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合韵似鸣琴(2/2)
此时,正是黄昏时分,夕阳从客厅的窗户照进房间,橙红闪金光的夕阳斜照在家具上,厨房里传来切菜、炒菜的声音和饭菜的香味,空气中流淌的都是家的温馨味道。
这就是“幸福”的表达方式的一种。
顾凌盛好饭菜,来到客厅,于诗言沉迷书中。直到手中的书被顾凌轻轻抽走后,才看见顾凌的笑脸,“吃饭,尝尝我的做饭水平。”
于诗言被顾凌牵着手,拉到餐桌前,两碗白粥,一盘简简单单的西红柿炒鸡蛋,卖相不错,味道闻着也不错。
“我只会做这一个菜。”
于诗言尝了一口,伸出拇指比了一个赞,“真得很不错。”
晚上看电视,顾凌端正地坐着,于诗言头枕着在他的腿上。
顾凌问她,“有首诗描写你现在这个样子最恰当,我记得有句是‘丝发披两肩’,全诗是……”皱着眉头思索。
于诗言起身用手指抚平顾凌紧缩的眉头,说:“‘宿夕不梳头,丝发披两肩。婉伸郎膝上,无处不可怜’,可是这首?”
“对的,就是这首。‘婉伸郎膝上,无处不可怜’形容现在的你最合适。”
“顾凌,让别人听见了,岂不笑我。”
“我的诗言是世界上最好的。”顾凌俯下身子,贴近于诗言的耳边说:“我更爱‘丝发披枕边’时娇媚的你。”
“端庄稳重的顾少爷几时学会如此贫嘴了?”
“于诗言,于老师教我的。”顾凌一本正经的语气。
于诗言举手轻打顾凌,“越说越过份了。”
顾凌最爱见于诗言满脸通红的害羞样子,常常故意逗她。每每看到她面红耳赤,又羞又无可奈何的表情,就乐不可支,恨不能把自己和她像黄泥一样团在一起,永不分离。
于诗言知道,根据顾凌的工作年限,有一个月的带薪年休假,而她是一名临时工,经此一事,何凝肯定通知人事部把她开除了。一场病,让于诗言了解了生命的轻微与渺小。带着劫后余生的心情,她只想好好地爱顾凌,陪他做他想做的任何事,不想再有遗憾,有不甘。
顾凌离开时特意办了新的手机号,就是不想被林市的人和事打扰,完完全全的过只有两个人的生活。于诗言尊重顾凌的意见,在小镇的一个星期,也只用手机跟于嘉祐通过一次电话,告诉他,自己生病了,病好了就回去接他。
顾凌对着电话,叫于嘉祐“红猫少侠”,于诗言听到于嘉祐在电话另一端兴奋地喊道:“顾凌叔叔!”
于诗言刹那红了眼眶,把头贴在顾凌怀里,紧紧地抱住他,“顾凌,谢谢你!”
“诗言,对我不用说谢谢。为了你,我愿意。”