。
在这个时期,牛虻认识了做相同工作的女记者,美丽迷人的洋维小姐。
洋维小姐对牛虻一见钟情,二见倾心,她十分迷恋于牛虻的帅气和深刻才华。
洋维小姐认为牛虻是她见过的最有才华样貌最出众的年轻人。
洋维小姐是贵族出身,在英国当时的社会是相当有地位权利和财富的。
所以牛虻感受到了洋维小姐对他的爱意,就主动追求了洋维小姐,洋维小姐爱慕着牛虻,很快两个年轻人就成为了要好的男女朋友的。
没有多久,俩人就得到了双方家长的同意和认可,在天主教堂里由神父主持了婚礼。
于是洋维小姐有权势的家族自然就转向支持了牛虻的地下革命组织事业。
革命斗争异常激烈与残酷。
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牛虻自然是像超人一样是拯救人类正义的力量。
在革命中,结果邪恶党派抢走了洋维小姐。当时牛虻已经和洋维小姐有了两个儿子,牛虻不得不一个人一边抚养两个孩子长大,一边继续革命事业。并且想办法救回来洋维小姐,因为他知道洋维小姐在那边过的一定十分不幸福。
于是牛虻在异常残酷的革命斗争中,仍然屹立不倒坚持着。无论暴风雨来的多么猛烈,他都没有放弃自己的正义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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