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江湖的名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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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的是,江湖可以分为三个时代。

第一个时代,是沈浪的时代。

第二个时代,是李寻欢的时代。

而第三个时代,则是叶开的时代。

这三个时代,也是江湖中最平静的日子。

在平静的江湖时代里,我们当然要说一些平静的江湖故事。

而下面的这个江湖故事就很平静,平静得简直吓你一跳。

很多年以前,江湖中的朋友送了我一个讨人喜欢的绰号,叫做聪明的丁喜。

他们会说,聪明的丁喜,你看我套枪耍得怎么样?

聪明的丁喜,去帮我搞定那匹劣马。哼,老虎不发威,你当我长蛀牙?

聪明的丁喜,你真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丁喜呀。

聪明的丁喜,我喜欢这个名字。

其实,只要你有一颗平常的心,有一脸的真诚,再配上一身的活力,任何人看起来都会很聪明的。

当然,我并不在意别人叫我聪明的丁喜,还是愚蠢的丁喜,反正,只要每天都可以开开心心地去做自己要做的事情,叫什么,都无所谓。

我喜欢风,也喜欢夕阳。

因为风可以吹去尘世间的一切烦恼。

而夕阳,那一瞬间的美丽,则可以化解我对人世间的一切偏见。

所以,我总喜欢坐在有风的夕阳下,静静地倾听着夕阳落入西方地平线的声音。

这个习惯是一个朋友传染的。

这个朋友,不仅喜欢夕阳,更喜欢鲜花。

在黄昏的时候,他总喜欢坐在窗前的夕阳下,轻轻地抚摸着那些犹如情人的嘴唇般柔软的花瓣,轻轻地领略着情人般的呼吸般美妙的花香。

他有一个很充满诗意的名字,叫做花满楼。

花满楼,鲜花满画楼。

他是一个瞎子。

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自卑。

每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的脸上总是洋溢着阳光般幸福的笑容。

那笑容让人觉得,他是一个那么可爱,那么充满活力。

我敬佩这个人,更敬佩他对生活这份热爱。

所以,在三年前,当我从江南老家出来的时候,就暗暗发誓,一定要做一个像他那样热爱生命的人。

人世间虽然有那么多的不平之事,但仔细想想你就会觉得,其实,上帝还是公平的,因为他给予每一个人的都只有一次生命的机会,穷人也好,富人也好,高贵的也好,卑微的也好,有生就有死,就像是花开就会有花落一样。

至于说什么才是人世间真正的幸福,并不是决定于你的出身,并不是看你究竟是出生在一个富有还是贫穷的家庭里,而是看你在这个或者富有,或者贫穷的家庭里,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去生活。

我喜欢现在的这种生活。

我曾经试图把这种生活习惯传染给身边每一个的人,希望他们也能用笑脸去迎接每一个新的开始。

我认为,只有大家都用笑脸去面对别人的时候,这个世界才会真正地充满和谐、温暖。

但是,无论我怎么努力,有一个人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即使笑出来的时候,也是满脸的讥诮,像只冰冻的乌龟壳。

他的名字叫做马宁儿。

大家通常称他为愤怒的小马。

愤怒的小马,并不是真的喜欢愤怒。

只是因为他的眼睛很大,当他在看着你的时候,会让你觉得他正在愤怒。

但有时候,他是真的愤怒。

比如现在。

愤怒的小马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揉成一团,愤然地丢在地上,忿忿地道:这些吹乒乓的孙子,既然已经答应录取我们了,为什么好要收那么高的学费,老子如果真的有钱的话,还学个球呀。

聪明的丁喜却将他揉皱的通知书捡起来,展平,重新塞进他的口袋里,微笑着听他唠叨这些愤世嫉俗的话。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他好像已经完全习惯了愤怒的小马说粗话的习惯了。

等小马的愤怒完全平息下来之后,聪明的丁喜才平静地告诉他说,学院之所以收那么高的学费,是理所当然的了,你身上穿的制服,你训练用的兵器,你集训请的专家,哪一样不得是花钱的买卖呀,而且,他们将你由一个小平民老百姓培养成一个吃国家俸禄,替皇帝老子办事的差人,稍微地收点儿费用还是说得过去的嘛,平常你去酒楼吃饭的时候不是还要付小费的吗?

