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别愁三万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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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凌从小就很仰慕他爸爸,但这种仰慕从来没有溢于言表,而是藏在心里。顾云衡是顶尖大学的高材生,被保送的那种学霸。

他喜欢当律师。他认为律师的工作同医生有类似的地方。不同的是,医生拯救的是人的生命健康权,而律师拯救的是人的人格和尊严的权利。

自己的权利,不争取,肯定没有结果;争取未必有结果。律师在这个过程中起到的是专业帮助作用。秉承着这个信念,他大学毕业后既没有入职律所,也没有听从父亲的建议回家族企业帮忙,而是选择当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一直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为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士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那个时候,他只有几件衣服和一大堆书。他住在一间破屋里,每天骑着自行车上班,过得是几近清贫的生活,这种选择把他父亲气得半死,父子俩有许多年没说过一句话。

后来,他响应内心的召唤,辞掉律师工作,回到家族的企业,担起作为一个儿子的职责。他离开了法律援助所里一个志同道合的小姑娘,娶了个大家闺秀,生下顾凌,履行人生的责任。

三十多年后,他成为一名彻头彻尾的企业家,当年的理想早已化作云烟。

童年时,顾凌跟爸爸很亲。爸爸会把他抱到自己的肩头,父子俩在他们家那幢别墅后面的空地里看日落。日已西沉,他显得扫兴的时候,爸爸说:“明天的夕阳一样美丽。”

这种亲爱的父子情,随着他的长大和爸爸对他的期望而有了距离感。于是,他转向了母亲,深信那个怀抱更慈爱和无求一些。

顾凌的妈妈很疼他。这个善良的女人骨子里很传统。她相信人生有许多责任。为人女儿,为人妻子,为人母亲,都是她的责任,她总是害怕自己做得不够好。顾凌和妈妈感情很好,他许多心里话不敢对父亲说,却愿意说给母亲听。

他知道有一双眼睛一直注视着他。他通过努力和刻苦的学习,考上了父亲当年毕业的大学。他选择了最朴素的生活,尽量不用家里的钱。这或多或少是对爸爸的叛逆,同时也是对爸爸的致敬。他想成为像爸爸那样的男人,只是他从来不肯承认。

认识了于诗言是幸运的,然而,与于诗言的相逢也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为了于诗言,他放弃了热爱的律师工作,回到家族企业上班,回到他的责任面前,回到爸爸的目光之下。

于诗言那么骄傲,对任何人都冷着一张脸的女人,为了他,为了他的家族企业,一次次苦苦哀求何凝。何凝咄咄逼人的权势都不能让她低头,她却肯为了他的平安一次次回到何凝身边。

何凝用他的生命安全要挟于诗言留在他身边。于诗言哭着对林宛如说,“何凝知道所有一切,关于宋家明和他是舍友,关于南烟和暖暖是恋人。何凝威胁她如果再敢见他,他会要了他的命。”

于诗言绝望地告诉林宛如,“她不能再见他了,她不能拿他的生命开玩笑。”

林宛如把于诗言的话转述给他后,他怔怔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听着自己不稳定的呼吸,不平静的心跳,他的心疼痛得那般厉害,居然还能跳?他不如让心灵滴干了血,死了倒也干净利落。他情愿现在死,因为现在他心中充满了爱,充满了思念,也充满了羞愧。一次次地要依靠一个弱女子出卖女人最原始的本钱来救他,有什么颜面存活于世?又或许,死了——一定也美丽,也凄艳,总比干瘪瘪无爱无恨、无风无雨也无晴来得好!

万念俱灰的他,无意地走进“信陵”,那是他第一次和于诗言吃饭的地方,也是在那个夜晚,他第一次吻了于诗言。从她笨拙的回应,和后来他的旁敲侧击中,他知道了那是她的初吻。再后来,他又让她从女孩变成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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