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争家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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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了争家产。”
大壮先是意简言赅总结原因,接下细说道:“这小寡妇姓桂,嫁给一个苟姓商人,只是这个商人身体本就不好,娶了桂澜枝之后身体更是每况愈下,前些日子躺在床上一命呜呼了。”
朱瞳插话问道:“死因正常吗?”
这女人满脸桃花,又欲又A,姓苟的不会是被她榨死的吧?
“仵作检验过尸体,确实是病死的。”大壮没多想点点头继续道:“但是苟姓宗亲那边不承认,说是桂澜枝刻死的,让她把家产让出来,桂澜枝不肯,这不就闹起来了。”
朱瞳好奇问道:“闹得这么厉害,她家很有钱?”
“也没有多少,一个月就赚个五六千两吧。”大壮淡淡道。
朱瞳无语道:“大壮,你飘了。”
“少爷这个月都赚了好几万两了。”
“……”
如今大明普通百姓,年收入也就是十多两,桂澜枝一个月的收入就已经是普通百姓年收入的五百倍,也是朱瞳这个七品知县的一百倍,年收入的一千二百倍。
妥妥的大富婆啊!
“她家是干什么的?”
“盐商,在周边府县开了十多家盐店。”
朱瞳拧眉头道:“她家盐店叫什么?我记得《杀猪榜》没有姓苟的啊。”
“就叫苟不理盐铺,之前我们县也有苟家的盐铺,只是苟家的后台前主簿张攀被砍后,苟家就撤了江宁的生意。”
张攀就是被朱瞳坑死的前主薄,苟员外打听到内部消息后,果断放弃了江宁的生意。
苟家的生意遍布几个州县,但苟员外生前没有子女,也没有直系亲兄弟,如今只有桂澜枝独自一人。
于是苟家宗族那边生怕桂澜枝改嫁,带着家产便宜了别家男人,或者担心她带着家产回娘家,所以苟家就想让桂澜枝把家产交出来,桂澜枝死活不同意,双方就闹起来了。
朱瞳同情地望了几眼小寡妇。
要是放在几百年后,这种纠纷根本不可能存在。
稍懂法律的人都清楚,遗产只跟父母、子女、配偶相关,与宗族毛关系都没有。
但如今是封建社会的大明,社会观念和律法环境都还没有那么先进,连朝廷对百姓的治理都需要依赖宗族。
当然,以上的都是次要原因。
最主要的原因是,苟员外生前将生意都搬离江宁,只剩下一间大宅在这里,商税和好处一毛钱都没留在江宁,遇到了麻烦又想找县衙主持公道,掺合他们的事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徒惹一身骚,所以办公室主任康得隆随便找个理由就把小寡妇的案子给驳回了。
朱瞳虽然同情这个寡妇的遭遇,但他不能坏了规矩,不然以后其他商人都效仿苟家,江宁的财政还不得崩坏。
就在他想要离开的时候,忽然灵光一现。
招手让大壮去把康得隆叫来。
虽然制定了周六日为休衙日,但为了防备突发情况,衙门还是会留下几人保持最低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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