愤怒的小马总算是不愤怒了。

甚至还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也不知道是真的明白了,还是根本就没有听丁喜在说什么。

此刻,他正呆呆地望着南方。

我想,他一定是在想念他的家乡,江南了。

我的家乡也是在江南。

多山多水的江南。

多风多雨的江南。

多桥多树的江南。

可是,离开江南这么长时间,我好像也已经渐渐地适应了北方的生活了。

现在,即使再去想江南的时候,甚至已经没有了当初的那种憧憬。

我总是觉得,江南的气候多了些粉脂的气息,就像是柳三变的“今宵酒醒何处,杨柳暗,晓风残月”虽然妖冶艳丽,却总是缺少了北方那种“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

在离开江南之前,我还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

他的名字叫做铁枪。

他的人就像是他的名字一样,暴躁,冲动,自负。

而他的性格更像是一条刚刚出炉的铁枪,不容易弯曲。

那个时候,他几乎每天都要找我去喝酒。

无论是几百两银子一坛的竹叶青,还是只有几个大钱一碗的烧刀子,我们都不在乎。

其实,我们并不是真的想喝酒,而是在找喝酒的那种感觉,找喝完酒之后那种将一切都淡忘的感觉。

每次捧起酒杯的时候,他总会大发感慨,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一个人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可以把前天所发生的事情全部都忘掉的话,一定会很幸福的。

我不知道他究竟想忘记什么。

可是,我却知道,他有心事。

在他看来,能够忘记那些蜂拥而来的心事,才是喝酒的最大目的。

他说,能够将过去的东西全部忘掉,那么,每一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就是一个新的开始了,当我们站在新的起点上的时候,也就不必再为昨天的成功与失败而耿耿于怀,你明白我的话吗?

我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我不是不明白他的话,而是不懂。

我问他,如果人真的可以忘记一切,那么,在你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居然将最爱的人都已经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

铁枪没有回答。

我想,他一定不知道该怎么办。

所以,只好继续喝酒。

其实,对于酒这种东西,我向来是很难接受的。

不管它是陈年的竹叶青、女儿红,还是刚出锅的烧刀子。

每次陪着铁枪将那些清冽的液体倒进肚子,我都会难受上好几天。

而且,在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还会头疼如裂。

但作为朋友,我从来不会拒绝铁枪的好意。

每次都是静静地陪着他把酒喝完,一直喝到躺下为止。

当然,在整个过程当中,基本上都是他一个人在喝酒。

对他来说,我只不过是他用来下酒的小菜,如此而已。

他这样整天地喝酒,你们根本就不必为他的酒钱发愁。

因为他家里的钱多得简直可以把世间所有的竹叶青作坊,大曲作坊,茅台作坊,烧刀子作坊买下来。

你们也不必担心他因为整日喝酒耽误了前程。

因为他的前程,都在他刚刚出生的那一天起,就已经被他那个能干的父亲安排好了。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将会在他十八岁成人的那一天,去接管他老子的一切。

而这一切,本应该是由他那个能干的哥哥接管的。

但是,哥哥却偏偏早早地死去。

所以,千斤的重担只好落在他的肩膀上。

有这样一个显赫的家世,有这样一个有钱的老子,照理来说,他本来应该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快乐、最忧无虑的人才的。

但我和他在一起喝酒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他一点儿也不快乐。

我就曾经问过他,如果你的心里真的有痛苦,那么,当喝醉的时候,是不是真的可以忘掉?

铁枪摇了摇头,不是。

我说,为什么?

铁枪说,因为当我清醒之后,那些本应该忘掉的东西却在我的脑子里变得更加清晰,更加痛苦,所以,即使喝醉了也没有用,绝对没有用。

我说,那你为什么还要喝?

铁枪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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